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情簡介
江蘇省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於2013年1月16日正式揭牌成立,法院審判辦公樓坐落於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藥城大道商務2號樓。現有內設職能部門10個、中央政法專項編制50名、在編幹警45名、審判輔助人員26名;具有研究生學歷(含碩士學位)幹警10人,本科以上學歷幹警占95.5 %;一線辦案幹警21名,全部遴選自全市各法院。
機構設定
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現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庭(行政庭)、民事審判庭、執行局、審判管理辦公室(審判監督庭)5個業務部門及政治處、辦公室、行政裝備科、監察室、司法警察大隊5個綜合部門。
法院建設
自成立以來,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堅持改革創新,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審判管理創新和公正廉潔執法,多項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列。
全力推進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作為蘇中地區基層法院唯一代表被省高院確定為改革試點單位,我院首創性地提出“獨任法官負責制”的核心概念和實施方案,並以推行“獨任法官負責制”為載體,以消除審判權運行行政化、推行法官職業化改革為目標,通過最佳化審判權運行機制,明確獨任法官辦案的職權、責任、待遇,規範案件管理、業績考核和錯案追究,真正做到“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8月1日,首批公開選任的12名獨任法官正式宣誓上崗。
創新判前釋明制度。改“判後答疑”為“判前釋明”,將“釋明”作為判決前的必備程式,對所有擬判決案件均就認定事實依據、適用法律及裁判結果向當事人進行判前釋明,視不同案件分別實施承辦人、庭長、分管院長三級釋明,增強當事人對判決的認同度。
推行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聯合檢察院出台《關於實施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的規定(試行)》,明確將醉駕、盜竊等輕微刑事案件納入快速審理範圍,公開量刑要素,有效規範法官自由裁量權,以公正提升公信,審結輕微刑事案件142件,平均審理期限15天,最短僅用6天時間。先後三次適用速裁程式,對26件危險駕駛案件、3件交通肇事案件集中審理集中宣判,並舉行專題新聞發布會,引起廣泛反響,人民網、新華日報等20多家主流媒體進行了報導。
試行檢察員參與行政訴訟機制。聯合檢察院制定《關於派出檢察員參與行政訴訟的實施意見(試行)》,對於7類行政案件,商請檢察院派出檢察員參與訴訟全程,聽取案件庭審、列席合議庭評議活動、配合檢察長列席審委會,獲知參與監督案件的裁判結果,檢察員參審率100%,取得了行政相對人的好評,對被訴行政機關行政執法和應訴行為起到了較好的監督作用。
所獲榮譽
我院先後獲得“2013年度醫藥高新區機關效能建設先進單位”、“法治高新區建設先進單位”、“2013年預防職務犯罪、創建廉潔園區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院訴訟服務中心、行政科分別獲授“巾幗文明崗”、“青年文明號”稱號。1名幹警榮立三等功,1名幹警獲市“五一勞動獎章”、“全國法院司法警察先進個人”,1名幹警獲市“三八紅旗手”稱號,11名幹警獲得區級以上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