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人才流動服務中心

江蘇省人才流動服務中心

江蘇省人才流動服務中心成立於1983年9月,是全國成立較早的省級人才流動服務機構之一,隸屬於江蘇省人事廳,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獨立法人,依照公務員管理。經過20多年來的不斷探索和努力,江蘇省人才流動服務中心的各項工作均已位於國內其他省級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前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人才流動服務中心
  • 成立於:1983年9月
  • 性質:省級人才流動服務機構
  • 隸屬於:江蘇省人事廳
簡介,職能,

簡介

服務網路基本形成
根據行業發展和人才流動管理工作的需要,先後在江蘇軟體園、省衛生廳、省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科院、省出版集團、省演藝集團、省紡織集團、金陵石化、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河海大學、南京農業大學、南京師範大學、南京醫科大學、南京審計學院、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省委黨校、中科院南京分院等部省屬單位和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20多家江蘇省人才流動服務中心分中心,將人才流動服務的觸角延伸到機關、事業、企業、社會團體等各類組織,為我省開發、配置各行各業人才資源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管理工作日益規範
1995年12月出台了《江蘇省人事廳關於委託人事代理服務工作的意見》,對人事代理的相關行為進行規範,有效地指導了我省當時還處於探索階級的人事代理工作,在全國範圍內這是省級人事部門出台的第一個人事代理規範性檔案。1994年10月省八屆人大常委會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江蘇省人才流動管理暫行條例》,在全國範圍內這是由省級人大通過的第一個全省性人才流動法規規章,對我省當時還處於探索階段的人才流動工作起到了積極的規範和引導作用。1997年9月以省政府第96號令頒布實施的《江蘇省人才流動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設立了專門章節,對人才流動工作中涉及的人才市場中介組織、人才交流活動管理、人才流動行為規範、人事代理、人才流動糾紛處理及處罰措施等主要內容進行了系統、詳細的規定,不僅提高了人才流動管理工作的立法層次,而且大大增強了人才流動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根據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戶口管理、人事代理、人才引進等人才流動單項業務的具體要求,還先後有針對性地制定了《關於轉發中組部、人事部<關於印發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的通知》、《關於人才流動戶口遷移管理的通知》、《江蘇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江蘇省引進優秀人才實施辦法》、《關於在省直事業單位推進人事代理制度的通知》等規範性檔案。政策法規的日益完善和有效實施加大了人才流動管理工作力度,規範了人才流動行為,保障了人才流動管理工作健康、有序發展。
服務領域不斷擴大
服務對象從少到多、覆蓋面從單位新進人員擴大到全體人員、從一個單位的人員擴展到整個行業系統的人員、從非公有制經濟擴大到公有制經濟和混合所有制經濟、從城市延伸到農村、從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擴大到各類人才。截至今年上半年,共與4100多家用人單位建立了人事代理關係,其中事業單位320多家,占代理單位總數的7.8%,國有企業330多家,占代理單位總數的8%,非公有制經濟單位3450多家,占代理單位總數的84.2%。代理人員45000多人,其中單位委託代理31000多人,占代理人員總數的68.89%,個人委託代理14000多人,占代理人員總數的31.11%;研究生及以上學歷4500多人,占代理人員總數的10%,本科學歷25500多人,占代理人員總數的56.67%;高級職稱3700多人,占代理人員總數的8.3%,中級職稱25000人,占代理人員總數的56.54%。
服務功能日益完善
服務項目從無到有,規模從小到大,功能從弱到強,內涵從普普通通到富有特色。為廣大用人單位提供出國(境)出省招聘人才、引進人才、畢業生代理、人才租賃、職稱評定、戶籍關係掛靠、代辦社會保險、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學歷學位證書認證、黨員組織關係管理、人事諮詢、人才規劃、人事診斷、人才培訓、人才測評、人才流動手續辦理等業務;為各類人才提供就業指導、推薦就業、優秀畢業生先落戶後就業、戶籍關係掛靠、人事檔案管理、學歷學位證書認證、人才誠信管理、黨員組織關係管理、人才培訓、人才測評、人才流動手續辦理等業務。僅2001年至今,共為用人單位引進人才1000多人,其中碩士以上學歷150多人,本科以上學歷600多人,高級職稱60多人,中級職稱500多人;代理畢業生16000多人,其中單位代理畢業生12000多人,優秀畢業生先落戶後就業4000多人;為省廣播電視集團、中國銀行江蘇省分行等27家單位提供人才租賃780人;評定職稱12500多人,其中高級職稱70多人,中級職稱1600多人;代辦戶籍掛靠8700多人;代辦社會保險8000多人;辦理學歷學位證書認證300多人;管理流動黨員500多人,辦理流動黨員轉正180多;舉辦人才培訓班50多期,培訓人才10000多人次。組建了江蘇省人才流動服務中心工程系列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每年定期組織開展人事代理人員中、高級職稱評審工作;成立了流動人員聯合黨總支,組建了50多個流動人員黨小組,定期開展組織活動;成立了全國第一家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產業工會——江蘇省人才流動服務中心工會聯合會,維護用人單位和廣大人才的合法權益。在大力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同時,積極推動國有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為國有企事業單位建立人員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新的用人機制,形成公開、平等、競爭的就業環境,完善分配、激勵制度,促進了國有企事業單位人才的合理流動、有效配置和高效使用。
服務作風切實轉變
稟承“優質、快捷、高效”的服務宗旨,堅持“零距離、零失誤、零爭執、零投訴”的服務理念,規範了業務辦理要求,簡化了業務辦理程式,明確了業務辦理職責,公開了業務受理依據、受理條件、受理範圍、申報材料、辦理程式、辦理時限、受理時間及業務電話,公開了人才流動服務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推行了首問負責制、業務辦理承諾制,開展了文明禮貌服務活動。服務作風的改進大大提升了服務效率和質量,得到了社會的一致認可,樹立了良好的社會形象和社會信譽,“用人才,到江蘇省人才流動服務中心辦人理代理”已經成為用人單位和廣大人才的共識。
在省人事廳的領導下,在今後的工作中江蘇省人才流動服務中心將繼續認真貫徹實施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人才強省”、“人才國際化”戰略,以海納百川的胸懷和氣魄,聚天下英才,融世界智力,使江蘇真正成為各類人才創新創業的熱土,成為最能體現人才價值的地方,為積極推動我省實現“兩個率先”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

