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三十四年(1908),清政府在全國改革官制,清政府民政部奏擬承認
巡警道官制,將所有省原設巡警等局歸併辦理,專營全省巡警、消防、戶籍、營繕、衛生事務,光緒皇帝很快批准了這個奏議。接著頒發了《巡警道官制並分課辦事細則》。
宣統二年(1910年)5月,江蘇省巡警道署設立,最高首腦稱為“江蘇巡警道”,正四品官。署址設在養育巷水潑粉橋, 全署設偵探、騎巡、水巡、巡邏、差遣5隊,警卒增至1560名。下設
江蘇省警務公所, 6月,在朱家莊火神廟始設巡警派出所。是年,城區進行戶口調查。
宣統三年(1911年)11月,辛亥革命結束清政府統治。廢除江蘇巡警道署,建立蘇城巡警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