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琬

汪琬

汪琬(1624—1691年),字苕文,號鈍庵,初號玉遮山樵,晚號堯峰,小字液仙。長洲(今江蘇蘇州)人,清初官吏學者、散文家,與侯方域魏禧,合稱明末清初散文“三大家”。順治十二年進士,康熙十八年舉鴻博,歷官編修、戶部主事、刑部郎中,有《堯峰詩文鈔》、《鈍翁前後類稿、續稿》。

基本介紹

  • 本名:汪琬
  • 字號:字苕文,小字液仙
    號鈍庵,初號玉遮山樵,晚號堯峰
  • 所處時代:明末清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南直隸蘇州府長洲縣(今吳縣)
  • 出生時間:1624年
  • 去世時間:1691年
  • 主要作品:《堯峰詩文鈔》、《鈍翁前後類稿、續稿》
  • 主要成就:散文三大家之一
人物簡介,文學成就,社會評價,小品紀游,詩作選摘,古文論爭,

人物簡介

汪琬生於明熹宗天啟四年(1624),卒於清聖祖康熙二十九年(1691),年六十七歲。生於世宦之家,曾參與復社事。汪琬性情急躁衝動,坦率直言,不能容人過錯,以是人多嫉之,然坦率無城府,光明磊落,立志自重,耿介有守。不喜仕進,惟嗜讀書問學,發明經義,精研史學,昌言樸學。
汪琬像汪琬像
順治十二年(1655年)中進士,曾任戶部主事、刑部郎中等。後因病辭官歸家。康熙九年(1670年)辭官歸里。康熙十八年(1679年),召試博學鴻詞科,授翰林院編修,預修《明史》,在館六十餘日,撰史稿一百七十五篇,後乞病歸,晚年隱居太湖堯峰山,閉戶撰述,不問世事,學者稱“堯峰先生”。

文學成就

他的散文疏暢通達,主張才氣要歸於節制,以呼應開闔,操縱頓挫,避免散亂。所謂“揚之欲其高,斂之欲其深”(《答陳靄公書二》)。他反對“以小說為古文辭”,認為“既非雅馴,則其歸也,亦流於俗學而已矣”(《跋王於一遺集》)。這種觀點,偏於正統。他的文風,一般論者認為受歐陽修的影響,而近於南宋諸家。計東為作《生壙志》,則以為“若其文章,溯宋而唐。明理卓絕,似李習之(翱);簡潔有氣,似柳子厚(宗元)”。康熙曾稱讚他:“嘗與近臣論本朝文學砥行之儒,首稱數先生。”(李元度國朝先正事略》)代表作《陳處士墓表》、《堯峰山莊記》、《綺里詩選序》、《江天一傳》、《書沈通明事》、《送王進士之任揚州序》等文是其代表作。
汪琬
汪琬亦能詩,以清麗為宗,成就及影響不如其文。著有《鈍翁類稿》62卷,《續稿》56卷。晚年自刪為《堯峰文抄》50卷,包括詩10卷、文40卷。

