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2010年民生工程安排意見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根據全省經濟工作會議的部署,省政府決定在連續三年大力實施民生工程的基礎上,2010年繼續加大民生工程建設力度。主要原則:一是始終堅持站在最困難民眾的立場上,解決他們最迫切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體現雪中送炭的原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2010年民生工程安排意見的通知
  • 性質:通知
  • 地點:江西省
  • 內容:印發2010年民生工程
通知內容,發布機構,

通知內容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經省政府研究,現將《2010年民生工程安排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2010年民生工程安排意見
一是堅持好事辦好、實事辦實,讓人民民眾真正得到實惠的原則;二是堅持公共財政“四個傾斜”,即向困難民眾傾斜,向農村傾斜,向基層傾斜,向公共事業傾斜的原則;三是堅持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可持續實施的原則。為此,2010年共籌集財政性資金約240億元,著重圍繞八個方面,集中辦好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65件實事。
(一)就業和創業。
1.進一步擴大城鎮就業。全省城鎮新增就業45萬人,其中“4050”人員就業4萬人,確保零就業家庭至少有一個人就業;將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未安置的城鎮退役軍人在內的各類失業人員統一納入失業登記範圍,享受相關的就業扶持政策。
2.購買公益性崗位,幫助困難民眾就業。從財政就業資金中安排4億元,專項購買5萬個城鎮公共服務和基層社會管理崗位,解決困難民眾就業問題。
3.加快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新增轉移農村勞動力48萬人,其中省內轉移30萬人。鼓勵返鄉的外出務工人員就業和創業。
4.幫助殘疾人就業。從財政就業資金中安排5000萬元,免費培訓1.4萬名殘疾人;為殘疾人購買公益性崗位5500個,其中“農家書屋”殘疾人管理員崗位2000個。
5.提高大學生見習補助標準。從財政就業資金中安排5000萬元,將1.2萬名大學生見習補助標準由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50%提高到70%。
6.繼續實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畫。選派“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3000名,安排財政資金3600萬元。
7.加強就業和技能培訓。從財政就業資金中安排2.96億元,免費培訓省內工業園區新招收的36萬人,創業培訓6萬人,在崗職工技能提升培訓5萬人,其他培訓3萬人。繼續實施“雨露計畫”,培訓3.6萬人。繼續實施“陽光工程”,培訓12萬人。
8.擴大小額擔保貸款規模。增加安排擔保基金1億元,新增發放小額擔保貸款22億元,其中扶持個人創業貸款數量占貸款總數的70%以上。
(二)社會保障。
9.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從2010年1月1日起,按照略高於全國平均調待增幅的標準,全省月人均增加145元。
10.擴大養老保險覆蓋範圍。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增加29萬人,達到586萬人。
11.對返城未安置就業的上山下鄉知識青年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特殊優惠政策。按屬地原則,累計繳費或一次性補繳滿15年後,按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其上山下鄉時間視同繳費年限,與一次性繳費15年合併計算,並與城鎮大集體、困難企業未參保退休職工補助政策相銜接。
12.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財政安排資金3.5億元,在11個縣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為43萬名6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發放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補助55元;對224萬名16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的農民個人繳費部分每人每年補助30元,其中對1.2萬名農村重度殘疾人個人繳費部分按最低繳費標準全部由財政負擔。
13.擴大工傷保險覆蓋範圍。參保職工增加50萬人,達到340萬人。其中農民工增加20萬人,達到90萬人。
14.將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補助範圍。對國有和國有控股關閉破產改制企業中2004年1月1日前發生工傷的1-6級老工傷人員,財政按統籌地區上年度人均工傷保險待遇實際支出水平安排補助,將其全部納入工傷保險範圍,並按工傷保險政策享受相關待遇。
(三)社會救助。
15.提高城市低保保障標準,擴大城市低保覆蓋面,提高城市低保財政補差水平。將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標準由212元提高到252元,城市低保對象由93萬人相應增加到100萬人,財政月人均補差水平增加25元,由每人每月平均155元提高到180元,財政增加安排4.3億元。
16.提高農村低保財政補差標準。將150萬名農村低保財政月人均補差水平增加10元,由65元提高到75元,財政增加安排1.8億元。
17.提高農村五保戶供養標準。財政增加安排1350萬元,將4.55萬名分散供養人員的供養標準由每人每年1260元提高到1320元;將18萬名集中供養人員的供養標準由每人每年1860元提高到1920元,集中供養率繼續鞏固在80%以上。
18.提高20世紀60年代精簡退職老弱殘職工救濟補助標準。財政增加安排1050萬元,將3.5萬名精簡退職老弱殘職工財政月人均補助標準提高25元,城鎮和農村對象的平均生活補助水平分別達到225元和185元。
