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是由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居民養老保險參保
- 辦理流程:受理→繳費→審核→待遇發放
- 聯繫電話:86859202
- 辦理地點:申請人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街道人社所
設定依據,申請條件,辦理材料,辦理時間,
設定依據
《江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江陰市居民養老保險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澄政辦發〔2010〕153號)
申請條件
1、具有本市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全日制在校學生);
2、非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未與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存在勞動關係,非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
3、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參保中斷繳費;
4、未享受離退休、退職待遇。
辦理材料
1、申請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攜帶本人戶口薄、身份證、市民卡及複印件,到本人戶籍所在地的村(社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2、屬於列入政府全額補貼的對象,還需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⑴、列入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需提供民政部門核發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及複印件。⑵、重度殘疾人需提供殘聯部門核發的《殘疾證》原件及複印件。
辦理時間
居民養老保險費按年繳納,個人繳費的繳費期為每年11月1日至30日。當年到達領取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年齡的,可在到齡當月到鎮(街道)人社所申請,按個人繳費辦法提前辦理當年繳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