社會評價

梁啓超等人將清代樸學之興歸功於顧炎武閻若璩等人。其實,汪琬也是樸學隆興的關鍵人物之一。筆者認為,吳中經學一派近源有二,即汪琬與顧炎武。
汪琬的散文創作可分為兩大類:經史之文與小品紀游之文。總體以觀,經史之文不僅占據了大多數篇幅,而且體現了其創作的根本旨趣與藝術風格,代表著其散文的主要成就。
眾所周知,汪琬之文根柢六經,浸淫史漢,出入韓愈歐陽修朱熹歸有光之間。《古今五服考異》八卷、《喪服或問》一卷、《詩問》一卷、《易經解》一卷、《易問六十則》《春秋雜義》及《春秋論》一卷(後三種刻入《前後類稿》《續稿》,未單刻行世),發明經學,搜剔淵微,考鏡源流,以考據見長,風格質實。此即其所云“人之文也”。《王敬哉先生集序》說:“求諸文公諸書,無所不合於以輔翼傳注,而疏通《易》《詩》《書》《禮》《樂》之文,庶幾由文公而遂溯孔子者與?吾然後知天之未喪斯文,殆自孔子以來,訖於今如一日也。”也是夫子自道。從文學創作來看,成就遠不如史傳之文。歷經鼎革之變的文人多提倡以詩存史,汪琬對此持有異議,認為詩言情志,文以存史。他晚年尤究心於研史,所撰《擬明史列傳稿》二十四卷、《東都事略跋》三卷,博考慎取,議論精當,風格沉穩,開闔有致,具有較高的史學與文學價值。當然,文學價值還未如他的碑傳志銘及史評文字。汪琬性狷介,篤好古學,重經世之用,於當世人物、文章褒譏不少寬假。他的好臧否人物,議論史事,並不是偶然的現象,這與明末清初的歷史巨變有著密切的關係。《史評十四則》,近於宋人王安石《讀孟嘗君傳》的構制,短小精悍,而聲如洪鐘。《諸侯名士》篇指出所謂諸侯名士或回於利,或怵於威,欺名盜世,於世無補,無足輕重。《何晏》篇對士大夫崇尚清談進行了犀利的批判。《漢高祖一》篇對比劉邦興於漢中,劉備連漢中也守不住,指出“興廢之所系”不在於血統,不在於種族,而在於謀國有善與不善。這些史評都具有強烈的現實性,《諸侯名士》顯然是在批判明末名士風氣。文章既見作者狷介的個性,亦見汪洋恣肆的張力。汪琬擅長碑傳志銘,朱彝尊初與之定交,讀其文讚不絕口,即請為其父撰墓誌。顧炎武以為此類文章有害於經學,不喜應人而作。汪琬同樣崇尚經學,但將這類文字與經世之文等觀。《江天一傳》《乙邦才傳》《陳處士墓表》《侯記原墓志銘》《金孝章墓志銘》《華鳳超先生傳》《周忠介公遺事》膾炙人口,敘事宛曲,識見卓特。《江天一傳》傳寫抗清義士江天一可歌可泣的事跡。天一捨生取義的形象真實感人,盪氣迴腸。《陳處士墓表》敘寫復社名士陳貞慧對抗閹黨餘孽阮大鋮,入獄瀕死,鼎革後鬱鬱而終。晚明黨爭水火薄射,為明亡之因。汪琬讚歌陳貞慧的氣節,痛惡黨爭門戶,指責東林名士如錢謙益輩高自標榜,而恆患一己之得失,實則不足道。敘事議論,深沉而不浮泛,言語犀利,直見肺腑,一股鬱勃之氣流動在字裡行間,體現了易代後痛定思痛的深刻歷史反思與批判。這類“經經緯史”之文,即其所倡導的“文”、“經”、“道”相合一的文字。計東《鈍翁前後類稿序》稱讚說“遂能貫經與道為一,而著之為文,洋洋乎積萬言,而沛然不悖於聖人之道”。
汪琬蘇州石刻像汪琬蘇州石刻像

小品紀游

汪琬的小品紀游文字自然流暢,長於描寫刻畫,寄託性情,不似經史之文質實樸重、醇雅氣盛,但又與之相貫通,摒除新奇纖佻、叫囂粗豪之習,形成了清約質樸的風格。《容安軒記》《讀書齋記》《計氏思子亭記》《堯峰山莊記》《姜氏藝圃記》傳誦一時,《姜氏藝圃記》一文對藝圃景物的描寫尤為傳神。藝圃景物不算複雜,在汪琬筆下卻有令人“疲乎應接”之感。文中不僅以清俊的文筆繪寫了藝圃的情韻,而且賦予了它脫塵不俗的品格。蘇州園林櫛比鱗立,而藝圃獨盛,客人四至,“高賢勝境交相為重”,文末感慨道:“吳中園居相望,大抵塗飾土木,貯歌舞而夸財力之有餘。彼皆鹿鹿妄庸人之所尚耳!行且盪為冷風,化為蔓草矣,何足道哉!何足道哉!”總體以觀,這類文字善發議論,獨具器識,清俊不俗,醇厚而靈,與經史之文在內容風格上是融為一體的,與明遺民粗頭亂服之文、台閣新貴清麗華美之文都有著明顯的差異。
汪琬《行書七言詩軸》汪琬《行書七言詩軸》
汪琬本源六經,精思為文,其辭質而贍,其義簡而明,醇雅有度。如上所述,他的經史散文與顧炎武頗多相近處,不僅代表著吳中散文的一大潮流,而且體現了清初散文嬗變的重要走向,以文人之文、學人之文區別二者,大抵是一種主觀的割裂。

詩作選摘

【計甫草至寓齋】
門巷何蕭索,惟君步屟頻。青雲幾故舊,白首尚風塵。
身受才名誤,文從患難真。耦耕知未遂,相顧倍傷神。
【月下演東坡語(二首選一)】
自入秋來景物新,拖筇放腳任天真。江山風月無常主,但是閒人即主人。
【玉鉤斜】
月觀淒涼罷歌舞,三千艷質埋荒楚。寶鈿羅帔半隨身,蹋作吳公台下土。
春江如故錦帆非,露葉風條積漸稀。蕭娘行雨知何處,惟見橫塘蛺蜨飛。
【寄贈吳門故人】
遙羨風流顧愷之,愛翻新曲復殘棋。家臨綠水長洲苑,人在青山短簿祠。
芳草漸逢歸燕後,落花已過浴蠶時。一春不得陪游賞,苦恨蹉跎滿鬢絲。

