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江海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江門市江海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江門市江海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江門市江海區機構改革方案》、《江門市江海區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江門市江海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市委、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門市江海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 外文名:Jiangmen Jianghai District Administration Service Data Management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隸屬機構:江門市江海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組織起草全區政務服務、政務信息化相關政策和規範性檔案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數字政府”改革建設,擬訂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數字政府”平台建設運維資金管理工作。
(三)負責對區級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實施集約化管理,負責區財政資金建設的政務信息系統項目統籌協調、立項審批。
(四)負責全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審批服務便民化等“放管服”改革相關工作,負責全區“1+3+N”清單和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管理和標準化建設。
(五)統籌協調區級部門業務套用系統建設,統籌管理政務雲平台和電子政務外網,指導各部門、各街道(村、社區)網上政務套用和建設。
(六)負責政務服務體系建設、電子政務標準體系建設,推進全區政務服務和電子政務標準化工作。
(七)組織協調推進政務數據資源共享和開放,統籌政務數據資源的採集、分類、管理、分析和套用工作。
(八)統籌全區電子政務基礎設施、信息系統、數據資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負責“數字政府”平台安全技術和保障體系建設,監督管理區級政務信息系統和資料庫安全。
(九)負責政務服務相關工作,並配合市做好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相關工作。
(十)統籌推進全區“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模式改革和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協調、監督各街道、村(社區)公共服務中心(服務站)的規範運作。
(十一)負責對市12345政府服務熱線交辦的事項進行跟進和督辦,及時處理民眾投訴。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生產、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對外聯絡、財務、資產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黨建、紀檢、意識形態、群團等工作。
(二)政務服務管理股。負責起草政務服務相關政策和規範性檔案,負責全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承擔清理和規範行政許可等管理事項的具體工作,負責深化全區清單制改革,統籌“1+3+N”清單管理,牽頭落實區級權責清單、審批清單、監管清單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動態調整等工作,配合市做好“1+3”清單信息管理和公示系統平台建設。負責區級政務服務事項審核、管理和調整工作,建立全區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管理制度。
負責深化全區行政審批委託制改革。負責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制定政務服務相關管理制度、服務標準和規範,推進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組織開展審批服務便民化相關工作,統籌協調各部門創新審批服務方式、最佳化審批流程。配合有關部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進“減證便民”行動等工作。統籌推進全區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區政務服務機構及其管理機構開展工作。
負責統籌推進全區“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模式改革,指導區、街道、村(社區)三級實體辦事大廳和政務服務網融合發展,構建線上線下、網上辦事服務與實體辦事大廳一體化運行的政務服務體系。負責制定政務服務監督工作制度和規範,監督區級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事項的實施,評估、考核區級政務服務質量。負責受理並會同有關部門處理對區級政務服務的投訴和建議,負責12345 政府服務熱線投訴協調處理工作。
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配合市做好制定公共資源交易相關管理制度、公共資源交易重大平台建設、網上中介服務超市管理等相關工作。
(三)數據綜合管理股。負責起草政務信息化管理相關政策和規範性檔案,承擔區“數字政府”綜合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擬訂“數字政府”改革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數字政府”平台建設運維資金,負責區財政資金建設的政務信息系統項目立項審批、採購管理。
承擔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和服務採購的資金預算編制審查工作。制定政務信息項目購買服務標準和規範,開展電子政務標準備案工作,統籌政務信息化需求,匯總和編制政務信息化建設工作任務清單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區政務信息化重點項目建設。評估區級部門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套用效果。統籌全區電子政務基礎設施建設,統籌電子政務外網和雲網資源管理,制定相應的管理規範。
組織協調推進全區政務數據資源共享和開放,統籌政務數據資源的採集、管理、分析和套用工作。管理政務數據資源平台,建立政務數據對接、認領和反饋制度。協調解決政務數據管理和開發利用中的重大問題,依託數據治理推進審批和監管部門信息交換共享,支撐行業監管、協同監管和主題監管等大數據套用工作。執行基礎政務系統、政務雲平台和網路建設相關標準規範,執行政務數據資源分類及政務大數據收集、儲存管理、安全管理、開放和共享套用的技術規範與標準。
開展項目測試、驗收管理、使用移交等工作。組織電子政務基礎設施、信息系統、數據資源等安全運營保障工作。配合市做好“數字政府”平台安全技術和保障體系,以及政務信息系統統一信任體系建設工作。統籌全區政務網路信息安全管理,以及數據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組織區級政務套用平台和信息系統的安全監測和監督檢查。

行政編制

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行政編制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3名。
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區委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區委編辦承擔,其調整由區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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