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購房入戶辦理指南

《江門購房入戶辦理指南》是江門市境內居民辦理購房入戶的指南。江門購房入戶辦理由各鎮派出所受理。

基本介紹

  • 辦理對象:個人
  •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 法定期限:37個工作日
  • 辦事視窗:各鎮派出所戶政視窗
  • 承諾期限:37個工作日
  • 收費標準:不收費
辦理依據,辦理條件,提交材料,辦理流程,

辦理依據

人民政府及業務部門有關規定。

辦理條件

1、所購房屋的面積不少於50㎡;
2、遷入對象:產權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

提交材料

1、《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遷入地鎮級《計畫生育證明》
3、遷入地村(居)委證明
4、房產證
5、親屬關係證明或《出生證》

辦理流程

1.遷入地所屬地派出所受理,在20個工作日內進行調查核實,並報公安局戶政部門審批
2.公安局戶政部門在15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批決定,簽發《準遷證》
3.遷入地派出所在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領取《準遷證》
4.申請人憑《準遷證》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遷移證》並註銷戶口
5.申請人憑《準遷證》和《遷移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立戶手續並換領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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