古文論爭


近百年來,僅以清初古文為桐城派先聲之論甚為流行。這種說法並不全面。陳子展所論古文“衰極復盛,系從明末清初的時候開始”(P222),卓有識見。清初是一個詩文詞全面興盛的時代,為準確描述詞壇之興,業師嚴迪昌先生與著名學者葉嘉瑩先生等人昌言清詞“中興”之說。清初古文的崛興亦可借鑑這種說法,稱之清初古文“中興”。“國朝三家”汪琬、侯方域、魏禧成就不下“桐城三祖”方苞、劉大櫆、姚鼐。古文論爭是清初古文“中興”的重要基石,一代“清文”正是在論爭中逐漸取得獨立的地位。作為古文論爭的焦點人物,汪琬標舉“清文”,與吳殳周容陳僖魏禧歸莊葉燮黃宗羲等一時古文名家發生激烈的商討爭訟。考察有關論爭,有助於探討清初古文運動的生態風貌,為明清古文研究提供一些借鑑。
一、論爭源起
汪琬發起和參與古文論爭,無疑有著藉以創立一代“清文”的動機,但古文論爭還有其具體的歷史、文學及學術動因,在具體描述汪琬與古文家論爭之前,有必要理清它的源起。
明清易代,士人反思明亡,將亡國之由歸結到文道之衰上來。所謂文道之衰,大抵指明代前有七子擬古,後有公安、竟陵之文流行,七子是假古文,公安、竟陵既無法度,又與載道無關,有害於世。這一思維是清初文人反思歷史變革之能事,最為人熟知的例子就是錢謙益將文道之衰與兵燹、閹禍等同視之。在這一點上,汪琬看法相近,有志一掃“今文陋跡”,“卓然思起百數十年文運之衰”(P630)。古文家復興古文,以求有補於世,卻將亡國歸罪到一些文人身上,本末倒置,自然引起不少異議,遂構成一樁聚訟公案。
清初士人在新朝與故國之間的選擇,本來就是容易引起激烈爭議的話題,尤其是明清易代還有其歷史特殊性:異族統治取代漢人政權,民族矛盾尖銳。“夷夏之辨”是漢人士子不得不面臨的問題。明遺民規模空前,清初二十餘年間居為文壇主流,此後新朝士大夫始漸取代之。在汪琬這類仕清文人看來,遺民之文非適應世變的文字,不合世用,而遺民對適應世變的文字多不屑一顧。嚴迪昌先生《清詩史》將詩人的不同選擇概括為“朝”、“野”離立。這種離立態勢同時存在清初古文運動中,成為論爭的一大動因。
易代後文學思潮多元變化,值得注意的就有七子、公安、竟陵餘風猶存;遺民文學居為主流,而館閣文學日益崛興;小品風氣猶盛,而古文呈現“中興”。從歷史概念上說,明人餘風、遺民文學、小品風氣指向一個朝代“明”,館閣文學及古文“中興”指向一個朝代“清”。所謂“中興”,是以“明文”為參考的。汪琬等人倡導“清文”,自然也是對“明文”的一種反駁。有關“明文”、“清文”的不同批評態度,成為論爭的核心問題。如何評價“明文”,已足以引起紛然爭端了。
文學與學風關係密切,不可割裂,清初學風變革也是古文論爭的一大源泉。明、清學術差異是相當清晰的,清人之學被龔自珍等稱為“清學”,筆者將明人之學稱為“明學”。清代以來主流批評觀點是“清學”為實,“明學”為虛,清人有學,明人“不學”。其實,明人並非“不學”,只是其學與清人有異而已。“清學”作為對“明學”的一種反動,交鋒最激烈的時期就發生在清初。“明文”與“明學”共生,“清文”與“清學”連體。如何認識“明學”與“明文”、“清學”與“清文”,是清初的焦點問題。如學術宗漢,還是宗宋?說者不一。又如或以文章之“醇”專指儒學為宗,“不醇”謂染指釋、老;或謂“醇”不離於“肆”與“博”,釋、老不當排斥在外。再如小品,或謂脫離六經,非載道之文;或謂亦明道之文,不當排斥在古文之外。復如八股與古文的關係,或謂經學與古文之衰,八股難辭其咎;或謂八股從經傳中來,附比經傳,雖非古文正宗,但也是古文流亞。諸如此類問題,都反映了當時古文運動與學術思潮的密切關係。
在中國歷史上,明人的好論議標榜給人留下很深的印象:政治史上黨爭之熾實已超過兩宋與漢唐;學術史上論爭的激烈程度不遜黨社之爭;文學史上論爭涉及詩文、戲曲、小說等各個領域。明人這一習氣未隨明亡而終止。我們說汪琬借論爭的形式推轂古文“中興”,還只說得主要的一面,他與歸莊、葉燮、閻若璩等人的交鋒不乏負性使氣、書生爭是非的因素在內。
