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蘇辦〔2019〕59號),設立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掛省中醫藥管理局牌子,為省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 隸屬:江蘇省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蘇辦〔2019〕59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實施國民健康政策,擬訂全省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劃,制定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範。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全省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負責健康江蘇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研究提出健康江蘇建設的政策建議、制度措施和職責分工並協調實施。統籌全省健康促進與健康服務工作。
三、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部署、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推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四、貫徹實施國家中醫藥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納入全省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負責中醫藥和中西醫結合工作的管理。
五、制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全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六、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全省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省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承擔省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七、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八、監督實施國家頒布的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全省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地方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九、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
十、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職業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推進全省衛生健康誠信體系建設。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依法制定並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開展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
十一、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落實人口發展規劃相關任務。
十二、指導全省基層衛生健康工作,推進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
十三、擬訂全省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相關科研項目。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工作,協同指導院校醫學教育。
十四、擬訂全省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
十五、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等工作。組織指導對外交流合作和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
十六、負責省幹部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省級部門有關幹部醫療管理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擔省健康江蘇建設領導小組、省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等的具體工作。指導省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八、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江蘇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訂全省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全省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和全省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健全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省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省民政廳的有關職責分工。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省民政廳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予以處置。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
4.與省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5.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實施國家藥典,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內設機構

根據職責,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設2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重要文稿起草、安全保衛、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建議提案等工作。
(二)規劃發展與信息化處。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最佳化全省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工作;指導全省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的編制與實施;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組織與指導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工作;協調指導直屬單位基本建設;承擔省“網際網路+醫療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財務處(審計處)。擬訂全省衛生健康經濟政策;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工作;提出各類衛生健康專項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使用;負責省級衛生總費用核算工作;提出全省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牽頭機關健康扶貧工作。
(四)法規處(行政審批處)。組織起草衛生健康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地方標準;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行政審批工作,並限時辦結。
(五)體制改革處。承擔深化醫改暨省級綜合醫改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
(六)健康促進處(健康江蘇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擬定健康江蘇建設職責分工方案、年度計畫和相關制度,並協調組織實施;組織對全省各地區、各部門推進健康江蘇建設工作的指導與督查、考核和評估,開展重大問題調研;組織開展衛生城鎮、健康城鎮的創建和考核評價工作;承擔健康江蘇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疾病預防控制處(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評估處、省政府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擬訂全省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擔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組織擬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承擔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承擔省政府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省政府愛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醫政醫管處。監督實施國家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擬訂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服務等地方性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省屬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省平安醫院創建活動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基層衛生健康處。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地方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省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能力評價工作;指導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基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
(十)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十一)科技教育處。擬定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指導衛生健康科技創新與成果轉移轉化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和適宜技術推廣;承擔與人體健康相關的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院校醫學教育。
(十二)綜合監督處。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和健康產業等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推進全省衛生健康誠信體系建設。
(十三)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處。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擬訂全省基本藥物配備使用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監測預警,制訂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政策並協調實施;健全藥師繼續教育制度,指導醫療機構藥學服務工作;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
(十四)老齡健康處。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推進健康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全省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十五)婦幼健康處。擬訂全省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母嬰健康安全保障、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規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和避孕藥具管理。
(十六)職業健康處。擬訂全省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承擔職業病防治工作。
(十七)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處。承擔全省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十八)宣傳處。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間和信息發布等工作;具體承擔意識形態管理、網路輿情應對處置工作。
(十九)對外合作交流處(港澳台辦公室)。組織指導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
(二十)中醫綜合處。參與起草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監督執行;擬訂中醫藥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省中醫藥專項資金、基建投資的管理,負責直屬中醫藥單位的預、決算和財務、基本建設及國有資產等管理;參與擬訂中醫藥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標準、基本醫療保險等相關政策及管理辦法;承擔省中醫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一)中醫醫政處。指導並監督中醫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醫療質量、醫療服務等管理政策規範、標準實施;指導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機構、專科醫院以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的中醫藥工作。
(二十二)中醫科教處。擬訂中醫藥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中醫藥科研條件和能力建設,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轉化、套用和推廣;擬訂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負責中醫藥師承教育、畢業後教育、繼續教育和相關入才培訓工作。
(二十三)人事處(人才處)。擬訂全省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省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各類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衛生健康管理幹部培訓工作。
保健局。負責省幹部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國家領導、重要外賓的醫療安排;負責省級部門有關幹部醫療管理工作;承擔省幹部保健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下設2個副處級機構:醫療管理辦公室、綜合保障辦公室。
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為省老齡工作委員會常設辦事機構。負責擬訂全省老齡工作相關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協助組織實施;督促、檢查省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老齡宣傳工作;負責聯繫、協調省老齡工作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在寧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所獲榮譽

2020年6月11日,被江蘇省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評為“2019年度省級機關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先進單位”。同年7月1日,江蘇省衛生健康委應急辦黨支部、藥政處黨支部、離退休幹部處黨支部被中共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機關委員會授予“2019—2020年度委直屬機關先進基層黨支部”稱號。
2020年9月8日,該集體獲得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授予的“全國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的榮譽稱號。
2020年11月,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疾病預防控制處、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醫政醫管處和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中醫醫政處榮獲“江蘇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2021年6月,江蘇省衛生健康委直屬機關黨委被確定為江蘇省機關黨建工作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

現任領導


譚穎,江蘇省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

駱鳳琴,江蘇省紀委省監委派駐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紀檢監察組組長、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成員。
女,1963年6月生,漢族,江蘇興化人。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198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0年12月參加工作。曾任江蘇省科學技術協會紀檢組組長、黨組成員,江蘇省紀委派駐江蘇省總工會紀檢組組長、黨組成員,江蘇省紀委省監委派駐江蘇省總工會紀檢監察組組長、江蘇省總工會黨組成員。2018年10月任現職。
主持省紀委省監委派駐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紀檢監察組全面工作。

蘭青,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男,1966年4月生,漢族,江蘇南京人。本科學歷,碩士學位。1989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0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江蘇省衛生廳幹部保健局局長(副廳級)、黨組成員,江蘇省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幹部保健局局長(副廳級)、黨組成員,江蘇省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2018年10月任現職。
分管發展規劃(基本建設)、信息化、衛生應急、健康江蘇建設、愛國衛生、疾病防控、藥政管理、幹部保健工作。分管規劃與信息處、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疾病預防控制處(省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省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處、幹部保健局。

張金宏,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

朱岷,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江蘇省中醫藥管理局局長。
女,1968年3月生,漢族,上海人。大學學歷,碩士學位。2001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1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江蘇省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黨組成員,江蘇省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副主任兼江蘇省中醫藥局局長、黨組成員。2018年10月任現職。
主持省中醫藥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中醫藥、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宣傳工作,協助分管科技教育工作。分管中醫綜合處、中醫醫政處、中醫科教處、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評估處、宣傳處。

何小鵬,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巡視員。
男,1959年4月生,漢族,江蘇如皋人。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學士學位。1990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6年12月參加工作。曾任江蘇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江蘇省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2018年10月任現職。
分管行政辦公(信訪穩定)、政策法規、綜合監督、計畫生育、流動人口服務與管理、機關黨建、老齡健康工作,協助分管財務工作。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服務處)、綜合監督處、計畫生育基層指導處、計畫生育家庭發展處、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處、機關黨委、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邱澤森,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副巡視員。
男,1966年2月生,漢族,湖北洪湖人。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199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2年10月參加工作。曾任江蘇省民政廳社會組織管理局(社會組織執法監察局)局長、辦公室主任、副巡視員。2018年10月任現職。
協助分管老齡健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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