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工作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國家文化文物、旅遊、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事業政策措施、法律法規應夜旬府規章,加強陣地管理,研究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二)統籌規劃全區文化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旅遊、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區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實施重點文化、旅遊、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設施建設和文旅產品生產,組織貴池區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指導推動全民閱讀活動開展,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組織指導藝術創作生產、藝術培訓工作,扶持體現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管理全區重大文藝活動。
(五)負責全區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
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全區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全區文化文物、旅遊、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創新發展,推進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指導旅遊行業加強黨建工作。
(七)綜合管理全區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搶救、保護、傳承、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全區文化、旅遊、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產業,組織實施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產業發展。
(九)指導全區文化、旅遊、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市場發展,對文化、旅遊、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市場經營行業進行監管,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行業市場。
(十)配合市文化市場執法部門對全區文化、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市場進行綜合執法,組催您坑淚織全區旅遊市場綜合執法、查處文化、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旅遊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膠嘗院綜合管理文物事業,承擔文物保護、搶救、考古發掘、鑑定和利用等工作,依法監管文物市場。
(十二)組織開展全區文化藝術、文物、旅遊、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對外交流、合作和宣傳碑尋淋、推廣工作。
(十三)對全區廣播電視實施行業管理,統籌規劃全區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指導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管理工作。
(十四)綜合管理全區各類出版物的出版發行,負責審核、報批出版、發行、印刷和著作權管理工作;
(十五)組織指導全區文化藝術、旅遊、文物、
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相關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的業務活動。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信息、信訪、保密、應急管理、政府目標考核、政務公開、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創建紙判、普法宣傳、統計年報、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組織、人事工作,指導旅遊行業加強黨建工作;牽頭辦理人大議案、政協提案;負責局機關財務並指導監督下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局重大活動、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和服務工作;做好人才相關工作。
(二)文化綜合科。負責擬定文化公共事業、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文化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全區重記盼紙大社會文化活動和基層民眾文化活動;指導全區公共文化館(站)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
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申報、保護、利用和古籍保護工作,建立
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擬定地方性藝術事業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重大文藝活動、藝術展演、展覽及對外文藝交流活動;負責全區文化系列
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有關工作。
(三)行政審批科(政策法規科)。負責文化、旅遊、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項目許可和行政審批工作;承擔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等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核和依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訴訟、行政複議等工作,負責指導文化、旅遊、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行業企業、從業人員依法從事經營活動;負責區數據資源管理局(區政務服務管理局)文旅局視窗的運行管理。
(四)資源開發科(產業發展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文化、旅遊和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產業發展政策和規劃;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業及新旬朵捉型業態發展;負責文化、旅遊和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產業項目;負責文化、旅遊和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產業園區、基地建設;承擔全區文化、旅遊產業資源的普查、統計工作;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路線的規劃和鄉村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
(五)對外交流與合作科。組織指導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及宣傳推廣工作;組織開展貴池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產品開發及重要旅遊線路的對外宣傳推廣工作;負責重大文化和旅遊活動的推廣和宣傳工作;制定全區文化和旅遊市場宣傳、開發的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協助對國際國內文化和旅遊市場動態的分析、研究、預測。
(六)市場管理科。承擔文化和旅遊市場行業監管工作;承擔文化、旅遊和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全區文化和旅遊市場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全區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管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承擔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工作。
(七)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科。負責檢查、監督全區廣播電視播出機構、新聞出版機構執行黨和國家的宣傳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把握輿論導向;負責擬定全區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管理和安全生產;負責廣播電視安全播出;指導廣播影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管理工作;負責統籌規劃全區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負責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業務的審核報批;負責全區廣播影視作品創優評選工作;負責全區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業務統計工作;負責全區電影放映管理和農村電影公益放映工作;協調推進廣播電視“戶戶通”,扶持偏遠貧困地區廣播電視建設和發展;協調推進三網融合,推進廣播影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負責監管印刷企業和印刷經營活動;負責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審讀核准工作;負責“掃黃打非”工作;組織實施全民閱讀推廣活動;指導印刷業協會工作;指導著作權登記工作;負責監督管理涉外著作權工作;組織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