二、八大論爭
汪琬自順治末起,三十餘年間先後發起和參與古文論爭多達十餘次。其中大型論爭有八次:與周容之爭,與陳僖之爭(牽入計東),與魏禧之爭(牽入計東、施閏章等),與歸莊之爭(牽入金俊明等吳中文人),與葉燮之爭(牽入橫山門人與堯峰門人),與吳殳之爭(牽入錢謙益、計東、梁熙等),與閻若璩之爭(牽入李因篤、徐乾學、陸隴其等),與黃宗羲之爭(牽入閻若璩、侯方域、錢謙益、王猷定)。以下大抵按時間先後次序,考察八次論爭的起始、內容、旨趣及結果。
(一)與周容之爭:與明遺民第一次交鋒
鄞縣周容,字鄮山,一字茂三,擅長詩古文辭。著有《春酒堂文存》。順治十六年(1659)客都門,汪琬與晤,以未及論文為憾,作《與周處士書》相責未告以“古學者之道”。書中憶及近年“氣盛志銳,好取韓、歐陽諸集而揣摩之”,謂周容宜施以“規切教誨”,卻“反用浮詞相推譽,非仆所望於足下也”(P466-467)。但他的熱情遭到冷遇,周容《復汪苕文書》:“何足下好學之至於是也!而書旨澹渺,善於取姿,即其用微語以自占地步者,亦若欲令人不覺,何足下行文之至是也!”駁斥所謂“用浮詞相推譽”,接下明確告訴汪琬:自少有志學古,見汪文有古大家之范,不免嗟嘆,然並非贊汪文甚佳,而是“特自為咨嗟嘆息耳,乃不意足下聞之”。
這次書信往來未細論文道,對汪琬參與論爭卻有不同尋常的意義。周容是著名的明遺民,性雖孤傲,尚不至對後輩求教熱嘲冷諷。給汪琬當頭澆一盆冷水,不無緣故。首先,周容文名早播東南,汪琬當有耳聞,尺牘卻說聽聞“士大夫”韓詩、劉體仁讚賞,始有意結交。與葉燮鄙視汪琬動輒稱“士大夫”一樣,周容生平憎恨這種口吻,故答書反唇相譏。其次,汪琬性亦孤傲,既為求教,卻辭氣逼人,周容故漠然冷語答之,嘲笑他自作多情、自負太高。汪琬初登文壇,欲與遺民耆舊商討文字,陡遭冷諷,忸怩愧悔可想而知。這使他後來不願直接與遺民商證文字,即使相商討,也力避遭遇前辱,與吳殳、魏禧之爭即是如此。周容答書不為汪琬所喜,二人未及深交,旋成陌路人。
(二)與陳僖之爭:以崇法與明道為中心的論爭
清苑陳僖,字藹公,薦試博學鴻儒,不第。著有《燕山草堂集》五卷。順治十六年(1659)歲暮前後,在劉體仁京邸結識汪琬,未幾返里,以未及細加商討文章為憾,作《與汪比部論文書》、《再與汪比部論文書》、《三與汪比部論文書》。汪琬有《答陳靄公論文書》二篇。拙文《汪琬的古文理論及其價值芻議》已指出這是清文史上第一場引人矚目的論爭,討論的核心問題即倡法度還是主明道,重寄託還是尚才氣,法古還是重今,陳僖主於明道、寄託,汪琬強調文法、才氣,意見頗不相合。這裡僅補充兩點:其一,在與遺民第一次交鋒中,汪琬完全處於下風。與陳僖之爭,一變此前謙恭態度,盛氣凌人,指手畫腳。其二,這次論爭,汪琬最大的收穫就是表明了對古文復興極看重的一點,即文法。考察清初文法說之興,不能不關注這場論爭。
(三)與吳殳之爭:以《正錢錄》為中心的與明遺民第二次爭鋒
太倉吳殳,字修齡,崇禎諸生。著有《舒拂集》、《圍爐詩話》、《正錢錄》等集。鄧之誠先生注意到汪、吳之爭,《清詩紀事初編》卷三:“詆《正錢錄》不中要害,致吳殳‘類稾類死’之嘲。”(P322)論爭起於汪琬作《與梁御史論正錢錄書》。康熙初,吳殳北游京師,尺牘蓋作於此際。汪琬讀《正錢錄》,以為“其例甚嚴,其詞甚辨,誠有功斯文不小”,然尚乏“和平之心”、“周詳博大之識”,“若但盛氣以相攻擊,而商榷未安,則必有偏駁之病;考證未悉,則必有鹵莽疏漏之病”。蓋謂吳殳還不能將錢謙益一概駁倒,如要徹底駁倒,就應像官吏緝獲大盜那樣,考求贓證,推原蹤跡,各得其實,“然後殺之而不敢為異詞”(P471-472)。因此央請好友監察御史梁熙將意見轉告吳殳。
