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假銀行

我國現有近4000家合法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負責保管著近120萬億元的居民存款,被認為是居民財富的“保險箱”。然而,多地近期連連出現假銀行身影:在江蘇南京,一家出資總額僅500萬元的“農民合作社”,公然違法吸收了近200名居民約2億元存款。在山東、河北、上海等地,“假銀行”“假網銀”帶來的詐欺案件也時有發生。

簡介,事件來由,事件發展,事件背後,事件反思,

簡介

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公安局近日公布的案情顯示,當地一家“假銀行”一手以高息利誘吸收公眾存款,一手以更高的利息放貸賺取差價,騙取的“存款”達到2億元之巨。

事件來由

2014年5月,浙江杭州人王某經“中間人”介紹,將1200萬元公司流動資金存進了位於南京浦口江浦街道的一家名為“南京某農村經濟專業合作社”的單位。這一“合作社”承諾除給予王某國有銀行一樣的同期利率外,每周還貼息2%。
然而,在連續獲得4個星期的貼息款後,這一“合作社”沒再給王某打貼息款。王某從浙江趕到南京與之交涉,結果對方不僅不給貼息款,連1200萬元的存款也取不出來。2014年6月,王某向南京浦口警方報案。
南京浦口警方介入調查後,發現這個“農村經濟專業合作社”的工商營業執照上寫的經營範圍是農業信息諮詢,與金融類沒有任何關係,於是對這家“合作社”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立案偵查。

事件發展

浦口警方介紹,這一“合作社”2014年開始許諾除銀行基準利率外,再給予高額的貼息
浦口警方還介紹,這一“專業合作社”在內部進行裝修的時候,完全仿造國有商業銀行的模式進行,不僅櫃檯設計像正規的銀行,還有LED顯示屏、叫號機等,甚至5個櫃面上都安排有穿著貌似銀行統一服裝的“職員”在辦公。一些儲戶被拉來後,一看眼前的場景,就以為是正規的信用合作社。
目前,這一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合作社”法人代表劉某及3名“業務經理”已被刑事拘留,一名攜款外逃的女高管也在2014年12月31日被南京警方勸返回寧投案自首,另外還有兩名劉某聘請的副手在逃。

事件背後

國家工商總局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這家“假銀行”的全稱為“南京盟信農村經濟信息專業合作社”,成立於2012年5月2日。在被核准後的一年多時間裡,這家原本只被允許“提供農業生產經營相關的經濟信息諮詢”、註冊類型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諮詢機構,卻通過模仿銀行向居民吸收“存款”,讓近200位“儲戶”受騙上當。
記者調查發現,這家“假銀行”地處南京市浦口區的中心區域。工商資料顯示,2013年4月23日,浦口區工商局對其予以核准。其唯一的一處營業部,位於當地一中高檔住宅小區的周邊商鋪中,面積約100平方米,距區政府不到1公里,距離所屬工商所僅一個街區。
目前,該營業部已被公安經偵部門查封。中國人民銀行一位分支行知情人士表示,經調查,一些模仿金融機構吸收存款的機構,涉嫌蓄意欺騙金融消費者,令普通儲戶難辨真偽。
例如,在“假銀行”裝修精緻的營業大廳內,取號機、諮詢台一應俱全,還仿照商業銀行,設有5個內外隔離的辦理櫃檯,掛有“創一流品質,建百年盟信”等標語。此外,由於地處近年開發建設力度較大的城區,其周邊還有平安銀行、民生銀行、建設銀行、江蘇紫金農商銀行等眾多正規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網點,“假銀行”從外觀看幾乎“以假亂真”。
“假銀行”採取高利息、高收益的“貼息存款”來吸引儲戶。據了解,其通過遠高於其他銀行規定的合法利息,引誘居民將錢存入後,再靠對外放貸賺取利潤,實質是“先從事非法集資、再把錢投向民間借貸”。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一位負責人指出,“這種‘假銀行’顯然就是惡意的、有目的、有計畫的欺騙行為。”
記者查詢工商登記資料還發現,開設“假銀行”可謂低成本、低門檻:其總出資額只有500萬元,登記法人只有一名叫“曾勇”的自然人。“經調查,該機構未按規定獲得央行核發的金融許可證,只在工商註冊,根本不能算是金融機構。”上述監管部門人士說。

事件反思

華東政法大學國際金融法律學院副院長程金華認為,根據國家工商總局明文規定,各級工商部門“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法律人士指出,工商部門不僅負責企業的登記註冊,還應按照註冊登記類型監督其合法營業;而金融機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金融辦,按照規定也有責任“整頓和維護本地金融秩序”;此外,在銀行的發起設立程式中,獲得金融監管部門的備案批文更是前置條件。
“正規銀行丟存款、假銀行騙存款等近期亂象中,這些備案、註冊、監管顯然還不到位。”程金華說。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對擅自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或非法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活動予以取締”,是銀行業管理部門的職責所在。
“隨著居民理財意識日漸增強,監管和市場配套法規也要儘快跟上,避免相互推諉形成‘爛攤子’。”上海華榮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許峰說。記者了解到,掛著“諮詢公司”“合作社”的名頭,目前一定數量的理財機構存在違規無牌照經營業務,甚至有金融詐欺的風險。
長三角一家省級銀行業監管機構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國民間金融蓬勃發展的同時,監管卻滯後,導致監管存在盲區。很多理財機構註冊登記後,實際經營內容差異巨大。“在個案被查處的同時,監管部門還應切實負起責任,充分保障居民財產安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