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斌聖,安徽省安慶市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原四級主任科員。
2020年9月21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汪斌聖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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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0年9月21日,安徽省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四級主任科員汪斌聖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0年12月,據潛山市紀委監委網站訊息,經安慶市監察委員會批准,潛山市紀委監委對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原四級主任科員汪斌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汪斌聖任潛山縣人防辦工程技術股股長和潛山市(縣)人防管理股副股長兼人防管理站站長、市人防辦四級主任科員期間,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審核同意符合建設人防工程條件的有關項目繳納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存在“以收代建”問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在計算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過程中,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國家經濟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汪斌聖身為國家公職人員,理想信念缺失,宗旨意識淡薄,濫權妄為、貪慾無度、底線失守,將手中權力當作牟利工具,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潛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汪斌聖開除黨籍處分,由潛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開庭審理
2021年3月8日上午,潛山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由潛山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汪斌聖受賄、濫用職權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08年至2018年,汪斌聖在擔任潛山市人防辦工程間技術股股長和人防管理股副股長兼人防管理站站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財物總計84.45萬元;違反相關規定,在計算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過程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少計算有關工程項目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造成國家經濟損失87.81281萬元。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人出示了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證人證言、書證等證據,被告人汪斌聖及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對出示的證據進行了充分質證,辯護人發表了辯論意見。最後陳述階段,被告人汪斌聖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作出了反思和懺悔,表示其已退出全部贓款,相關部門已經追回了大部分經濟損失,且自願認罪認罰,請求從輕處罰。潛山市紀委監委、潛山市住建局工作人員及部分民眾旁聽了庭審過程。因案情重大,該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