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鏞(清朝乾隆間榜眼)

汪鏞(清朝乾隆間榜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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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鏞(1729-1804),字東序、號芝田,山東歷城縣(今山東省濟南市)人,清朝政治人物、榜眼。乾隆四十年,登進士一甲二名進士,改翰林院編修。乾隆四十四年,任廣東鄉試副考官。乾隆四十五年,任陝甘學政。嘉慶二年,改湖廣道監察御史。嘉慶四年,任掌湖廣道監察御史、會試同考官。嘉慶七年,任禮科給事中。嘉慶十二年,任兵科給事中、通政使司參議。次年,任大理寺少卿、光祿寺卿,後任順天府府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汪鏞
  • 出生日期:1729
  • 逝世日期:1804
  • 時代:清
人物生平
汪鏞勤奮好學,開始進入書塾,每日讀書達萬言。到了19歲,進學府。經鄉、會試中式,殿試賜汪鏞一甲第二名進士及第,授翰林院編修。掄才大典,汪鏞在傳臚點到他榜眼時,他未到,結果剛一登第就立即獲罪被罰俸祿。乾隆四十四年,汪鏞出任廣東鄉試副考官。
乾隆四十五年,汪鏞外任陝甘學政,通過考試生童,選擇其中才幹堪造就的生員,不時接見他們。汪鏞又是親口講解,又是撮畫,不遺餘力。他尤其體恤寒門峻戶的才子。凡稟生入考貢生,念他們長途跋涉,遠道而來,下令只要一到,立即投入考試堂參加科考。在分發貢取名單時還特令加上籍貫,使貢生收到通知的時間不得過三日。原來在學古書院肄業的諸生有數十人,考慮生員不同科考地點,如果是到其他郡去考的,立即回去,進行準備臨考;遠來的士子,一併發給路費。後來,汪鏞因坐失察,被降三級調用。不久,奉特旨賞還翰林院編修職。隨後,因父喪,汪鏞丁憂回家。服闕,回京供職。
嘉慶元年,汪鏞擢升湖廣道監察御史,歷任禮部給事中,兵科給事中。嘉慶四年,充會試同考官。嘉慶七年,汪鏞巡視東城、西城。偕同刑部侍郎祖師之,前往查實金鄉案,使冤屈的得到平反。又偕同刑部侍郎瑚素通河勘察,落實交河縣的科派夫馬案;又審理清楚德州等地方控告的案件。汪鏞擢升通政司參議。嘉慶初期,大雨造成河堤決口,直屬土地遭受災害,汪鏞奏請根據當時情況,將糧倉平糶,以賑濟災民糧食;他嚴查關口,督促商運糧食的暢通,禁止私販囤積居奇、坑害百姓;暫緩採購入官倉穀米,以維護民眾的人力物力。他還向朝廷陳奏:制止攤征河工、搜刮銀兩的弊端。以及久任總督、巡撫的要員、官吏不要輕易更換、調任;這些意見全都切中時事要害。汪鏞又以刑部審訊必定牽連人證,將與案情相關的所有人一概收監,奏請:分別安排各省忖度是釋放、還是收監人犯;按照案情,分別確定是一路同行,還是分三路分別提審,以便符合定例法律。汪鏞所呈章奏,有留用的,回來後立即焚燒草稿,外人全都不知道。嘉慶十二年,汪鏞復任陝甘學政。他獎掖人才,一如既往。嘉慶十三年,汪鏞授大理寺少卿,轉光祿寺卿。正趕上侍郎廣興因為在山東造冤案,貪婪納賄而犯罪。山東科道等一直沒提出糾正、參奏,汪鏞等官員均降一級調用。汪鏞也在其中。嘉慶十四年,汪鏞回京補順天府丞。他以年邁告老歸鄉。卒在家鄉。年84歲,汪鏞的職位累遷,以編修銜,此任達三十年,一直到垂老年紀,汪鏞才開始改任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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