職能

江蘇省人才流動服務中心主要承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部分行政管理職能和授權的人事人才公共服務職能,主要授權辦理事項有:
●綜合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省人才流動與人才市場建設工作,協助開展全省人才流動和人才市場執法檢查;
●負責擬訂全省人才流動和人才市場建設的總體規劃、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
●負責審批省直單位和在省編制部門、工商部門註冊登記單位,跨地區申請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以及在省內申請設立中外合資(合作)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審核發放《人才中介服務許可證》並進行年檢;
●負責全省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從業人員從業資格培訓,審核發放《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從業人員許可證》並進行註冊管理;
●負責審批名稱冠以“江蘇”、“全省”等稱謂以及跨地區人才交流會、出省招聘人才或者面向全省組織招聘單位的人才交流會;
●負責全省人才市場信息化建設,定期發布全省人才流動與人才市場信息,建立江蘇人事人才公共網路服務平台;
●負責刊播、發布人才招聘廣告的內容審核;
●負責以省政府、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名義主辦的公益性人才交流活動的具體組織工作;
●負責全省人事代理制度的建立,擬訂人事代理政策規定,承辦省直單位及委託代理的非公有制單位人事代理事項;
●負責辦理省直事業單位、人事代理單位應屆大、中專畢業生的接收手續,負責各類人才的就業指導;
●負責辦理省直企事業單位流動人員接收手續;
●負責辦理省直企事業單位、人事代理單位非國家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及超過派遣期限全日制大中專畢業生初次就業手續;
●負責辦理省直企事業單位、人事代理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聘乾、聘用契約簽證手續;
●負責組織招聘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活動,辦理省直單位、人事代理單位留學回國人員接收安置的具體審核工作;
●負責辦理省直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辭退審核和幹部身份認定手續;
●歸口管理省直單位、人事代理單位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承辦流動人員出國(境)政審,協助組織部門對全省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負責人才學歷評估和人才業績檔案等人才誠信體系建設;
●負責管理流動人員黨、團及工會組織;
●負責江蘇省人才交流協會的日常工作;
●承辦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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