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科學技術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報告

索 引 號:007062474/2012-00593

分類: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發布機構: 市科學技術局

發文日期: 2012年03月28日

名 稱: 江門市科學技術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報告

文 號: 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門市科學技術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報告
報告內容
2011年我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進一步完善了《江門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健全了政務公開領導小組並制定了工作方案,有效的開展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現將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
在抓好《條例》學習的同時,加強對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局主要領導為政務信息公開的責任領導,指定局辦公室為政務信息公開的工作機構和申請受理機構,並要求機關各科室都掌握政務信息公開的分管領導和機構聯繫人。同時,為了加強對局政務信息公開的有效監督,明確了局紀檢組負責對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考核,年終對政務信息公開制度落實情況和政務信息公開情況進行檢查。為了保證政務信息公開順利實施,局辦公會議明確為局政務公開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和人員保障。
二、抓住工作重點,強化平台建設。
2011年以來,我們把政務公開工作重點放在建好“江門市科技局政務網”,通過網路平台全面展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全面梳理信息。依據《信息公開條例》有關的規定,將現行的政策法規、政務動態等應該主動公開的信息全部納入公開範圍。二是按公開目錄及時公開政務信息,經保密審核程式後,按照時限及時進行了信息公開。
三、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
根據《條例》的相關要求,制定並印發《江門市科技局政務信息公開實施細則》,明確了局辦公室、計畫科、成果科、高新科、智慧財產權科、地震科和其他事業單位的職責,政務信息公開的程式、方式,依法申請信息公開的受理機制、工作規程、具體環節和相關要求,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以及監督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制定了《江門市科技局新聞發布和新聞發言人制度》,以增強政府信息發布的主動性和權威性。
四、主動及時公開信息,保障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2011年在網上主動公開科技工作信息130多條,其內容主要包括8個方面:一是科技法律法規,包括國務院、科技部、廣東省和我市新制定出台的科技法律法規;二是辦事程式和政策依據,包括科技管理規定,資金撥付依據,政策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等;三是科技工作會議精神和領導講話;四是服務公示公告,包括軟體考試、申辦通知等;五是涉及人民民眾的科技政策依據;六是科技改革進展和成效;七是科技調研報告;八是文明創建和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全年未接到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事項和對政府信息公開提出複議、訴訟、申訴案,無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五、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
在《條例》頒布實施以來,我局雖然做了大量工作,積累了一些經驗,但與《條例》和社會公眾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表現在:部分同志對《條例》重要意義的認識還有待提高,培訓力度仍需加大;對外網站公眾知曉率有待提高。今後,我局將加大《條例》的宣傳力度,進一步提高全體公務人員對其重要意義的認識;採取有效措施,及時主動公開信息,更好地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提供優質的服務,為加快科技進步營造良好的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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