“項莊舞劍,意在沛公”。汪琬發起論爭主要目的在於“倒錢”,書中明確說:“夫琬之於錢,非有門牆之雅,杯酒殷勤之歡也。平時所以刺譏其文章,殆不遺餘力,而於此反為異論,豈有左右袒於其間哉”,“琬嘗恨文章之道,為錢所敗壞者,其患不減於弇州、太函。錢氏門徒方盛,後生小子莫不附和而師承之,故舉世不言其非。幸而有一吳氏,不量氣力,以與之爭,而又不得其要領,豈不大可惜哉!故琬之言此,亦欲護持斯文,而助吳氏之不逮於萬一也。”論爭由此稱得上汪琬與錢謙益的一次間接交鋒。錢氏為明末清初文壇領袖,汪琬說文章之道為所“敗壞”。問題是錢氏如何“敗壞”文道的呢?他私淑歸有光,提倡本之六經、經經緯史,汪琬亦然,其攻訐依據又是什麼呢?《讀初學集》已揭示一端:錢氏唾棄朱、呂,指斥“南宋以後之俗學,如塵羹塗飯”,“以腐爛為理學,其失也陋”;錢氏不知理學,所作難攀六經,“以此排詆朱、呂之學,目之曰俗陋,吾未審其孰為俗,孰為陋也”(P936)。蓋汪琬研經治史,兼采漢、宋,不屑錢氏出入儒、釋、道,學問博雜,尤不贊同訾議宋儒。他又自擬韓愈,有志掃絕“今文陋跡”,鄙棄近人,錢氏難入其法眼。
梁熙將汪琬的意見轉告吳殳,吳殳盛怒,反唇譏諷汪琬學問不博。《鈍翁類稿》梓刻,吳殳作書嘲笑“稾”字為謬,並說:“‘稾’同‘薨’。薨者,死也,類稾者,類死也。”汪琬《幽居》詩云:“老至遭人賤,書成被俗輕。”(P334)因此潛心研討國小,校刻《鈍翁前後類稿》多用“古文”,令人難以卒讀,遭到王士禛嘲笑,刻《鈍翁續稿》時又放棄多用“古文”,前後莫衷一是,從中亦可見吳殳批評的影響。
牽入這場論爭的人物有梁熙、計東、歸莊。梁熙作為傳話人,傾向贊同汪琬的看法,計東、歸莊不然。計東以為汪琬所論欠公允,攻訐錢謙益自不量力。王應奎《柳南隨筆》卷六:“計甫草深為不平,因語鈍翁曰:‘仆自山東來,曾游泰山,登日觀峰,神志方悚栗,忽欲小遺甚急,下山且四十里,不可忍,乃潛溺峰之側。恐重得罪,然竟無恙,何也?山至大且高,人溺焉者眾,泰山不知也。’鈍翁躍起大罵。”(P209)歸莊為錢門弟子,即汪琬所說“後生小子莫不附和而師承之”者之一,對汪琬盛氣掊擊其師,憤然不平。這也為後來二人交惡埋下伏筆。康熙三年(1664)錢氏歿,汪琬“倒錢”告一段落,且出於對死者之敬,不復攻訐不已。
(四)與歸莊之爭:與明遺民第三次論爭
崑山歸莊,字玄恭,有光曾孫。明亡,佯狂於世,與顧炎武並稱“歸奇顧怪”。著有《歸玄恭集》。嘗刻有光《震川先生集》,改“金梳”為“金梭”,改“閣下”為“閤下”等字面,又合《何氏先塋碑文》二篇為一篇。汪琬私淑有光,謂歸莊妄加刪改,康熙十一年(1672)致書與辯,誤信流言,以為歸莊盛怒,連書辯詰,《與歸玄恭書二》至有“人主尚不能監謗,足下區區一布衣,豈能盡箝士大夫之口哉”之語(P513)。歸莊憤恚,《再答汪苕文》:“今執事不過一郎官耳,遂輕仆為區區一布衣,稍有辨難,便以為咆哮牴觸,人之度量相越,乃至於此。”(P344)汪琬《與周漢紹書》自辯說:“又聞指摘最後札中‘布衣’二字,謂仆簡傲而輕彼,於是訴諸同人,播諸京師士大夫之口,則玄恭亦甚陋矣!……則仆生稍晚,自世祖章皇帝以來,即從事本朝,為郎官、為小吏於京師,是故只知本朝官秩而已。若玄恭所歷,誠不能知也。以此罪仆簡傲,又奚逭焉?仆知過矣。”(P515-516)鄧之誠《清詩紀事初編》卷三云:“琬以善罵著名,與歸莊爭《震川集》校字,而有《歸文辨誣錄》、《歸詩考異》之作。爭而不勝,遂謂仆生稍晚,玄恭前朝所歷,誠不及知,隱抵其曾仕唐王也,危語中人,直欲置之死地。”(P322)後世多指責汪琬用心險惡,不免誤解。
這一樁文史重案確有必要重新發覆。首先,汪琬所爭不只是刻集是否可改原作問題,還關涉到古文用意、用字。如釋“金梳”,體現了他對“文從意順”的講求;不贊同合碑文二篇為一篇,可見對文法的推重。文法是論爭的一大重心。汪琬以文法為復興古文第一要義,時人也熟知他矜重文法。歸莊《再答汪苕文》譏刺說:“執事每言作文無他妙訣,惟有翻案。”[9](P345)歸莊的批評引起文壇不小的反響。葉燮《汪文摘謬引》所說“隔紙畫印,尋一話頭髮端”,即指斥“翻案法”。複次,汪琬與歸莊本是舊友,商證文字,負性使氣,從而引出明遺民與新朝士大夫身份之爭。鄧之誠說汪琬“危語中人”,實無依據。汪琬不過在與門人周旦齡書中發泄私憤,《與周漢紹書》刻入《鈍翁前後類稿》時,歸莊已謝世三年。再次,汪、歸之爭牽涉對錢謙益的評價。汪琬“倒錢”,而歸莊師錢,《簡堂集序》稱其為歸氏古文正傳,重刻曾祖之集還得錢氏之助。可以說,汪、歸由論文不合演化為一場激烈的衝突,有著複雜的內容。