19.提高城鎮大集體困難企業未參保退休職工生活補助標準。財政增加安排5700萬元,將10.4萬名未參保退休職工財政月人均生活補助標準提高25元,達到245元。
20.提高國有農林水困難企事業單位未參保退休職工生活補助標準。財政增加安排1050萬元,將3.5萬名未參保退休職工每人每月補助標準提高25元,達到365元。繼續按照贛府廳發〔2007〕17號檔案的規定,增加原省屬農墾企業科級及科以下幹部、部分建場初期老工人和退休工人技師生活補助標準。
21.為手工業聯社大集體未參保退休職工發放生活補助。財政安排1.8億元,比照城鎮大集體困難企業未參保退休職工生活補助政策,對6萬名手工業聯社大集體未參保退休職工每人每月補助245元。
22.提高企業軍轉幹部和1953年底前參軍後在企業退休的退役士兵生活困難補助標準。根據贛府廳發〔2008〕11號檔案規定,按兩個社會平均數,提高困難補助標準。
23.提高重點優撫對象和參戰參試人員生活補助標準。殘疾軍人、“三屬”、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在鄉老復員軍人以及建國前入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等人員的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統一按國家標準執行(已於2009年10月1日開始執行);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參試退役人員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增加35元。
24.提高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凡農村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未達到當地上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70%的,全部達到70%;城鎮義務兵家庭優待金不得低於當地上年度城鎮職工平均工資的30%,所需資金全部按現行財政渠道負擔。
25.繼續實行計畫生育獎勵制度和特別扶助制度。根據國家政策規定,對符合條件並經確認的獎勵對象約4萬人,每人每年獎勵720元;特扶對象6000戶,每戶每年分別發放960元、1200元的扶持金。
26.提高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水平。加大財政補助力度,使在救助站受助的流浪乞討人員的生活水平不低於當地的城市低保標準,並幫助他們及時返鄉。
(四)醫療保障。
27.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標準和報銷比例。財政增加安排2.9億元,將成年人財政補助水平由年人均100元提高到120元;將未成年人財政補助水平由年人均60元提高到120元。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達到65%左右,11個設區市全面推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
28.全額資助在校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在校大學生參加屬地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全部由財政負擔。
29.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水平和報銷水平。財政增加安排12.6億元,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財政補助標準由年人均80元提高到120元,籌資標準由年人均100元提高到150元,其中,個人繳費30元;住院補償封頂線由3萬元提高到5萬元,統籌基金使用率達到85%以上,參合農民一次報賬率達到90%以上。
30.提高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水平。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住院報銷比例在2009年的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
31.增加國有及國有控股關閉破產和困難企業職工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根據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和退休人員醫療費用實際支出水平增長情況,財政安排11億元,保障國有及國有控股關閉破產和困難企業職工享受職工醫療保險待遇。
32.將國有困難農林水企事業單位、困難農墾企業、城鎮困難大集體企業職工全部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照國有及國有控股關閉破產和困難企業職工醫療保險政策,財政新增安排9億元,將國有困難農林水企事業單位、困難農墾企業、城鎮困難大集體企業職工全部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33.擴大城市困難民眾醫療救助範圍。財政增加安排1400萬元,總量達到3.6億元,將新增的7萬名城市低保對象全部納入城市醫療救助範圍。
34.提高貧困家庭兒童大病醫療救助的報銷標準。將貧困家庭兒童大病醫療救助報銷比例提高10%,年救助封頂線達到3萬元。
35.繼續實施“光明·微笑”工程。整合財政資金1.8億元,對全省所有具有手術適應症的白內障和唇顎裂患者免費手術治療。
36.推進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財政安排6.6億元,將基本公共服務由城市社區擴大到農村。向全省城市居民中的60歲以上老年人、0-3歲兒童、孕產婦、35-60歲婦女、低保對象、殘疾人等六類人群,發放公共衛生服務卡;對50萬名農村育齡婦女免費補服葉酸;對30萬名農村婦女免費進行宮頸癌檢查;選擇試點進行免費婚檢。
37.對農村孕產婦實行住院分娩補助。財政安排1.4億元,對在縣、鄉醫療服務機構平產的農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孕產婦實行免費住院分娩。
38.推行基本藥物制度。2009年12月底前,在全省491所鄉鎮中心衛生院,萍鄉市、新余市、鷹潭市等3個市所有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實現零差率銷售,並由財政補助3億元。
