《汽車排放污染物治理站通用能力評價規範》是2018年08月08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汽車排放污染物治理站通用能力評價規範
- 標準編號:T/CDAMRTA 001—2018
- 發布日期:2018年08月08日
- 實施日期:2018年08月08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甘紹津、竹靜峰、易紅、劉存友、楊媛、王永忠、陶虹宇、彭竟航。
起草單位
成都市汽車維修行業協會連鎖經營工作委員會、成都市汽車維修行業協會專家委員會、西華大學、四川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成華區汽車維修行業協會、四川精誠達機動車維修技術諮詢有限公司、四川秋聲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中自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摩特沃(成都)汽車工程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成都金華峰汽車維護技術有限公司、四川精典汽車連鎖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馬立可汽車服務連鎖有限公司、北京新汽聯科技有限公司。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汽車排放污染物治理站通用能力的術語和定義、基本條件、評價內容、評價方法及評價實施。 本標準適用於針對在用點燃式汽油發動機汽車和在用壓燃式柴油發動機汽車開展排放污染物治理業務的汽車維修企業。
主要內容
術語和定義、治理崗位、治理設施、治理設備、治理質量管理、治理服務管理、標識物料、評價方法、評價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