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如皋第一職業高級中學專業指導委員會章程

江蘇省如皋第一職業高級中學專業指導委員會章程為適應中等職教快速發展的需要,使我校各專業的教學更能突出中職特點,更能適應行業的實際需要,培養出高素質的具有創新精神的技術套用性人才和技能性人才,走產學研合作的新途徑, 探索職教工作實踐規律,加強學校與用人單位的交流與協作,不斷開拓中等職教發展的新領域, 提升 我校各專業信息化和現代化建設水平。 學校決定按專業建立專業指導委員會,積極鼓勵和推進行業、企業和社會有關方面參與專業設定、建設和管理的全過程,共同 為社會培養優質的勞動後備力量作出貢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如皋第一職業高級中學專業指導委員會章程
  • 主要職責:審議專業設定和調整方案等
  • 構成:委員會成員不得少於 7 人
  • 待遇:由學校每學年給予相關獎勵
主要職責,機構構成,活動方式,

主要職責

1 、審議專業設定和調整方案
2 、審議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和教學計畫
3 、指導專業建設和教學改革
4 、監控專業教學質量
5 、對本學科專業科研、技術開發和服務提供諮詢
6 、對本專業學生實習實踐提供指導和幫助
7 、為本專業畢業生提供就業指導
8 、為本專業的招生做好指導工作

機構構成

專業指導委員會成員不得少於 7 人,由行業、企業、政府有關部門、社會有關方面、高校、科研單位、諮詢服務機構的有關專業人員和本校有關領導和專家組成。
專業指導委員會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組成。主任委員應具有高級職稱(或相當職務以上、在本專業領域有較高成就)。
專業指導委員會成員任期一般為 2 年。若實際情況發生變化,個別可作屆中調整。專業指導委員會由各專業提出人選,學校批准設定。
凡從事職業教育及相關工作,承認本章程的團體和個人,均可申請為會員;申請單位和個人應先向秘書處提交申請書,經委員會批准,即成為本會會員。

活動方式

專業指導委員會組建後,由學校頒發聘書。每年至少召開兩次全體會議,共同審定由專業組長制訂的教學計畫、課程體系、實踐內容和學時安排等。為該專業的人才培養目標、規格、課程設定和能力培養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專業建設和發展提供決策諮詢。同時,專業指導委員會聘請的顧問定期來校開設講座、兼職講學,並作為學生校外實習的指導老師,舉行教學研討會,使辦學更貼近社會和崗位需求。
四、待遇
凡專業指導委員會成員,為本會做出顯著貢獻,經本會大會討論通過,由學校每學年給予相關獎勵。
五、組織
本會根據我校專業設定情況,分為電子、機電、計算機、商貿、建築、藝術六個分會,以便於會員間的經常性交流。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的領導機構是常務委員會。日常工作由常務委員會主持,常務委員由分會協商推薦產生。常務委員會協商產生主任委員一名,副主任委員若干名;秘書長一名、秘書處成員若干名。秘書長協助主任委員主持日常工作,秘書處成員配合秘書長工作。
會員大會每兩年舉行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舉行。會員大會的任務是:總結工作,制定規劃,修改章程,改選常務委員等。專業委員會的學術年會每年舉行一次。各專業分會可根據實際情況舉行靈活多樣的活動。常務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
常務委員應積極參加並發動會員參加專業委員會組織的各項活動,承擔義務。常委不能盡職,會員可以向秘書處提出調整建議,經常務委員會討論,可以進行人員調整。
六、會員權利與義務
1 . 享有參加本會組織的有關活動的權利;
2 . 享有本會提供的優惠條件;
3 . 有權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4 . 有權監督本會各項業務工作、財務工作;
5 . 有接受和完成本會所分配任務的義務;
6 . 有為本會提供各類業務活動條件的義務;
七、主要任務
1 . 組織各類教學媒體的套用推廣工作;
2 . 組織教育技術理論與實踐的研討活動;
3 . 組織職業教育技術的學術交流與協作;
4 . 組織校本教材的開發;
5 . 組織教師及教育技術人員的業務培訓;
6 . 開展教育技術的諮詢和服務。
八 、附則
1 .本章程經 2006 年 1 月 11 日會員大會討論通過。
2 .對本章程的修改,須經會員大會審議通過。
3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常務委員會。
4 .本章程自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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