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局是江蘇省環境保護廳直屬單位,主要職責是輻射環境管理、監測、評估,廢物(源)收貯。


根據蘇環人〔2004〕8號檔案精神,受江蘇省環境保護廳委託,還暫履行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職能:
1、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起草地方性法規和標準;
2、負責全省放射源的統一監督管理並核發放射源安全許可證;
3、負責全省伴有輻射設施的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核發;
4、配合國家環保總局審批轄區內的大型核設施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5、審批單項核技術套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並對審批項目“三同時”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核准驗收;
6、負責核應急聯絡工作和核應急環境監測組的協調工作,負責全省放射性污染事故的應急、調查處理和定性定級,協助公安部門監控、追繳丟失和被盜的放射源。調查處理電磁輻射污染事故和糾紛;
7、配合人事管理部門對從事放射污染防治的專業技術人員和註冊核安全工程師實行資格管理;
8、組織建設和管理全省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網路和輻射環境監測網路;
9、負責全省城市放射性廢物的統一監管。
江蘇省輻射環境監測管理站通過國家級計量認證,出具的數據、報告具法律效力。通過國家級實驗室認可,數據有效性與國際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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