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總則
第一條 大學生新聞中心新媒體部是黨委宣傳部下設的一支學生隊伍,協助配合黨委宣傳部做好對內對外的新媒體平台宣傳工作,積極營造校園宣傳文化氛圍,努力打造
江西環境工程學院特色學生新媒體宣傳組織。
第二條 本新聞中心新媒體部遵守國家法規和學校紀律等有關規定,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堅持正確輿論導向,保證健康發展。
第三條 新聞中心新媒體部接受黨委宣傳部領導與管理,同時接受校團委的監管。
二 宗旨
第四條 新媒體部不以盈利為目的,以促進新媒體平台進江西環境工程職業學院、推動江西環境工程職業學院上新媒體平台為理念,以加強江西環境工程職業學院學生、教工及其團體和學校各組織機構在新媒體平台上的媒介素養和凝聚力,增強江西環境工程職業學院在新媒體平台上的影響力和公信力為宗旨。
三 口號
第五條 以新媒體之力,讓環院更加美麗!
四 標誌
第六條
五 吉祥物
第七條
六 機構設定
第八條 大學生新聞中心新媒體部下設七個組,分別是微博組、貼吧組、微信組、空間組、青梅組、外務組、內務組。微博組:負責學校新浪、騰訊官方微博的日常運營管理工作。微信組:負責學校官方微信日常運營管理工作;空間組:負責學校官方空間的日常運營管理工作;青梅組:負責青梅平台以及青梅客戶端的日常運營管理工作;貼吧組:負責學校貼吧日常管理工作。內務組:制訂各項工作條例和制度,協調、考核各部門工作,處理部門日常事務,定期製作匯報簡報;建立、管理部門成員工作檔案;全權負責管理新媒體部財物;定期考核各學院新媒體建設情況以及各社團、組織、團支部微博建設情況;策劃新媒體校文化活動,探尋傳媒整合路徑,推進校園信息資源規範化、一體化;外務組:負責新媒體對外工作、交流、社團合作、拉贊助、對外推廣、業務拓展、企業合作。
第九條 大學生新聞中心新媒體部設部長一名,副部長兩名,各小組設組長一名,副組長一名。
第十條 部長負責統籌協調全局工作,負責監管各部的工作情況與考核;副部長配合部長引導部門成員規範、高效、有序的開展工作;部內成員相互團結合作,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對本部工作提出建議和意見,並監督本部各項工作的開
展。
七 崗位職能
第十一條 各人員各部門職責:1、新聞中心新媒體部長:負責新聞中心新媒體部的全面工作,負責策劃、召集新聞中心新媒體部的大型活動。部長對新聞中心新媒體部指導老師負責。 2、新聞中心新媒體部副部長:負責協助部長工作,並且監督七個小組工作,在部長無法履行職責時,受部長委託代行部長職責。召集並主持部門每周例會。3、新聞中心新媒體部組長:負責本組相應工作,並完成部長下發任務。4、新聞中心新媒體部副組長:協助組長完成工作,並且監督本組工作。
八 部門職責
第十二條 負責協助黨委宣傳部學校新媒體平台日常工作運營;協助校黨委宣傳部負責學校各分院、社團、組織官微的考核;負責引導校內學生規範使用新媒體平台;運營新媒體宣傳學校品牌;協助校黨委宣傳部下發任務,組織活動;監督學校新媒體平台的相關輿論;負責指導校園社團、分院、組織、個人認證、承接晚會大螢幕;通過新媒體平台傳達學生意見。
九 新媒體平台
第十三條 學校官方平台:江西環境工程職業學院(新浪、騰訊微博)、江西環境工程職業學院(
QQ空間)、江西環境工程職業學院(
微信公眾平台)、江西環境工程職業學院(貼吧)、魅林青梅(青梅客戶端)
第十四條 新媒體部平台:新浪微博(江西環境工程職業學院微博協會、江西環境工程職業學院微博匯、江西環境工程職業學院表白牆、江西環境工程職業學院新媒體中心、江西環境工程職業學院新媒體部)、江西環境工程職業學院(微信公眾平台圈裡)
十 財務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活動經費由校黨委宣傳部、校團委提供。由新聞中心新媒體部內務組人員負責設立財務總賬薄,做好各項支出、收入詳細記錄,做到帳實相符。
第十六條 凡購買所需物品者,應附上所購買的物品及其發票由辦公室統一驗收、審核、 登記,由經辦人填寫報銷單並由新聞中心新媒體部指導老師簽字後辦理報銷。
第十七條 先提交報告,審批後,再購買。凡事先未得到批准購買的物品,均不予報銷。
