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企業人工成本預警預報管理辦法(試行)》是在江西省實施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企業人工成本預警預報管理辦法(試行)
- 總條數:10
- 省份:江西省
- 適用範圍:本省境內各種經濟類型的地方企業
辦法內容,試行時間,
辦法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人工成本管理,提高企業在市場中的競爭力,引導企業降低勞動消耗、提高經濟效益,促進企業發展,根據《勞動法》和國家財稅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境內各種經濟類型的地方企業
第三條 人工成本是指企業一定時期內在生產經營和提供勞務活動中因使用勞動力所發生的各項直接和間接人工費用的總和,其組成項目包括:職工工資總額、社會保險費用(其中有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職工福利費用、職工住房費用、職工教育費用、勞動保護費用、工會經費和其他人工成本等。
(一)職工工資總額是指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即國家統計局統計口徑的所有工資項目。
(二)社會保險費是指企業支付給離、退休(職)人員的離退休金或企業按規定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價格補貼、醫藥費(包括企業支付離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費用)和企業為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
(三)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冬季取暖費、計畫生育補貼、職工生活困難補助(不包括用工會經費支付的部分)、集體福利事業補貼費和喪葬撫恤救濟費及其他按照國家規定開支的職工福利支出。
(四)職工住房費是企業實際支付的職工宿舍維修費、職工宿舍固定資產折舊費和職工住房補貼(包括租房費用,但不包括進入工資內的補貼)。
(五)職工教育費是指企業為職工學習先進技術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培訓費用(包括企業辦的技工學校所支付的費用)。
(六)勞動保護費是指企業購買職工實際享用的勞動保護用品、清涼飲料和保健用品等費用支出(不包括勞動保護設備的購置費、維修費以及職工個人只能在工作現場使用的特殊用品)。
(七)工會經費是指企業實際拔付給工會使用的經費。
第四條 職工工資總額和其他人工費用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財務制度的規定進入成本、費用。
第五條 建立企業人工成本定期統計與發布制度。省勞動廳、財政廳於每年初對地方企業上年人工成本情況進行調查,並分析整理,於當年6月底以前向全社會發布上年行業人工成本狀況,同時發布行業先進的人工成本狀況和外省(市)、國外的人工成本狀況。
第六條 建立企業人工成本預警預報制度。省勞動廳、財政廳根據行業平均人工成本狀況,對人工成本偏高、人工成本占增加值等產出指標比重較大的行業、部門或企業發布預警通知,引導企業降低勞動消耗。
第七條 企業應在年終按照本辦法對人工成本進行統計,按規定及時報送人工成本報表,並從縱向和橫向兩個方面分析比較本企業平均人工成本及其構成和變動趨勢、人工成本占增加值比重,加強對人工成本的控制和管理。
第八條 各級勞動、財政、稅務部門應加強對企業人工成本的管理和監督檢查,按照有關規定核定企業的工資總額和其他人工費用。對返反有關規定多提取和列支的人工成本,超過部分均作為當年計征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九條 本辦法由省勞動廳、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試行時間
本辦法自1998年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