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福縣人民法院

江西省安福縣人民法院

安福法院正式成立於1950年3月1日,設址縣城天主堂教堂內,法院審判辦公大樓現在坐落於安福縣城北新區。全院共設有辦公室、政工科、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研究室、司法技術室、司法警察大隊、監察室13個內設機構和工業園區法庭、嚴田法庭、洲湖法庭、武功山法庭4個人民法庭,定編70個(其中政法編62個,工勤編8個),現有人數65人(其中政法編人員57人,工勤編人員8人)。學歷情況:碩士研究生4人,占6.15%;大學本科50人,占76.9%。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安福縣人民法院
  • 區位:江西省安福縣
  • 地址:安福縣城北新區
  • 郵政編碼:343200
  • 聯繫電話:0796-7622138
  • 成立時間:1950-03-01
  • 全院人數:65
  • 院長姓名:龍裕明
法院簡介,機構設定,法院建設,所獲榮譽,地理位置,

法院簡介

一、安福法院編制及人員情況
全院共設有辦公室、政工科、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研究室、司法技術室、司法警察大隊、監察室13個內設機構和工業園區法庭、嚴田法庭、洲湖法庭、武功山法庭4個人民法庭,定編70個(其中政法編62個,工勤編8個),現有人數65人(其中政法編人員57人,工勤編人員8人)。學歷情況:碩士研究生4人,占6.15%;大學本科50人,占76.9%。
二、近年來受市中院以上機關表彰情況
2006年以來,安福法院獲得市級以上榮譽33項,其中6項榮譽屬最高院表彰,9項榮譽屬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表彰,2006年至2012年五次被評為“全國法院網路宣傳先進單位”,立案信訪工作、司法行政裝備管理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清理執行積案工作、法院文化建設等工作先後獲得全省法院先進,多次評為全市優秀法院,嚴田法庭獲得全省優秀法庭1次、獲得全市優秀法庭3次,洲湖法庭獲得全市優秀法庭3次,工業園區法庭獲得全市優秀法庭1次。
2011年至今,先後被最高院評為全國法院立案信訪視窗建設先進集體、全國司法公開示範法院、全國法院網路宣傳先進單位,被命名為全國法院文化建設示範單位、被確定為全國法院小額速裁試點單位,被市委評為先進基層黨組織。2006年以來,我院還湧現出一批先進個人,獲得市中院以上表彰的先進個人27名,其中獲得最高院表彰的先進個人2名,獲得省高院以上表彰的先進個人12名。
三、基層基礎建設情況
近年來,在縣委、縣人大、縣政府和上級法院的關心支持幫助下,經過幾年的不懈努力,基層基礎建設有了長足發展。2006年9月新的審判綜合大樓竣工,新審判大樓用地22畝,實際建築占地15.7畝,建築總面積6504平方米,內設大審判法庭1個,中審判法庭2個,小審判法庭6個,基本能夠滿足現代審判需要。2008年、2009年按照《“五化”人民法庭建設標準》,分別新建洲湖法庭和工業園區法庭。2011年以來,新建了立案信訪大廳、門衛室、車庫,改建了南大門,為審判工作和廣大民眾參與訴訟活動創造了良好條件,切實提高我院司法保障能力。嚴田法庭新審判辦公大樓順利竣工投入使用。同時,完成了院機關綠化亮化工程,提高了庭院綠化率,美化了辦公環境。先後建成了區域網路,安福法院網站,設定專門的機房,並配置交換機和伺服器,購買安裝法院綜合信息管理系統、法院辦公自動化系統、中國法律審判套用支持系統、法院人事管理信息系統等軟體。還建成了1個三級專網視頻會議室、3個數字法庭、1個LED顯示屏,並且每個庭室都配備了電腦,每個審判庭配有一台亞偉速錄機,極大地促進了信息化建設。

機構設定

安福法院現設有辦公室、政工科、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研究室、司法技術室、司法警察大隊、監察室13個內設機構和工業園區法庭、嚴田法庭、洲湖法庭、武功山法庭4個人民法庭。