(五)與魏禧之爭:與明遺民第四次論爭
寧都魏禧,字凝叔,一字叔子,明遺民古文大家。著有《魏叔子文集》。康熙十一年(1672)自易堂游吳門,過訪商討文字,作《與汪戶部書》、《又與汪戶部書》。魏禧稱道汪文得古人之簡,碑版敘事之文尤工,前書坦誠論文,時傳為文人相傾,後書專作辯解,並以《蔡忠襄公傳》請正。《愚山堂詩文合敘》載云:“予病廢三十餘年,不敢懷一刺一啟事乾貴人,獨往好戶部文,欲有所商確,先之以書,而世不察也,以為相訾議。”[10](P448)汪琬集中未存與魏禧論文尺牘。筆者以為,他批評侯方域、錢謙益、王猷定,不言魏禧,當亦推服之。之所以不傳論文尺牘,蓋是年春與歸莊交惡,出於前車之鑑,不願再添一段閒話。魏禧不贊同汪文“醇而未肆”,循守古人法度。關於文章“用實”、“立本”,二人看法無太多差異。至於其學,即魏禧《答計甫草書》所云“文章根本”,則有所不同。這場論爭的核心問題是文章“醇肆”及文法之變,在當時也產生不小的影響,以至二人不敢刻傳往來文字,怕流為口實。在汪琬一方,擔憂更重一些。論爭牽入的主要人物是計東。計東先是站在陳僖一方指責汪琬拘守文法太過,繼而調笑他掊擊錢謙益是蚍蜉撼樹,這一次也是支持魏禧一方。儘管論文意見不盡相合,但計東與汪琬為推誠置腹的好友始終未變。
(六)與葉燮之爭:以文法與八股為中心的論爭
吳江葉燮,字星期,紹袁之子。康熙九年進士(1670),十四年(1675)選寶應知縣,未二年鐫職歸,隱橫山,教授生徒。著《已畦文集》等集。與汪琬早定交,過從甚密,後惡交,傳聞甚多,大都荒誕不經。二人交惡蓋在康熙十年至十四年(1671-1675)間,起因則由論文不合。葉燮作《汪文摘謬》,批評他矜持古人法度,拾前人余唾,拘泥八股濫調,殊乏新意。錢謙益卒後,吳中風雅無定屬。汪琬、顧炎武、歸莊、葉方藹、徐元文、徐乾學、計東、宋實穎、錢陸燦、顧苓、葉燮皆以詩文著稱,就文章言,汪琬為一時翹楚。葉燮不肯下之,與相爭衡,然無論才學,還是文章,均不足匹敵。葉燮批評言辭激烈,但在汪琬卒後亦喟嘆失一畏友。這場論爭在清文史上留下很深的印記,一方面體現了清初文法說分歧甚著,另一方面堯峰與橫山門下各承師說,影響了一代吳中文壇的風貌。
(七)與閻若璩之爭:以經學為中心兼及文章體例的論爭
山陽閻若璩,字百詩,博學通經。著《古文尚書疏注》、《潛丘札記》等集。康熙十七年(1678)應薦博學鴻儒,翌年試不中格罷。居京間,與汪琬發生衝突。衝突始自論金石義例,若璩指出汪文不合處,汪琬不懌,但也有意改正。若璩又指摘《古今五服考異》之誤,汪琬稱若璩父母在不當談喪禮,若琥憤然激辯。二人論爭以經學為中心,擴及文法、文風、文章體例。若璩批評汪文不重訓詁,考據未精,體例未備。《與戴唐器書》:“歸讀《陳處士墓表》,真正庸筆,銘尤不成說話。”《又與戴唐器書》:“鈍翁不足攻,生平所心摹手追者,顧也,黃也。黃指太沖先生,顧指寧人先生。”時人或謂汪文稍勝魏禧,若璩較其長短,以為魏勝於汪。《又與戴唐器書》又說:“弟於古文一道雖不甚深,然視近代作者,已洞若觀火。承委直筆,敢不自竭其愚得?大抵此道最忌者,曰冗,曰稚。唯簡可以救冗,惟老可以救稚。此須多讀書,多講貫,非可一蹴至者。”言下之意,汪文“冗”、“稚”,距“簡”、“老”甚遠。這場論爭曠時持久,牽涉一時著名人物就有李因篤、王士禛、徐乾學、徐釚、戴晟、陸隴其、陸元輔及黃宗羲等。李因篤與汪琬交厚,論學甚合,閻若璩嘲笑二人私造典禮,並以此為笑談,遍告徐釚等人。黃宗羲後來也捲入這場論爭,下文再作辨析。
