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黎川縣糧食局
- 位置:江西省黎川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江西省黎川縣糧食局主要職責:
(二)、制定全縣糧食流通中長期發展規劃,
實施對全縣糧食市場的巨觀調控;負責省級及地方儲備糧油管理;保障各類政策性糧食供應及軍糧供應與管理;執行糧食應急預案,保持全縣糧食市場穩定。
(三)、負責對全縣糧食流通市場各經營主體執行有關糧食流通的法律、法規、政策及各項規章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規行為。
(四)、負責全縣社會糧食流通的統計工作,審核匯總全縣社會糧油商品統計報表;組織開展縣內糧食流通統計調查,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糧食市場供求形勢和價格的監測以及預警分析,建立糧食供需抽查制度,開展糧食生產、消費、價格、質量等統計信息發布和諮詢;對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負責提出全縣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專項建設規劃的建議,並指導實施;負責省級及地方儲備糧油的質量和數量管理;承擔對全縣儲備糧油儲存設施與設備的登記、統計和使用管理;協調實施救災、應急及政策性用糧等重要糧食物資的調運。
(六)、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的行業指導,制定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貫徹執行全行業技術操作規程,組織協調全縣糧食行業的教育培訓、科研活動及科技成果推廣和鑑定;負責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的資格審核、實施行政許可。
(七)、協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做好地方糧食質量標準的管理工作。
(八)、指導全縣糧食財務工作,研究擬定全縣國有及國有控股糧食企業財務管理辦法及會計核算辦法;負責審核匯總全縣國有控股糧食企業財務會計報表,協助糧食風險基金的監管;協調省級及地方儲備糧油信貸資金供應、補貼的結算;負責經審計認定的政策性糧食財務掛賬管理;指導糧食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對縣糧食局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管。
(九)、管理縣糧食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行政監察、勞動工資、社會保障、安全保衛和老幹部工作。
(十)、承辦上級有關部門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辦、黨委辦合併辦公)
負責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和對外聯繫工作;負責全局政務信息、宣傳報導、新聞發布、信訪和保密工作。
貫徹執行有關糧食流通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規範性檔案;承擔有關糧食流通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諮詢和宣傳工作,制定局機關有關規章制度,起草年度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負責全局的檔案、電報、資料的收發、批分、核稿、督辦以及檔案、印章管理;負責全局的綜合性會議組織,局機關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工作、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社會保障及技術等級的評聘工作;負責糧食系統人員、工資和機構網點的統計工作;負責局屬單位及糧食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工作。
(二)、行管、調控股
研究擬定全縣社會糧油產需、收支總量平衡、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購銷計畫,編制糧油調撥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執行上級提出的地方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和收儲、動用儲備糧的建議,並負責實施;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陳化糧銷售、處理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和落實政策性糧食的購銷、供應和進出口任務;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糧食市場供求形勢和價格的監測和預警分析;負責起草全縣糧食應急預案,研究提出啟動糧食應急預案建議,並參與組織實施。
負責審核匯總全縣社會糧油商品統計報表,指導全縣糧食行業統計工作,對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縣內糧食流通統計調查、統計分析和統計信息發布、諮詢。
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研究提出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組織行業科研活動及科技成果的推廣和套用;負責全縣糧油科技和行業報表的統計及分析;負責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的資格審核,實施行政許可;負責全行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三)、財會股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糧食財務、會計制度,編制糧食企業年度財務計畫和會計決算,分析全縣糧食系統財務執行結果;負責審核匯總全縣國有及國有控股糧食企業財務會計報表;協助糧食風險基金的監管;協調省級儲備糧收購資金的供應、管理和補貼的結算;負責全縣經審計認定的政策性糧食財務掛賬管理;負責局機關及局屬企業單位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監管工作,並負責對局屬單位進行內部審計。
(四)、監督檢查股(執法大隊)
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依照有關糧食流通的法律、法規負責對全縣糧食收購資格、倉儲設施設備、糧食收購、儲存、運輸中執行國家技術標準和規範、出庫質量檢驗、庫存量、經營台賬、執行應急預案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軍糧供應、陳化糧處理和各類政策性糧食供應以及省級和地方儲備糧油管理等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執行全縣糧食流通監督檢查任務;負責與工商、物價、衛生、質監等有關部門的協調聯繫。監督檢查股和執法大隊實行一套人馬兩塊牌子。
(五)、倉儲、質監股
負責糧油儲運基建管理以及相關的制度建設;負責糧油倉儲和流通設施建設的規劃、布局,並按有關基建法規對基建項目進行管理監督;負責執行省級和地方儲備糧油庫存管理和推陳出新;指導全縣糧油庫存的科學儲藏、檢驗,保證儲糧安全;負責有關糧油的運輸管理;負責全縣糧油倉庫和糧倉機構的登統及倉庫新建、報廢的審批以及工程竣工驗收;負責全縣糧食系統防汛調度及防風物資的緊急調動。
貫徹執行糧油質量標準,食品衛生標準和糧油質量管理辦法以及各項規章制度,對各經營環節的糧油質量實施監督。制定有關糧油質量管理實施細則,參加修訂糧油國家標準、部標準或地方標準。仲裁因糧油質量問題發生的爭議,組織做好系統內和社會糧油質檢工作,總結推廣先進檢測經驗,交流質檢科技情報,培訓檢化人員,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技術監督檢查指導工作。倉儲股和質量監督檢查站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
(六)、監察室
研究制定本單位年度紀檢監察工作計畫和階段工作安排,負責信訪和維穩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縣局任命的下屬單位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查辦或協助查辦本部門的重大或複雜的違紀案件,按有關規定受理本系統黨員、幹部、職工的檢舉、申訴和控告;對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執行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執法情況和廉政建設進行監督、檢查和黨建工作;負責行業糾風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