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江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辦公地址位於江陰市長江路141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江陰市長江路141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法規和規劃,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制定相應的管理標準、管理規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全市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全市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推進覆蓋全市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實施養老保險全國、省統籌辦法和全國、省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組織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辦法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指導鎮(街道)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組織實施社會保障監察,依法查處各類案件。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七)參與人才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點人才工程和項目計畫,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留學人員來本市工作或定居的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各類表彰獎勵工作。
(十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公共安全體系建設相關任務。
(十二)負責賦予鎮街園區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有關事項的法律法規宣傳、政策制定、協調指導、業務培訓等工作。牽頭負責江蘇政務服務網上有關賦權事項的動態調整和日常維護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實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創新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與市行政審批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行政審批局按照市政府《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事項清單》和《其他職權事項調整清單》,依法履行有關行政審批職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再承擔劃轉事項的行政審批職責,繼續承擔相應的監管職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行政審批局應當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重要文稿起草、會務、督查、安全、機要、檔案、保密、資產、後勤等工作;負責信息宣傳和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市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人民來信、網上諮詢和投訴的處理工作;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改革推進工作。
政策法規科
負責部門依法行政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人社系統法治工作;負責本部門的普法協調工作;參與研究擬訂本部門與上級行政機關政策法規相配套的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承擔部門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協助辦理及清理、評估工作,承辦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徵求意見工作;承擔行政複議答辯、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法律顧問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管理和法制學習、培訓工作,制訂部門普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工作;負責本部門“放管服”工作。
規劃信息科
負責編制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綜合協調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目標管理和考核工作;綜合協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系統信息化管理及信息化項目的規劃立項、論證驗收等工作;綜合管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工作,負責部門各類統計數據匯總分析和審核確認工作;牽頭承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站綜合管理以及入口網站的日常管理工作;綜合協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對局各行政科室、下屬事業單位以及鎮街園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職能部門的業務考核工作;負責市、鎮(街道)、村(社區)三級人社視窗業務規範化工作,抓好村(社區)人社協理員管理,推進基層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
財務與基金監督科
負責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匯總編制本局管理的各項資金、經費的年度預決算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職業年金等基金財務、會計和內部審計工作;對基金預算提出審核意見;建立、健全基金監督網路,擬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財務規則和基金管理監督制度,監督各項基金預算的執行;受理投拆舉報,參與查處違法違規社保基金各類案件;承擔社會保險統計工作;負責局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人才開發與就業科
按照職責分工參與我市人才引進、開發、培養、使用和人才資源開發規劃,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實施重點人才工程和項目計畫,協調運行高層次人才引進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市人才資源統計與綜合分析、信息化建設,統籌協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的各項人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人才開發重大活動項目的策劃、組織協調和全市人才工作網路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有關人才政策待遇的兌現落實工作;指導落實外國人來華工作政策,綜合管理全市引進港澳台智力工作,擬訂吸引港澳台智力工作規劃和政策;負責指導留學回國人員的管理服務及創業工作;指導、協調離退休專技管理人才資源開發工作。擬訂全市就業促進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就業創業政策、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的就業政策;擬訂促進就業創業專項經費預算及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市失業保險政策規定並監督實施;建立全市失業監測和預警機制;擬訂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人力資源社會服務機構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人力資源服務從業人員資格及相關培訓工作;負責人力資源服務業專項統計工作。
職業能力建設科
擬訂全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城鄉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政策和規劃;負責組織實施全市高技能人才重點項目和鄉土人才項目的評定工作;指導全市職業技能競賽工作;擬訂全市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負責審核社會力量開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設立,指導和監督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管理;負責全市技工院校綜合管理;承擔全市職業培訓機構教師職稱評審的組織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的政策;負責政府購買培訓成果和各類培訓補貼經費的審核工作;負責綜合管理全市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擬訂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有關政策;負責落實推進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全市專業技術資格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專業技術職業資格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負責全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和省市有突出貢獻青年專家的選拔推薦和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全市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負責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備案及年度考核獎的審核工作;負責全市事業編制人員的調配工作;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獎懲、聘用、解聘辭聘等的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和管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及擬錄用人員的審批工作;按管理許可權承擔事業編制人員中國家、省、市特殊人才選拔;配合有關部門負責事業單位國家政策性安置人員工作;負責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年報統計工作;負責和指導全市編外用工的招聘工作。
勞動關係監察科(農民工工作科、信訪室)
