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2010年文、理科類提前錄取本科批次填報徵求平行志願通告

江蘇省教育考試院
一、 填報徵求平行志願時間、地點及招生計畫
江蘇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類、理科類提前錄取本科批次填報和確認徵求平行志願時間為7月11日8:30至15:00,確認地點由高考報名地縣(市、區)招辦指定。本次徵求平行志願包括軍事(含無軍籍學員、國防生)、公安、航海及其他共四類計畫,具體詳見《江蘇省2010年文科類、理科類提前錄取本科批次徵求平行志願計畫》(考生可通過計算機登錄省教育考試院專設的網站瀏覽或下載)。除註明分數要求的院校外,凡報考標註“★”專業的院校的考生總分文科類不得低於345分,理科類不得低於355分;報考未標註“★”專業的院校的考生總分文科類不得低於321分,理科類不得低於328分。上述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需符合擬報考高校的要求。
考生須按上述時間自行上網填報徵求平行志願,並按當地招辦規定的程式對本人所填報的志願信息親筆簽名確認,保證所填信息準確無誤,否則,對錄取產生的不利影響,由考生本人負責。
二、填報軍事院校(含無軍籍學員)、國防生志願有關要求
報考者須是政治考核合格並已參加由省軍區組織的軍事院校招生全省統一面試、軍檢合格的考生。
三、填報公安政法院校志願有關要求
報考公安政法院校的考生,須是已參加由省公安廳和招生院校共同組織的面試、體能測試併合格且肝功能等條件符合公安類專業相關要求的考生。
四、填報航海院校(專業)及其他類院校志願有關要求
報考航海院校(專業)的考生的視力、身高等身體條件必須符合航海類專業對考生身體方面的有關要求(詳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院校的《招生章程》)。
其他類院校對考生報考的特殊要求,詳見院校《招生章程》。
五、其它注意事項
1.為保證網上填報徵求平行志願的準確性,本次徵求平行志願仍應先填寫紙質志願表(可從填報志願專設網站下載),核對無誤後再上網錄入志願信息,並立即提交。
2.考生網上填報並提交志願後,須在7月11日8:30—15:00之間到報名所在地招辦指定地點確認志願信息。未經確認的志願信息一律無效。考生志願信息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更改。
3.考生本次填報徵求平行院校志願時,只能在軍事(含無軍籍學員、國防生)、公安、航海、其他等四類計畫中選擇其一填報,四類計畫之間不得兼報。
4.前期未填報文科類或理科類提前錄取本科院校平行志願,但符合本次徵求平行志願填報要求的考生,也可以填報本次徵求平行志願。
5. 凡招生計畫中注有“口”字樣的專業均要求考生外語基礎及口語較好,報考此類專業的考生須有外語口語等級測試成績。軍隊院校(含無軍籍學員)和國防生要求考生的外語語種一般為英語。
6.其它有關要求見《江蘇招生考試》(2010年招生計畫專刊)公布的《關於招生計畫中有關問題的說明》、《考生填報志願須知》和相關院校《招生章程》。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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