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規定》在1997.06.16由江蘇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規定
- 頒布時間:1997年06月16日
- 實施時間:1997年06月16日
- 頒布單位:江蘇省人民政府
《江蘇省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規定》在1997.06.16由江蘇省人民政府頒布。
《江蘇省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規定》在1997.06.16由江蘇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增值稅專用發...
代開發票 代開發票是開票人未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勞務而代索票人開具發票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借、轉讓、代開發票。從某公司向A購買運輸勞務,但是A公司不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那么A公司讓A的關聯公司B代開專用發票,這種就屬於代開。一般稅務機關通過查契約可以...
《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是國家稅務總局2007年制定的規定。印發實施 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2006]156號印發,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使用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增值稅徵收管理,規範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制定本規定。
現行各種發票的聯次具體規定如下:作用 (1)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商事憑證,由於實行憑發票購進稅款扣稅,購貨方要向銷貨方支付增值稅,因此也是完稅憑證,起到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的作用。(2) —種貨物從最初生產到最終消費之間的各個環節可以用增值稅專發票連線起來,依據專用發票上註明的...
增值稅防偽稅控代開票系統由防偽稅控企業發行崗位按規定發行。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增值稅納稅人是指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個體經營者)以及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可予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第六條 增值稅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專用發票時,可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第七條 增值...
三、將第七條修改為:“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確定的企業印製;其他發票,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確定的企業印製。禁止私自印製、偽造、變造發票。”四、將第八條改為第九條,修改為:“印製發票應當使用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確定的全國統一的發票防偽專用品。禁止非法...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是1995年3月13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國家法律法規。中文名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布單位 稅務總局 發布文號 國稅發[1995]047號 發布日期 1995-03-13 生效日期 1995-03-13 所屬類別 國家法律...
四、各地稅務機關應嚴格選戶規定,對符合《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中關於準許利用計算機開具專用發票條件,而且經常存在每筆銷售額達百萬元以上經濟業務的企業,方可納入防偽稅控系統。選定企業後,由地市級稅務機關負責向企業下達《推行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通知書》(附屬檔案一)。通知書一式...
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 《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是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家稅務總局制定
五、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其他個人除外)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自願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稅務機關不再為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當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並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
《增值稅專用發票分類分級管理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制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切實轉變稅收征管方式,提高稅法遵從度和納稅人滿意度,提升風險防控精準度,降低征納成本,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相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增值稅專用發票分類分級...
6、開具發票要加蓋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7、開具發票後,如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憑證;發生銷售折讓的,在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後,重新開具發票。(二)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的管理。1、基本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包括視同銷售貨物在內)、應稅勞務,...
第十六條 區縣級稅務機關接到所屬徵收機關核對無誤報告後,於每月14日從地市級稅務機關伺服器下載全部徵收機關的專用發票抵扣聯數據,並傳入本級稽核系統。實施時間 第十七條 本規定自2003年9月1日起執行,原《增值稅專用發票數據採集管理規定》(國稅發[2000]207號)同時廢止。概念說明 附:《增值稅專用發票數據採集...
2017年,國稅總局在政協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第2597號(財稅金融類266號)提案答覆的函文中提到在成功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基礎上,再與相關部門共同研究推行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重慶、四川、寧波和深圳等11個地區的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專票電子...
稅務機關在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以及為其他個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備註欄上,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13.辦稅服務廳地址、電子稅務局網址,可在省稅務機關入口網站或撥打12366 納稅服務熱線查詢。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587 號)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改〈中華...
本辦法中的專用設備,是指按照稅務機關發票管理要求,能夠保證涉稅數據的正確生成、可靠存儲和安全傳遞,經稅務機關發行後方可與增值稅稅控系統配套使用的特定設備。第四條 服務單位應當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為使用單位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保障使用單位能夠正確使用增值稅稅控系統。第五條 稅務機關應依據本辦法對...
對企業領購的專用發票要求其必須妥善保管,對那些不按規定保管專用發票而發生丟失的企業,除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外,還要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半年內不得使用、領購專用發票並收繳結存的專用發票的處罰。對企業申報丟失的專用發票,如發現虛開、代開的,該企業還應承擔偷稅、騙稅的連帶責任。 [1] 參考...
本規定自1995年7月1日起施行。 [1] 參考資料 1.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嚴格控制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範圍的通知 .中國法院網[引用日期2014-09-30]V百科往期回顧 詞條統計 瀏覽次數:次 編輯次數:5次歷史版本 最近更新: 東在你身邊 突出貢獻榜 雙子sunbody 為您推薦廣告 搜尋...
(1) 必須記載與發票和銷貨清單內容一致的事項和退貨原因;(2) 加蓋購貨方單位印章或財務專用章;(3) 同時附上原發票聯的複印件和銀行收款進帳單複印件(已付款的)。二、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1、銷貨方如發生退貨、銷售折讓收到購貨方抵扣聯、存根聯的,應視不同情況按以下規定辦理:(1)購買方在未付貨款...
對納稅人增值稅異常扣稅憑證要依法依規進行認定和處理,除存在購銷嚴重背離、虛假納稅申報、稅務約談兩次無故不到等涉嫌虛開發票的情形外,不得限制納稅人開具發票。對於已經由稅務機關按照政策規定和流程解除非正常戶的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恢復其稅控系統開票功能,保障納稅人正常開具發票。二、積極...
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是一種發票。規則要求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簡要介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發生銷售貨物退回或者折讓、開票有誤等情形,應按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未按規定開具紅字增值...
稅務機關要統一發放宣傳資料(內容參照溫馨提示模版,見附屬檔案4),督促納稅人在其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張貼溫馨提示,告知購買方可以在符合規定條件的情況下向銷售方索取增值稅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同時公布主管稅務機關投訴舉報電話,接受購買方監督。 (三)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落實檢查責任 ...
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重慶、四川、寧波和深圳等11個地區的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專票電子化,這些地區開出的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全國範圍內皆可接收使用。2021年1月21日起,在其餘地區的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專票電子化。推行歷史 2015年07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決定,自2015...
“一機多票”系統的稅務端軟體在北京市西城區完成了實地測試後,在江蘇省進行試運行工作,2005年8月底前完成全國所有稅務端系統的升級工作。相關規定 一、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格式、字型、欄次、內容與增值稅專用發票完全一致,按發票聯次分為兩聯票和五聯票兩種,基本聯次為兩聯,第一聯為記賬聯,銷貨方用作記賬...
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徵收的一個稅種。增值稅抵扣:應交的稅費=銷項稅-進項稅。抵扣條件 憑證條件 稅法規定的扣稅憑證有: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完稅憑證,免稅農產品的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或者部分實施“營改增”地區的運輸業...
2017年,國稅總局在政協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第2597號(財稅金融類266號)提案答覆的函文中提到在成功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基礎上,再與相關部門共同研究推行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重慶、四川、寧波和深圳等11個地區的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專票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