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84年9月至1988年6月,西北政法學院學習,獲法學
學士學位;
1988年9月至1991年7月,西北政法學院法律史專業學習,師從我國著名法學家
胡留元教授,獲法學
碩士學位;
1994年7月起西北政法學院任教,先後為法學專業本科生主講的課程包括:中國法制史、外國法制史、羅馬法;
從1997年12月起,晉升教授職稱,除繼續擔任本科教學外,還先後為法律史學專業的研究生開設先秦法制史專題講座,為刑法學專業的研究生開設中國刑法史專題講座,為訴訟法學專業研究生開設中國傳統司法制度專題講座;
從1998年2月通過遴選擔任法律史學專業研究生導師,後擔任
西北政法大學法律史專業碩士研究生導師組組長,西北政法學院法學一系副主任;
2000年9月起,任西北政法學院法律診所項目負責人;
2005年起,任全國法律診所指導委員會副主任;
2015年,兼任西北政法大學中華法系與法治文明研究院院長。
社會與學術兼職
研究方向
中國法律史。
主要貢獻
(一)中國法律史學的教學和研究,除了重視成文的法典外,應當儘可能拓展學科領域,對司法案例、司法判決、司法判例等文獻給予充分的關注;在分析傳統司法制度時,應當對司法慣例和司法文化給予重視;對法律在基層社會的實施給予重視。在考察制度設開的同時,不能忽視制度的實施和運作狀況、制度實施的結果和效果,以及影響制度實施效果的各種環節和環境。司法檔案為法律史學拓展研究領域,提供了條件。司法檔案的整理,應當成為法律史學界一項基礎性的學科建設任務。
(二)法律史學的研究,在關注法律與政治形勢、法律與政治體制、法律與政權組織等領域的同時,不能忽視法律與經濟、法律與貿易、法律與宗教、法律與習俗、法律與社會等領域。法律在社會中實施,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不僅應當研究書面的法律,而且應當研究現實生活中的法律。不僅應當研究中央層面司法機關的活動,而且應當重視地方司法,尤其是基層司法機關的實際運作。重視中國社會的特點,中國民眾的法律心理和對司法的獨特期望,重視法律在基層社會中的實施狀況。法律社會史的研究,在中國法律史學的研究中,方興未艾。
(三)中國法律史學的教學,應當堅持歷史唯物主義的立場,從法律發展的角度解釋法律歷史現象,並通過活潑的形式,形象生動地展現中國傳統社會中的法律智慧和法律文化,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中國法律史教學,應當注重啟迪學生的心智,引導學生觀察和判斷,鼓勵學生嚴肅認真地思考。中國法律史學具有獨特的學科價值,傳統社會中的法律,體現了濃郁的中國歷史文化特點,是中華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
部分主持完成的科研項目
1、《中國司法改革研究》,2000年法務部重點科研項目。
2、《羅馬私法》,1998年西北政法學院重點科研項目。
3、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研究, 2005年至2008年1月,結項等級:優秀。
4、西北政法大學與浙江諸暨市委政法委合作項目:楓橋經驗——基層社會治理的實踐2006年,2007年。
5、教育部重點基地招標項目:清代紫陽縣司法檔案的整理與研究,2009年至2014年。
6.、新中國司法制度的基石——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1937-1949)》,2010年10月首批入選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
7、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人民調解的福田模式,2013年至2015年。
8、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法治文化的傳統資源及其創造性轉化研究,2015年。
學術成就
個人專著《中國古代判詞研究》(1997年2月,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中國古代判例研究》(1997年5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判例與法律發展》(2006年7月,法律出版社)等。
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法律科學》、《政法論壇》等法學期刊發表學術論文30餘篇。
1.1987年8月發表第一篇學術論文《我國行政訴訟的特點》;
2.1997年2月出版第一部學術專著《中國古代判詞研究》;
3.1997年12月《中國古代判詞研究》被陝西省政府評為法學優秀成果一等獎;
4.1998年10月《中國古代判詞研究》被
法務部評為法學優秀科研成果三等獎;
5.1998年主持完成了
西北政法大學重點科研項目《羅馬私法》;
6.2000年10月起承擔
法務部2000年重點科研項目《中國司法改革研究》;
7.汪世榮教授主持完成的2005年國家社科基金項目《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研究》經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
領導小組鑑定評審,被評定為優秀等級;
8.2008年出版《楓橋經驗》;
9.2008年出版《中國司法傳統和傳統司法》(與陳金全教授合編)。
獲獎記錄
個人專著《中國古代判詞研究》先後被評為“陝西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
法務部優秀科研成果”三等獎。論文《判例在中國傳統法中的功能》(《法學研究》,2006年第1期)被評為“陝西省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2001年被評為“陝西省優秀教師”,2006年被評為“第二屆陝西
普通高等學校教學名師”,2007年獲全國“優秀法律碩士教學獎”,2008年被授予“陝西省優秀中青年法學家”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