(八)文物所。組織擬訂地方性文物行政執法督查和案件查處的相關政策規定;負責擬訂文物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文物保護、科學研究、文物普查;負責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保護工作;負責文物市場監管工作,推進非國有博物館健康發展;指導民間珍貴文物搶救、徵集工作;研究制定地方性革命文物保護、修繕、徵集等工作規範,組織開展重大革命文物保護工程;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對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及街區保護和監督工作;負責文物考古發掘、保護維護項目的報批工作;負責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文物和博物館安全保衛督查工作;檢查督促鎮街道履行文物保護責任,督查督辦重大文物案件辦理和重大文物安全事故處理工作,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重大文物犯罪案件。
行政編制
池州市貴池區文化和旅遊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系統工會主席1名;內設機構(股級)領導職數8名。
池州市貴池區文化和旅遊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池州市貴池區文化和旅遊局局長:紀良平
工作指南
工作地址
辦公地址:貴池區江口街道康莊大道99號貴池區政務新區。
工作時間
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其他事項
池州市貴池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十五)組織指導全區文化藝術、旅遊、文物、
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相關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的業務活動。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信息、信訪、保密、應急管理、政府目標考核、政務公開、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創建、普法宣傳、統計年報、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組織、人事工作,指導旅遊行業加強黨建工作;牽頭辦理人大議案、政協提案;負責局機關財務並指導監督下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局重大活動、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和服務工作;做好人才相關工作。
(二)文化綜合科。負責擬定文化公共事業、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文化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全區重大社會文化活動和基層民眾文化活動;指導全區公共文化館(站)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
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申報、保護、利用和古籍保護工作,建立
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擬定地方性藝術事業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重大文藝活動、藝術展演、展覽及對外文藝交流活動;負責全區文化系列
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有關工作。
(三)行政審批科(政策法規科)。負責文化、旅遊、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項目許可和行政審批工作;承擔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等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核和依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訴訟、行政複議等工作,負責指導文化、旅遊、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行業企業、從業人員依法從事經營活動;負責區數據資源管理局(區政務服務管理局)文旅局視窗的運行管理。
(四)資源開發科(產業發展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文化、旅遊和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產業發展政策和規劃;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業及新型業態發展;負責文化、旅遊和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產業項目;負責文化、旅遊和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產業園區、基地建設;承擔全區文化、旅遊產業資源的普查、統計工作;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路線的規劃和鄉村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
(五)對外交流與合作科。組織指導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及宣傳推廣工作;組織開展貴池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產品開發及重要旅遊線路的對外宣傳推廣工作;負責重大文化和旅遊活動的推廣和宣傳工作;制定全區文化和旅遊市場宣傳、開發的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協助對國際國內文化和旅遊市場動態的分析、研究、預測。
(六)市場管理科。承擔文化和旅遊市場行業監管工作;承擔文化、旅遊和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全區文化和旅遊市場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全區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管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承擔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工作。
(七)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科。負責檢查、監督全區廣播電視播出機構、新聞出版機構執行黨和國家的宣傳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把握輿論導向;負責擬定全區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管理和安全生產;負責廣播電視安全播出;指導廣播影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管理工作;負責統籌規劃全區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負責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業務的審核報批;負責全區廣播影視作品創優評選工作;負責全區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業務統計工作;負責全區電影放映管理和農村電影公益放映工作;協調推進廣播電視“戶戶通”,扶持偏遠貧困地區廣播電視建設和發展;協調推進三網融合,推進廣播影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負責監管印刷企業和印刷經營活動;負責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審讀核准工作;負責“掃黃打非”工作;組織實施全民閱讀推廣活動;指導印刷業協會工作;指導著作權登記工作;負責監督管理涉外著作權工作;組織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
(八)文物所。組織擬訂地方性文物行政執法督查和案件查處的相關政策規定;負責擬訂文物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文物保護、科學研究、文物普查;負責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保護工作;負責文物市場監管工作,推進非國有博物館健康發展;指導民間珍貴文物搶救、徵集工作;研究制定地方性革命文物保護、修繕、徵集等工作規範,組織開展重大革命文物保護工程;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對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及街區保護和監督工作;負責文物考古發掘、保護維護項目的報批工作;負責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文物和博物館安全保衛督查工作;檢查督促鎮街道履行文物保護責任,督查督辦重大文物案件辦理和重大文物安全事故處理工作,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重大文物犯罪案件。
行政編制
池州市貴池區文化和旅遊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系統工會主席1名;內設機構(股級)領導職數8名。
池州市貴池區文化和旅遊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池州市貴池區文化和旅遊局局長:紀良平
工作指南
工作地址
辦公地址:貴池區江口街道康莊大道99號貴池區政務新區。
工作時間
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其他事項
池州市貴池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