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貴池區人民檢察院

池州市貴池區人民檢察院

池州市貴池區人民檢察院是安徽省池州市貴池區的一個組織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池州市貴池區人民檢察院
  • 主要榮譽:第十一屆安徽省文明單位”榮譽稱號;第十二屆安徽省文明單位
內設機構,現任領導,獲得榮譽,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財務、檔案等工作;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政務,組織協調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管理秘書事務,處理和編髮檢察信息;負責人大代表聯絡工作和特約檢察員聯繫工作;負責有關工作部署、領導批辦事項的督查工作;負責接待工作。
(二)政治部
負責思想政治工作和組織人事工作。協同機構編制部門進行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統計等日常管理事項;負責機關幹部人事管理、工資管理、表彰獎勵、思想政治、教育培訓、意識形態、對外新聞宣傳、檢察文化等工作;負責基層院建設工作。負責檢察機關司法警察警銜管理。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三)第一檢察部(刑事檢察)
負責除職務犯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侵犯財產犯罪外的其他刑事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補充偵查、出庭支持公訴、抗訴以及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
(四)第二檢察部(職務、經濟與侵財犯罪檢察)
負責職務犯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侵犯財產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補充偵查、出庭支持公訴、抗訴以及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負責相關申訴案件的辦理;審查辦理貪污賄賂犯罪沒收違法所得案件;負責對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的監督,負責對刑事判決裁定執行、強制醫療執行、羈押和辦案期限的監督,負責羈押必要性審查;辦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負責對決定不批准逮捕、決定不起訴案件的複議;負責對依照法律規定由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偵查。
(五)第三檢察部(民事檢察)
負責辦理申請監督和提請抗訴的民事案件的審查、抗訴;負責對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活動以及民事執行活動的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式以外的其他民事審判程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進行監督,提出檢察建議;開展民事支持起訴工作;負責相關民事申訴案件的辦理。
(六)第四檢察部(行政與公益訴訟檢察)
負責辦理申請監督和提請抗訴的行政案件的審查、抗訴;負責對人民法院行政訴訟活動以及行政執行活動的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式以外的其他行政審判程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負責相關行政申訴案件的辦理。負責辦理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負責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負責辦理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公益訴訟案件;對同級法院開庭審理的公益訴訟案件,派員出席法庭;依照有關規定提出檢察建議;負責辦理公益訴訟申訴案件。
(七)第五檢察部(未成年人檢察)
負責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案件以及涉及未成年人權益維護的民事行政訴訟、刑事執行監督等工作,實行“捕訴監防”一體化的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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