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總攝

江淮總攝,元代管理江淮地方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總制院(後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領院事,以管理全國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務。十六年(1279),滅南宋,統一全中國,於各地先後封僧人為總統、總攝,遂置江淮總攝,為總制院或宣政院駐江淮地方之僧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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