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縣人民檢察院

江陵縣人民檢察院

江陵縣人民檢察院是依法對江陵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檢察院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服從上級人民檢察院的領導的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陵縣人民檢察院
  • 郵編:434100
  • 單位性質:政府機關
  • 檢察長:余豐泳
機構,批捕公訴部,訴訟監督部,職務犯罪偵查部,綜合管理部,案件管理部,主要職責,詳細信息,現任領導,

機構

批捕公訴部

批捕公訴部負責對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批准逮捕;對公安機關、本院偵查部門移送起訴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出庭支持公訴;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機關偵查取證;審查決定是否追捕、追訴;決定是否提出或提請刑事抗訴;對刑訴法規定的特別程式的辦理。

訴訟監督部

訴訟監督部負責對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批准逮捕;對公安機關、本院偵查部門移送起訴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出庭支持公訴;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機關偵查取證;審查決定是否追捕、追訴;決定是否提出或提請刑事抗訴;對刑訴法規定的特別程式的辦理。

職務犯罪偵查部

職務犯罪偵查部負責對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批准逮捕;對公安機關、本院偵查部門移送起訴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出庭支持公訴;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機關偵查取證;審查決定是否追捕、追訴;決定是否提出或提請刑事抗訴;對刑訴法規定的特別程式的辦理。

綜合管理部

綜合管理部負責對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批准逮捕;對公安機關、本院偵查部門移送起訴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出庭支持公訴;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機關偵查取證;審查決定是否追捕、追訴;決定是否提出或提請刑事抗訴;對刑訴法規定的特別程式的辦理。

案件管理部

案件管理部負責對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批准逮捕;對公安機關、本院偵查部門移送起訴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出庭支持公訴;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機關偵查取證;審查決定是否追捕、追訴;決定是否提出或提請刑事抗訴;對刑訴法規定的特別程式的辦理。

主要職責

(一)依法對江陵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檢察院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服從上級人民檢察院的領導。
(二)依法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和縣人大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
(三)部署全縣檢察工作任務,制定檢察工作規劃,確定檢察工作措施。
(四)依法對貪污賄賂、國家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的犯罪以及國家機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進行偵查;或經上級人民檢察院決定,由本院進行偵查的案件。
(五)對刑事案件依法審查批捕、審查起訴、提起公訴;對本級人民檢察院確有錯誤的判決或裁定,依法提起抗訴。
(六)依法對刑事訴訟、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七)對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八)受理單位和個人的報案、控告、申訴、檢舉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九)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犯罪預防工作進行研究並提出職務犯罪的預防對策;負責預防職務犯罪的法制宣傳工作。
(十)負責本院機關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依法管理本院檢察官及其他檢察人員,負責本院司法警察警銜的呈報和管理工作,並協同地方黨委對本院幹警錄用、管理、考核、獎懲和任免,組織本院幹警參加檢察教育培訓。
(十一)協同主管部門管理本院機關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
(十二)負責本院的財務、裝備及機關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詳細信息

郵編:434100
地址:中國湖北省荊州市江陵縣郝穴鎮江陵大道137號
電話:0716-12309(統一受理電話)

現任領導

檢察長:余豐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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