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家發布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省委十二屆六次全會部署和《省政府關於支持蘇北地區全面小康建設的意見》(蘇政發〔2013〕90號)要求,大力推進科技進步與創新,不斷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和水平,使科技創新更好地支撐引領蘇北經濟社會發展和全面小康建設,現就加快推動科技資源向蘇北集聚提出如下意見。
檔案全文
一、轉化重大科技成果
(一)以科技支撐產業轉型升級
強化高端引領,主攻高端技術,突破高端環節,發展高端產品,加大科技成果轉化套用力度,加強重大創新產品套用示範,推動蘇北戰略性新興產業規模、質量和效益同步提高。重點支持徐州高端裝備製造與新材料、連雲港新醫藥與新能源、鹽城新能源汽車與環保裝備、淮安高端裝備製造與新能源汽車、宿遷光電產業與智慧型電網等新興產業加快發展。堅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積極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新材料改造提升傳統產業,促進蘇北傳統產業向產業鏈高端攀升。著力推進紡織機械、礦山安全裝備、鹽化工、特鋼、凹土、海洋等特色產業發展,支持蘇北建設一批國家級特色產業基地。強化農業技術研發、套用和關鍵技術集成創新,著力培育種源農業、生物農業、信息農業、生態農業等新興產業,健全農業技術服務體系,推動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到2015年,蘇北地區高新技術產業產值達1萬億元以上,培育形成一批五百億級新興產業、千億級傳統優勢產業。
(二)推進重大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
圍繞經濟轉型升級,以產學研合作創新為抓手,組織重點領域技術攻關,到2015年,支持蘇北實施100個產業共性關鍵技術攻關項目。在蘇北開展重大科技成果轉化聯合招標,創新成果轉化機制,吸引海內外重大科技成果到蘇北轉化和產業化。2013年-2015年,每年選擇2至3個重點產業,探索開展省、市協同推進產業技術創新。加強民生領域科技成果轉化套用,支持蘇北實施建築節能、數字醫療、新能源汽車、金太陽等科技示範工程。
二、建設高水平創新型園區
(三)提升創新型園區建設發展水平
引導蘇北地區完善高新園區產業規劃,按照"一區一戰略性產業"要求,有針對性地加大扶持力度,形成各具特色、錯位發展的產業格局。支持符合條件的省級高新區申報建設國家級高新區,支持建設一批省級高新區,支持蘇南、蘇北共建高新區。統籌推進大學科技園、特色產業基地、留學人員創業園、科技產業園和科技創業園建設,加快提升中國礦業大學科技園、淮海工學院大學科技園、鹽城工學院大學科技園、淮安市大學科技園等內生髮展能力。推動鹽城、大豐、東海、沭陽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支持蘇北建設創新型城市、創新型縣(市、區)和創新型鄉鎮,到2015年,力爭蘇北五市全部成為國家創新型試點城市。
(四)加快現代農業科技園區建設
以培育高科技農業產業為主線,集聚農業科技創新平台,完善創新創業服務體系,培育壯大農業科技型企業,大力推進邳州現代高效農業科技園、連雲區海水養殖與海產品深加工科技園、白馬湖農場種業科技園、大豐鹽土高效農業科技園、沭陽苗木花卉科技園等省級現代農業科技園建設,支持淮安市、鹽城市建設國家級農業科技園區。加快推進沿海海洋生物產業發展,在灘涂種養殖、海洋資源開發利用等領域布局建設一批以藍色經濟為主題的特色科技園區。
三、培育創新型企業
(五)加強企業研發機構建設
按照"兩促進、雙提升"的要求,支持蘇北企業建設省級以上工程中心、技術中心、企業重點實驗室等研發平台,加快建設企業院士工作站、博士後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等人才工作載體。2013年-2015年,年均支持蘇北企業建設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企業研究生工作站100家以上。強化企業研發機構運行績效評估和補助獎勵,鼓勵企業普遍設立研發準備金,引導企業建立研發管理標準體系,提升企業研發機構發展水平和支撐企業轉型升級的能力。到2015年,力爭蘇北大中型工業企業和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普遍建有研發機構。
(六)打造創新型企業集群
支持蘇北實施科技企業培育"百千萬工程",到2015年,形成以創新型領軍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和民營科技企業為骨幹的創新梯隊。支持行業骨幹企業整合全球創新資源實現創新發展,培育10家創新型領軍企業;實施科技企業上市培育計畫,加大對處於上市關鍵期企業的扶持力度,開闢綠色通道,推動60家科技型企業完成股份制改造並加快上市;開展高新技術後備企業(省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實行省、市聯動,完善工作機制,培育600家高新技術企業;提升50家農業龍頭企業創新能力,民營科技企業力爭超過2萬家。
(七)落實和完善支持企業創新的政策措施
進一步加大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和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等重點政策落實力度,切實做到應減則減、應免盡免,充分調動企業科技創新積極性,到2015年,蘇北企業通過落實政策減免稅收力爭達30億元以上。鼓勵支持蘇北各地加強政策創新,總結推廣使用"科技創新券"等做法,強化對中小微科技企業技術創新的支持。
四、培養引進優秀創新創業人才
(八)建立人才引進平台
推進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引導國內外高端人才及創新團隊向蘇北集聚。支持中科院能源動力研究中心(連雲港)等爭取國家大科學工程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引導蘇北地方政府、科技園區、企業與國內外高校院所共建產學研創新載體,支持建設10個左右省級產學研協同創新基地。鼓勵支持蘇北高校與國內知名高校院所共建技術轉移機構,加快人才引進,提升科技成果集聚和轉化能力。支持在蘇北設立"企業創新崗",推動高校院所高層次人才到企業任職或兼職。
(九)最佳化人才創業服務
完善網路化創業服務體系,引導省級以上科技服務機構和創新服務平台到蘇北設立分支機構,支持蘇北各市建設1至2家區域性科技公共服務平台。強化對蘇北科技成果轉化中心建設的持續支持,引導拓展社會化服務功能,促進更多技術、人才、資金向蘇北集聚。大力實施"掛縣強農富民工程""農業科技入戶工程",促進農民增收、農業增效。建立健全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到2015年,依託龍頭企業建設150家農村科技服務超市分店、便利店,鼓勵支持科技人員到蘇北農村開展科技服務。推進科技與金融結合,支持加快發展天使投資、建設科技小貸公司、設立科技貸款風險補償資金並擴大規模,為科技人才創新創業提供資金支持。
五、努力為科技資源向蘇北集聚創造良好條件
(十)強化統籌協調
省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將科技資源向蘇北集聚工作擺在重要位置,按照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具體落實計畫,有力有序有效加以推進,並加強協調配合,及時通報情況,形成工作合力。蘇北地區要切實加強科技管理能力建設,推動縣(市、區)健全科技計畫體系,完善工作建制,加強鄉鎮科技管理隊伍建設,為承接科技資源轉移提供堅實保障。
(十一)加大扶持力度
擴大蘇北科技專項資金規模,到2015年,達到1億元。省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計畫、科技支撐計畫、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產學研聯合創新專項資金等,對蘇北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給予傾斜。
(十二)抓好督促檢查
在強化責任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加強督促檢查,使每項工作有部署、有要求、有檢查。加強工作創新,以改革的思路和創新的辦法,著力破解制約科技資源向蘇北集聚的瓶頸。及時總結推廣科技資源向蘇北集聚工作中的經驗做法,充分發揮示範帶動作用,推動蘇北科技進步與創新開創新局面、邁上新台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