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市人民法院位於江陰市天平路1號,前身為江陰縣司法科,1951年1月2日更名為江陰縣人民法院,轄區面積987.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63萬。全院共有幹警352人(在編幹警221人、聘用人員131人)。內設審判業務部門9個,綜合部門8個,另轄7個人民法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陰市人民法院
- 區位:無錫市江陰市
- 地址:無錫市江陰市天平路1號
- 郵政編碼:214400
- 聯繫電話:0510-86849169
- 成立時間:1951-01-02
- 全院人數:352人
- 院長姓名:王立新
法院簡介
機構設定
法院建設
訴訟服務中心建設
為方便當事人訴訟,我院在立案大廳建設訴訟服務中心,中心具有訴訟服務、糾紛化解、案件分流三項基本職能,具體包括法律諮詢、導訴導訪、司法救助、案件查詢、判後答疑、信訪接待等27項內容,為民眾提供“一站式、集約化、全方位”的訴訟服務,實現了“零距離”面對百姓,“高效率”提供幫助,“低成本”解決糾紛。今年10月份,引入江陰市農村商業銀行網點進駐立案大廳,便於當事人繳納各種費用。在院部設立訴訟服務中心的同時,我院還在七個人民法庭相應設立了訴訟服務站及人民調解工作室,全面開展訴訟服務和訴前調解工作。近年來,我院先後被評為全省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工作先進集體和全省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示範單位。
“無訴訪社區(村)”創建
2012年初,我院啟動“無訴訪社區(村)”創建活動,沉入基層主動服務,排摸矛盾,化解糾紛。我院在每個創建的“無訴訪社區(村)”設有法官工作室,法官在規定時間到社區、村里現場辦公,並向居民發放法官聯繫卡,並通過法官工作室開展法制宣傳、培訓民調幹部、開展巡迴審判等。同時,開展“大走訪”活動,整合社區、村“五老”資源,發揮“大調解”機製作用,力爭就地化解矛盾,事了人和;加強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業務指導,幫助健全工作機制,引導基層村幹部、人民調解員在法律規則的框架下,強化基層自治和規範管理。
通過“無訴訪社區(村)”創建,我院旨在借力法庭的法律資源優勢與結對村村幹部、人民調解員的一線民眾優勢,形成調處合力,構建‘庭村聯動、優勢互補、共同治理’的調解糾紛格局,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基層矛盾糾紛,實現‘少訴訪’直至‘無訴訪’。
推進司法公開
近年來,我院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司法公開的六項規定》和《司法公開示範法院標準》為準繩,文化先行,技術推進,制度保障,三管齊下,全面提升審判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確保司法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被評為全國司法公開示範法院。
我院積極推進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平台建設,開展庭審直播,庭審“三同步”、網際網路建設、開通微博、微信、網上政務廳等,通過街頭顯示屏、電視台、微博、微信等渠道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大力推進裁判文書上網工作,各業務庭、人民法庭設專人擔任“裁判文書上網信息員”,專門負責裁判文書的技術處理和錄入工作。
同時,我院定期召開新聞發布會,主動向社會發布重大案件的審理信息、審判工作和司法改革的重要舉措等,不定期邀請民眾、代表委員旁聽、觀摩庭審,持續推進法院開放日活動、‘法律文化活動周’,不斷擴大司法公開的文度和深度。
青少年“愛心港灣”
我院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理工作,開展圓桌審判,引入對犯罪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預機制,依法適用輕罪記錄封存制度、合適成年人參與訴訟制度等,突出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我院還聯合相關部門在全市多家企業建立涉罪未成年人關愛教育基地。一些監護人不在本地的外來涉罪少年在基地取保候審或矯正,將對犯罪未成年人的關愛延伸到判後。
為更好地開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我院於2009年在江陰市市民中心掛牌成立青少年維權“愛心港灣”,開展青少年法制宣傳工作,並為全市的青少年及家長提供法律諮詢服務。青少年維權“愛心港灣”配備了典型案例彙編、親職教育指導等眾多專業書籍。成立以來,每年接受民眾諮詢兩千餘人次,諮詢範圍涉及青少年權益保護、法律知識講解、親職教育等方方面面。這裡還有江陰市心理健康協會的心理諮詢師值班,為來訪民眾提供心理輔導、心理評估等專業服務。針對部分學生厭學、叛逆、迷戀網路,甚至自閉、抑鬱、暴力的心理問題,“愛心港灣”專門設立了“親情調解室”、“心靈驛站”,由法官和心理諮詢師對問題青少年進行心理疏導。針對部分家長教育方式不當的問題,“愛心港灣”還建立了親職教育指導服務體系,結合典型案例,引導家長正確處理青少年叛逆時期的各類問題,共同推動青少年健康成長。
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
自2013年10月被最高法院確定為“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試點法院”以來,我院科學設定審判組織,最佳化審判資源配置,共選任了26名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審判經驗豐富的法官擔任審判組合獨任法官,選任12名高級法官助理,按照“市場化動作、專業化管理”模式,試行書記員分類管理;強化法官審判職責,完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規範法律文書籤署流程,按照“誰審理、誰裁判、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法官錯案責任追究;改革審委會工作方式,建立科學的定案把關機制,設立專業法官會議,建立審委會討論案件過濾機制和委員迴避制;規範院庭長管理職能行使,完善法官考核評價機制,探索實行行政事務集中管理,推行院庭長辦案。改革試點工作開展以來,我院審判質量效率穩步提升,審判權運行更加符合司法規律,法官司法能力不斷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