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志有

任職情況,違紀通報,

任職情況

弋陽縣南岩鎮栗橋村黨支部原書記

違紀通報

弋陽縣南岩鎮栗橋村黨支部原書記汪志有違反財經紀律等案。經查,2010年7月,汪志有未經村委會集體研究和分管財務的村委會主任審批,擅自從村委會財務借款6萬元用於個人及家庭生活開支;2008年1月至2014年8月,村委會非法出讓集體土地做墓地,取得非法收入39.2萬元,納入村財務作為集體資金使用;2012年1月至2014年2月,村委會嚴重違反公務接待管理有關規定,接待費用高達40.43萬元。經弋陽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汪志有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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