法院建設

一、建立便民訴訟服務網路
構建了以人民法庭為中心,便民訴訟服務站為依託,便民訴訟服務點為觸角,便民訴訟服務員、聯絡員為中堅的便民訴訟服務網路,延伸訴訟服務職能,儘量在民眾的家門口化解矛盾糾紛。在立案庭和各派出法庭設立便民訴訟服務中心,在各鄉鎮(法庭駐地鄉鎮除外)設立便民訴訟服務站,在各村(居)委會設立便民訴訟服務點,每個便民訴訟服務站、點派駐一名法官為便民訴訟服務員,聘請一名司法協理員為便民訴訟聯絡員,總計設立便民訴訟服務站15個、服務點271個,聘請司法協理員271名,已全部頒發聘任書。各便民訴訟服務中心均建立了立案系統和訴訟費繳納系統,實現直接立案,切實解決了農村民眾立案遠、立案難的問題;同時開通車載流動法庭,安裝放音擴音設備,改造巡迴審理車輛,大力加強巡迴審理和法制宣傳。便民訴訟服務站、點的工作接受便民訴訟服務中心的指導,其辦公地點設在鄉鎮政府、村(居)民委員會並掛牌,工作職責制度及駐點法官、聯絡員的姓名、職務、聯繫電話上牆公布,方便民眾隨時聯繫或電話諮詢,及時滿足民眾司法需求,提供高效、便捷、優質的司法服務。
二、首創分組交叉換員執行機制
首創分組換員交叉執行機制,制定了《分組交叉執行活動實施方案》。根據實施方案,將執行局分成兩個執行小組開展執行競賽。執行案件受理後,由內勤負責登記分發,單號案件由執行一組負責執行,雙號案件由執行二組負責執行。執行幹警應於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執結案件,在一個月未執結的,予以提醒,二個月未執結的,予以通報,三個月內未執結的,則無條件交叉至另組換員執行。同時,將交叉換員的權利交給申請執行人,只要申請執行人認為執行幹警在執行過程中具有消極不作為等情形,便可直接申請換組換員執行,對該申請無需審核,並在三日內重新指定執行幹警。更換後的執行幹警在同等條件下執結案件的,原執行幹警應作出書面說明,如非因客觀原因未能在法定期限內執結的,將嚴格追究其相應責任,杜絕執行不作為和消極執行,提升責任意識、競爭意識和憂患意識。
三、建立案件質量動態分類評查制度
建立案件質量動態分類評查制度,選派9名年輕中層業務骨幹為評查成員,在紀檢組長和審監庭庭長的指導下,每周開展兩次集中評查,與審監庭同步履行評查職能,實行雙軌評查,給案件質量上雙保險。採取審判案件以結案方式為標準、執行案件以是否採取強制執行措施為標準、已結案件以社會效果或法律效果為標準對案件進行分類評查,突出評查重點,做到有的放矢。根據案件分類相應採取常規評查、重點評查、特別評查三種評查方式,常規評查的對象為本評查時段內所有已結案件;重點評查的對象為本評查時段內所有以判決、裁定(撤訴除外)方式以及採取強制執行措施結案的案件;特別評查的對象為評查時段內已退卷的抗訴案件和引發申訴、信訪的案件。通過實施分類評查,調解、撤訴以及自動履行、和解履行等較簡單的案件只進行一次常規評查,判決、裁定以及採取強制執行措施等較複雜的案件則進行第二次重點評查,引發抗訴、申訴、信訪等複雜疑難或辦案效果較差的案件還需進行第三次特別評查。所有待簽發的判決書、裁定書(撤訴除外)在提交評查小組評查後,與評查意見一併提交分管院領導簽發,由評查小組提前介入,實施動態評查,實現對案件質量案前、案中、案後的全程動態監督。

所獲榮譽

近年來,安福法院獲得市級以上榮譽33項,其中6項榮譽屬最高院表彰,9項榮譽屬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表彰,2006年至2012年五次被評為“全國法院網路宣傳先進單位”,立案信訪工作、司法行政裝備管理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清理執行積案工作、法院文化建設等工作先後獲得全省法院先進,多次評為全市優秀法院,嚴田法庭獲得全省優秀法庭1次、獲得全市優秀法庭3次,洲湖法庭獲得全市優秀法庭3次,工業園區法庭獲得全市優秀法庭1次。
2011年至今,先後被最高院評為全國法院立案信訪視窗建設先進集體、全國司法公開示範法院、全國法院網路宣傳先進單位,被命名為全國法院文化建設示範單位、被確定為全國法院小額速裁試點單位,被市委評為先進基層黨組織。2006年以來還湧現出一批先進個人,獲得市中院以上表彰的先進個人27名,其中獲得最高院表彰的先進個人2名,獲得省高院以上表彰的先進個人12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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