第十八條 新聞中心新媒體部財務由部長主管。每學期初部長向新媒體部指導老師提交活動經費預算表,如遇重大活動遞交專項活動經費申請報告(附活動方案),經指導老師審批後撥款購物,每次重大活動結束後及時結算。
第十九條 新聞中心新媒體部每一成員都有責任和義務節約活動經費。
十一 獎勵
第二十條 大學生新聞中心新媒體部獎勵分為:優秀工作人員一年一本聘書,每月頒發優秀工作者等榮譽證書,每月免費聚餐一次,提供微博認證。
第二十一條 組織內處分分為:批評、警告、記過、勒令退會。各項處分均由理事會會議決定,並從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大學生新聞中心新媒體部內設立獎懲記錄冊,對相關情況予以記錄,記錄須經部長、副部長簽字方有效,並由內務組予以核實存檔。
十二 懲治
第二十三條 成員違反以下任何一條者,將受到組織內嚴重警告或除名處分:
(1)對部門內部事務莫不關心,不出席會議,不參加活動,不遵守新聞職業道德,不履行作為大學生新聞中心新媒體部的責任,以消極和無所作為的態度對待組織的工作,不運營新媒體平台。
(2)對無合理原因未完成上級分配任務的成員,將予以批評。
(3)對三次以上無故不參加各部門例會,或者長期不參加組織內活動的學生記者,將視其為自動退出大學生新聞中心新媒體部。
(4)嚴重違反校大學生新聞中心新媒體部的紀律,做有損於大學生新聞中心新媒體部形象的事。
第二十四條 每周星期一召開全體例會,進行上周工作總結和下周工作部署。如有臨時通知需要召開會議,以通知為準。
第二十五條 例會按時召開,與會成員不準遲到。開會時不準吃東西,手機調到震動狀態,不準接聽手機。各部門做好每次例會會議記錄。
十三 部門成員考核制度
第二十六條 對於上級任務,必須保質保量完成,不得藉口推辭,故意推遲拖延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各種處罰。
第二十七條 珍惜節省公共財物,損壞公共財物應原價賠償,對於故意浪費公共財物,假公濟私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勒令退出部門等處罰,並記入檔案。
第二十八條 每周的集體活動、開會等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故意曠會,有事須事先請假。對於遲到,早退者,每次扣綜合測評0.1分,曠會一次者扣0.3分;如一月遲到早退3次,曠會2次者,給予自動退出新聞中心新媒體部。
第二十九條 樹立良好形象,時刻注意維護大學生新聞中心新媒體部的榮譽。因個人利益損壞學校、大學生新聞中心新媒體部聲譽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扣綜合測評分0.2-0.5,警告、嚴重警告等處分並記入檔案。
十四 檔案
第三十條 檔案分校成員檔案、組織材料、工作計畫和總結、會議記錄、獎懲記錄、財務收支記錄、活動檔案、成員建議及其他。
第三十一條 各組長必須及時將相關工作予以總結,交內務組存檔,每月底進行檔案整理,由專職人員匯報至部長。
第三十二條 存檔資料用於各類考核、評比、報告,系統真實。檔案必須規範,注重實際內容。
十五 工作要求
第三十三條 新聞中心新媒體部成員在部長與副部長領導下開展工作,應積極主動,認真負責,恪盡職守,能較好完成各項任務,力求創新與突破。
第三十四條 處理問題效率高、速度快,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向部長或其他有關部門提出建議和解決辦法,對所做工作有責任感,不能故意拖欠和推辭。
第三十五條 不得假借新聞中心新媒體部工作名意,做違反學校紀律的事,如發現者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第三十六條 作風優良,團結同學,模範遵守校規校紀,全面鍛鍊、提高綜合素質,樹立新聞中心新媒體部的良好形象。
十六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此章程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黨委宣傳部
大學生新聞中心新媒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