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我們編制了《江西省扶貧和移民辦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本機關依據相關職責和法規行使行政職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之外,凡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主動公開,公開形式,公開時限,依申請公開,
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主要有以下8類:
1、概況信息。包括本機關總體情況,機構職能,領導簡歷、分工和重要活動、講話。
2、法規檔案。包括本機關負責執行的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本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和其他有關檔案。
3、發展規劃。包括機關中長期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本機關年度工作、重點工作、階段性工作的計畫。
4、工作動態。包括本機關重要會議、惠民實事項目等最新動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政務公告、公示;綜合性和階段性統計數據。
5、人事信息。包括領導幹部任免公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表彰和獎勵。
6、財經信息。包括本機關財務及審計情況;政府集中採購項目及實施情況,政府投資項目招投標及建設資金使用情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依據、標準;政府設定的專項資金管理情況,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情況;政府投資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情況,重大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情況。
7、行政執法。包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依據;行政執法及行政複議等情況。
8、公共服務。政府有關面向公民、企業和其他經營者及涉外服務方面的信息。
公開形式
對主動公開信息,本機關主要採取網上公開和在主要辦公場所公開兩種形式。本機關網上公開的信息以電子文檔形式保存。
公開時限
本機關網上公開的信息,除概況信息、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發展規劃、行政執法依據、行政事業性收費、公共服務等信息長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網上留存的期限不超過1年。超過留存期的信息,本機關不再繼續通過網上公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到本機關主要辦公場所查閱。
屬於本機關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將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依法予以公開。
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