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統等送別被黜太子案,此案發生於西晉惠帝永康元年(公元300年)正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統等送別被黜太子案
- 出處:《晉書·江統傳》
- 涉及人物:江統等
- 發生年代:西晉
案件經過
當時賈后專權,廢黜惠帝太子司馬迪,並將太子迪從京師洛陽遷往許昌宮,賈后還指使主管官吏禁止原太子東宮臣僚送別。原太子洗馬江統、潘滔,太子舍人王敦、杜蕤、魯瑤等人不勝憤慨,冒犯禁令來到伊水送別司馬迪,拜辭於道左,悲泣流漣。司隸校尉滿奮聽說,派人把江統等人全部收縛,分送河南郡獄和洛陽縣獄治罪。河南尹樂廣,當官正直,把滿奮送到郡獄中來的人統統下令釋放,一個不留,時人都替他捏一把汗。都官從事孫琰對賈后外甥賈謐說:“所以廢徙太子,正是因他作惡之故。東宮官屬舊臣冒罪拜辭,涕泣路途,如果加以重罪,必流聞於四方,那不正是表彰太子的德行嗎!淨如將他們釋放。”賈謐認為很有道理,就告訴洛陽縣令曹攄,把抓到縣獄的人也釋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