(八)與黃宗羲之爭:以本之六經、小說筆墨為中心的論爭
餘姚黃宗羲,字太沖,講學東南,為故明耆舊、浙東文派領袖。與汪琬無交往,二人都曾應徐乾學之請為傳是樓作記,所作並傳,但宗羲頗輕視汪文,《戴西洮詩文題辭》:“以視今日之名士,摹仿得歐、蘇一二轉折語,自稱震川正派者,見之能不自愧乎?”(P102)戴西洮即戴晟,閻若璩與書信往來剖摘汪琬學問、文章之弊,戴晟拜晤宗羲必細談其事,宗羲因在題辭末流露對汪琬不屑之意。
汪琬集中未見批評黃宗羲文字,儘管如此,但我們仍稱此為清初古文界一場重要論爭,是因宗羲還作有《論文管窺》,對文章如何“敘事”、“用經”提出相異的看法,對侯方域、王猷定也持不同的評價。如“敘事須有風韻,不可擔板。今人見此,遂以為小說家伎倆”,“近見巨子,動將經文填塞,以希經術,去之遠矣。”(P649)“巨子”指汪琬,“今人見此,遂以為小說家伎倆”,也有具體所指。康熙八年(1669),汪琬與李良年論文,《跋王於一遺集》以侯方域《馬伶傳》、王猷定《湯琵琶傳》為例,批評古文家“以小說為古文辭”,“既非雅馴,則其歸也,亦流為俗學而已矣”(P907)。李良年《論文口號》述及之,其六云:“琵琶一足荒唐甚,留補《齊諧》、《志怪》書。”其七云:“人間不識侯公子,地下修文老更成。”[13]汪琬輕視方域之文,《題壯悔堂文集》歷述其才子風流,枚舉金陵撾殺膳夫豪縱事,言及文章,文末僅云:“末年來游吳下,欲刻其集,集中文有未脫稿者,一夕補綴立就,士大夫以此益奇之。”
黃宗羲所論切中汪文一些弊端,然黃、汪之爭內涵遠不止此。首先,黃宗羲輕視汪琬,除學問、文章不相合外,還另有他因。他與侯方域為復社舊交,與王猷定、歸莊俱孤節遺民,相互推重,對錢謙益亦奉為尊長。而汪琬譏議侯、王,斥責錢氏,與歸莊對罵。一定意義上說,論爭體現了遺民與新朝士大夫的分野。其次,明中葉後,吳中之文與經學日益合流,演變至清初,形成以汪琬、顧炎武為代表的合經學、文章為一的潮流。浙東之文遠承明初宋濂、王褘以來的文統,但因近接陽明一派,源流變化頗異。汪、黃之爭也反映了浙東、吳中之文不同的風格旨趣。
三、古文史意義
清初激烈繁複的古文論爭,體現了一代文學思潮的急劇變革與古文運動的複雜形態。茲結合清初古文“中興”與明清古文發展史,略述汪琬與古文家論爭的文學史意義。
清初古文“中興”是一種文學史的客觀存在。其源起有三:一是文學源起。清初文人遠承唐、宋古文運動,取法韓愈、歐陽修等人;近承歸有光與唐宋派及復社、幾社復古風氣,反思唐宋、七子、公安、竟陵諸派得失,倡導古文復興。二是政治源起。明末清初政治與歷史大動盪,促使古文家尋求變革,提倡六經為本、文以用實,疏離自適性情。三是學術源起。實學昌明構成“明學”的新變,經學崛興成為“清學”創立的關鍵,二者都推轂了清初古文“中興”。順康之際湧現不同的古文創作群體,主要包括:復社、幾社後勁群體;錢謙益、龔鼎孳、吳偉業為代表的貳臣群體;黃宗羲與浙東文派;顧炎武、歸莊、王猷定、屈大均、周容、杜濬為代表的遺民群體;王士禛、王崇簡、施閏章、魏裔介為代表的新朝士大夫群體;汪琬、葉燮、計東、尤侗為代表的吳中群體;易堂九子為代表的江右群體;侯方域、湯斌、宋犖為代表的中州群體;王弘撰、李因篤為代表的關中群體,董文友、陳維崧為代表的常州群體等。各群體、作家間的交叉與衝突,對清初古文理論與創作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在清初古文運動中,古文論爭、古文評點、樸學之興,構成“中興”的三大基石。論爭的意義極其突出。如復興古文應從文法始,還是從明道始?在文人、才士、學者之文中,何為古文正宗?如何處理古文與八股、經學的關係?都成為當時的焦點問題。通過對話交流,古文家鮮明地闡述了各自的古文觀。文壇大家論爭引起文學界廣泛關注,對當時古文理論與創作的繁榮大有裨益。
基於此,我們再來看汪琬與古文家論爭的文學史意義。