擬訂全市勞動關係政策,組織調處全市勞動關係工作;綜合管理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實施;擬訂全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政策,擬訂企業工資指導線,審查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協定;組織開展全市企業薪酬調查工作,適時發布人力資源市場價位和人工成本信息;組織實施全市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和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工作;參與勞動模範的推薦評定等工作;負責重大事項風險評估的指導和備案工作;指導全市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和相關體系建設;組織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協理員管理和業務培訓;負責全市勞動保障誠信建設和有重大影響的勞動保障監察案件的社會公布工作;指導和監督關停並轉企業依法做好職工安置工作,負責企業經濟性裁員審核審批工作;負責接待來訪和綜合協調信訪穩定工作;牽頭協調農民工相關工作。
工資福利科
擬訂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工資福利管理工作;承擔市屬事業單位人員績效工資總額管理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各類表彰獎勵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管理政策,並承擔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的綜合管理和薪酬待遇核定工作。
養老保險科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政策;負責制定全市居民養老保險實施辦法、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負責全市企業職工退休審批和全市企業職工因病死亡和非因工死亡遺屬補助的審批工作;負責提前退休特殊工種的初審工作;貫徹實施國家和省職業年金、企業年金政策,受理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參與擬定全市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指導和協調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工傷保險與調解仲裁科
擬定全市工傷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完善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擬訂工傷保險費率調整辦法、基金征繳政策、給付標準、基金管理等政策;擬訂工傷保險的藥品、治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的範圍及支付標準;組織擬訂全市工傷協定醫療機構、康復機構、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準、監督管理辦法;負責工傷認定工作,組織協調勞動能力鑑定工作;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全市勞動人事爭議預防調解和仲裁工作;負責協調處理全市重大和有管轄權爭議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負責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員管理培訓工作;負責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處理統計分析。
組織人事科
具體負責本部門黨建、理論宣教、意識形態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制度建設、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工資職稱、社會保障、考核獎懲、幹部培訓以及人員招聘和出國(境)人員的政審及報批等管理工作;承擔本部門精神文明、黨風廉政、作風效能和新時代文明實踐陣地建設工作;負責本部門統戰、群團工作;負責本部門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配合紀檢派駐組做好局內部的紀檢監察工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
統籌協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直屬單位

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
(一)貫徹執行就業、創業、失業等各項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
(二)負責落實促進全市城鄉統籌就業政策,負責就業創業等方面的政策宣傳、諮詢服務和業務指導工作。
(三)負責推進全市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和管理各級就業服務機構開展就業促進和幫扶工作。
(四)負責全市失業保險業務經辦和失業保險待遇審核等工作。
(五)負責推進市級人力資源市場制度化、專業化、社會化建設;負責開展國內各類人才和勞務對接,組織各類人力資源招聘活動。
(六)負責落實各項創業政策,組織開展各項創業管理服務工作,健全創業服務體系;負責各類創業載體管理,完善工作協調機制。
(七)負責落實青年人才(含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組織實施青年人才(含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及管理。
(八)負責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代理及服務等工作。
(九)負責本單位範圍內就業創業專項資金、失業保險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協助負責各項經費預決算的編制並監督執行,組織實施各項補貼的審核發放工作。
(十)負責全市各類就業創業相關數據的統計匯總分析工作。
(十一)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負責業務範圍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一)貫徹執行《社會保險法》等各項法律法規及政策,組織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及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等各項社會保險業務經辦管理工作。
(二)參與編制社會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等基金的預、決算草案;負責基金預算執行管理和基金財務管理;負責基金統計監測分析工作。
(三)負責相關社會保險登記、繳費申報核定、結算、個人賬戶管理和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
(四)負責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及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審核發放;負責工傷保險先行支付及追繳。
(五)負責辦理相關社會保險舉報投訴;負責相關社會保險稽核檢查;負責依法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六)負責組織實施全民參保登記和養老保險、工傷保險擴面工作。
(七)負責對全市工傷保險醫療機構的協定管理和結算管理。
(八)負責全市相關社會保險方面的政策宣傳和業務指導等工作。
(九)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負責業務範圍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完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一)貫徹落實勞動人事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
(二)負責勞動人事爭議的預防和案件處理工作。
(三)指導鎮街園區開展調解仲裁、勞動保障監察業務工作;組織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專項檢查。
(四)指導鎮街園區處理勞動關係方面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就重大和疑難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向江陰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五)加強與相關單位協調,建立裁審銜接機制;開展專兼職仲裁員、調解員、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人員業務培訓。
(六)負責江陰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各類文書、檔案的管理工作。
(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負責業務範圍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八)完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負責落實本單位相關的人社服務事項的政策宣傳、諮詢和業務經辦、指導服務工作。
(二)負責對人社業務信息化工作的統籌建設、維護管理、安全保障工作;負責相關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及社會保障卡的發放、管理、維護工作。
(三)負責本單位各項資金的預決算編制和使用管理、審核發放工作。
(四)負責人事、技能培訓、競賽考核的組織實施和對職業培訓定點機構的監督管理、指導服務等工作,承擔技能提升相關的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
(五)負責全市工傷預防、工傷認定和工傷康復相關工作,負責受理因工、因病傷殘以及患職業病職工的勞動能力鑑定等工作。
(六)組織實施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負責職業技能鑑定的具體實施工作。
(七)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八)負責“12333”熱線電話的綜合諮詢和“12345”接轉事項的流轉反饋工作。
(九)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負責業務範圍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完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唯才公司
人才供求信息服務、人才信息網路服務、人才推薦、人才招聘、人才派遣、人才培訓、人才測評;檔案整理;檔案暫存;檔案數位化處理及相關事務培訓(不含發證、不含國家統一認可的職業證書類培訓);計算機軟體的推廣使用及售後服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市市民卡公司
負責市民卡的製作、發行、結算及相關設備的租賃;市民卡系統的開發、投資;設計、製作、發布、代理;國內外各類廣告;日用百貨、食品的銷售;其他無需報經審批的一切合法項目。(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現任領導

局黨委書記、局長:王光華
中共江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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