39.大力推進血防工程。整合衛生、農業、水利、林業等部門資金1.2億元並增加省財政投入,採取以機代牛、封洲禁牧、查螺滅螺、工程治理等措施,對血吸蟲病疫區實施綜合防治,達到國家確定的血防目標;完成查病120萬人,治病35萬人,對5500名晚血病人實行補助性救治;完成查螺面積4億平方米、滅螺面積2.4億平方米;對全省疫區18萬頭耕牛實行血吸蟲全查,對8萬頭耕牛實行血吸蟲病全治。
40.為鄉鎮衛生院定向培養全科醫生。財政新增安排2350萬元,為鄉鎮衛生院定向培養大專以上學歷的全科醫生866名。
41.增強城鄉衛生服務機構能力建設。全省75%的村衛生室(所)、85%的鄉鎮中心衛生院、90%的縣級綜合醫院、80%的縣級中醫院、90%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服務能力達到國家建設標準。
42.提高村級醫生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標準。省財政安排9000萬元,對所有村級醫生承擔公共衛生服務每人每年增加補助200元,達到1200元,其中中心衛生院所在鄉鎮的村級醫生每人每年再增加補助600元,達到1800元。
(五)教育、文化、體育等社會事業。
43.開展中職免費教育試點。財政新增安排6.3億元,為全省約15.75萬名中職(含技工院校)涉農專業學生及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免費教育。
44.資助城鄉困難家庭子女入讀技工院校。從財政就業資金中安排3000萬元,資助全省1.5萬名城鄉困難家庭、殘疾人家庭、“零就業家庭”、“4050”家庭中的初、高中畢業生入讀技工院校,政府給予每人每年補助學費2000元,每人補助兩年。已享受中職免費教育的學生不重複享受此項政策。
45.擴大免費開放博物館和紀念館範圍。財政安排資金1.5億元,將向公眾免費開放的博物館和紀念館增加至100家。
46.實施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省財政整合和增加資金3億元,重點支持地震及其他地質災害易發地區校舍改造。
47.推進農村文化“三項活動”。省財政繼續安排1.2億元,用於全省農民民眾免費看演出、看電影,開展健康向上、富有特色的文體活動。
48.推進“農家書屋”及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建設。財政安排資金1億元,建成5000家“農家書屋”;對1825個20戶以上已通電自然村實現通廣播電視,基本完成我省20戶以上已通電自然村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建設任務。
49.加大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力度。籌集資金1.5億元,投資建成680個鄉鎮綜合文化站。
50.加強基層民眾體育健身場所建設。統籌安排資金5200萬元,建成20個縣級民眾體育綜合健身場所;籌集資金1500萬元,在505個行政村開展農民體育健身工程建設試點。
(六)住房保障。
51.加大廉租住房保障力度。財政投入40億元,新建廉租住房5.9萬套,面積295萬平方米;安排財政資金4億元,對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實施廉租房住房租賃補貼。
52.繼續推進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全省完成設區市中心城區經濟適用住房面積26.7萬平方米。
53.改善農村困難民眾居住條件。繼續在21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對農村五保戶、農村低保戶和農村貧困戶實施農村危房改造,財政初步安排不少於1.8億元,具體按國家下達的計畫確定;安排資金7000萬元,支持其他縣的農村困難民眾新建、重建住房4500套,維修住房2500套;安排資金2100萬元,對2800戶農村貧困殘疾人實施危房改造進行補助。
54.改善城區、林區、煤礦沉陷區民眾居住條件。完成城市棚戶區改造1344萬平方米,其中設區市中心城區671萬平方米,縣(市)673萬平方米;對國有林場危舊房和重點煤礦沉陷區棚戶區改造,按國家下達的計畫和政策確保完成。
(七)扶貧開發。
55.繼續抓好整村推進扶貧開發。財政安排3.7億元,在全省3069個扶貧開發工作重點村實施村級扶貧規劃。
56.做好移民搬遷扶貧工作。財政安排1.5億元,完成深山區、水庫庫區、地質災害頻發區貧困民眾5萬人的移民搬遷任務。
(八)民眾生產生活。
57.加大農村居民飲水安全建設力度。籌集9億元資金,解決180萬農村居民的飲水安全問題,讓民眾喝上放心水。
58.加大農村改廁建設力度。財政安排1.1億元,支持建設農村無害化衛生戶廁17.25萬座。
59.加大農村沼氣建設力度。籌集2.7億元資金,新增農村戶用沼氣10萬戶、聯戶2萬戶;新建鄉村沼氣服務網點400個;新建大中型沼氣工程100處。
60.加大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力度。整合財政資金15億元,改造中低產田74萬畝,整治渠道2.762萬公里,襯砌渠道1930.13公里,新增、恢復灌溉面積125萬畝,改善灌溉面積200萬畝。
61.加強農村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完成351座渡改橋工程;農村公路改造5600公里,使全省行政村公路通暢率達到100%;新建120個鄉鎮客運站、2000個農村客運候車亭;完成3410公里新增通鄉油(水泥)路的建設,提升縣鄉公路的技術等級。
62.推進農村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工作。採取以獎代補方式,財政安排不少於1億元資金,對以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為基礎、目前支農資金沒有覆蓋的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給予獎補。
63.繼續開展新農村示範點建設。財政安排5億元資金,在全省8000個自然村開展新農村示範點建設,其中安排1億元資金用於新農村示範點垃圾無害化填埋場建設。
64.推進區域性鄉鎮垃圾無害化填埋場建設。財政安排5000萬元,專項用於區域性鄉鎮垃圾無害化填埋場建設。
65.加大農機具、家電、汽車、機車下鄉補貼政策力度。財政安排資金5億元,對農民購買納入補貼目錄的農機具實行補助;財政安排資金4.5億元,對農民購買家電、汽車、機車下鄉產品實行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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