一方面,汪琬論爭對象,如黃宗羲、魏禧、歸莊、周容、陳僖等,皆一時古文名家,所論都關係著清初古文運動的大問題,包括對古文正統的反思,對文法的認識,對“明文”的反思,對古文與經學關係的理解,對八股文的評價態度等。針鋒相對的辯說,甚至劍拔弩張的對壘,對古文“中興”有著不凡的意義。如汪琬提倡文法、文經道合一;陳僖推重文以明道;魏禧主於自然元氣,不以文法為第一要義;黃宗羲提出如何“敘事”、“用經”。所謂理不辯不明,通過論爭,諸子建構了各自的古文理論體系,對存在的問題也有了一定的認識。《汪文摘謬》固深為汪琬不喜,但不失諍友之義,他在刊刻《鈍翁續稿》與手定《堯峰文鈔》時,對葉燮摘謬文字或刪或留,作了較大改動。堯峰門下惠士奇等、橫山門下沈德潛等,創作上也力避葉燮指出的問題。葉燮不長於經術,橫山門下對汪琬經史之文多有借鑑。汪琬不喜閻若璩其人,但還是認同他所說的墓誌體例,撰著力避體例之失。清代金石義例之學的興起,汪、閻之爭有發端之功。探討清代金石義例之學,此一文史公案值得關注。
另一方面,“清文”取代“明文”,既非隨朝代鼎革自然形成,又非一蹴而就。其間經歷了曲折複雜的過程。汪琬與遺民周容、吳殳、歸莊、魏禧、黃宗羲之爭,前三次由汪琬主動發起,後兩次由遺民主動發起。周、吳、歸、魏、黃在明遺民史上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古文也幾乎代表了遺民古文的最高成就。論爭又牽入錢謙益、侯方域、王猷定等人,有著豐富的內涵。與周容之爭,側面反映了當時在野遺民居為文壇主流的史實。與吳殳之爭意在“倒錢”,是針對“明文”、“明學”習氣所發。與後來批評侯方域、王猷定一樣,這是汪琬倡立“清文”、“清學”的重要一環。“倒錢”又成為與歸、黃之爭的導火索。汪琬以震川嫡派自視,然未得到吳、歸、黃的承認。在許多遺民眼中,錢謙益失節降清,但仍是“明文”大纛,“明文”儘管存在種種弊端,但畢竟是故國之“遺”,非新朝所有,遺民可以批判它的弊端,如果以“清文”取而代之,他們顯然是不盡肯的。黃宗羲編選《明文海》、《明文授讀》,即可覘其意。這無疑含有十分微妙的“敝帚自珍”心理。所以,汪琬批評錢、侯、王,就遇到不小的阻力。隨著時間推移,遺民社會衰落,“清文”最終取代“明文”的地位。“清文”創立有三個不可或缺的要素:文法之興;經學昌明;適應世變。適應世變,不待詳言而明。文法之興是“明文”到“清文”演變的一個關鍵要素。這並不是說“明文”沒有文法,而是說汪琬等提倡文法,重新認識古文正統,黜七子、公安、竟陵於正宗之外,從而變革了明中葉以來文章傳統。經學之興與之相輔相成。汪琬與閻若璩有關經學與文章的商證,鼓揚了合經學、文學為一的風尚,也奠立了“清文”尚經重學的基調,後來吳派、皖派經學家以及陽湖派古文,大都繼承了這一傳統。這樣看來,汪、閻之爭對清代古文的發展,特別是古文與經學的合流,有著深刻的意義。當然,“清文”取代“明文”,並不意味古文完成了從“虛”到“實”的質變。無論是七子復古、陽明學人鼓吹良知,還是公安“獨抒性靈”、竟陵“幽清孤峭”,都體現了明代古文的革新嘗試。“明文”自成一體,有“清文”難以替代的價值。
綜上,汪琬與古文家的論爭對清初古文“中興”深具影響。論爭勝負不是最重要的,未分出勝負,並不影響其推轂古文復興的作用。清初古文“中興”富有創造性,存在諸多有待深入開掘的空間,如清初古文與唐、宋、明古文運動的關係;與明清學術的關係;發展軌跡與特徵;古文的論爭與理論、評點與傳播;古文與小品、駢文及八股的關係;古文流派群體研究;古文運動的價值等。當前清初小品研究的繁榮自不能取代古文研究,只有對諸如此類問題深作探討,始可進一步認識清初古文“中興”在文學史上特殊的價值和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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