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有關工業、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鄉鎮企業)、信息化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工業、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鄉鎮企業)、信息化的綜合性政策措施,並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津區經濟信息委
- 簡介:貫徹執行有關工業、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鄉鎮企業)、信息化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工業、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鄉鎮企業
- 詞性:名詞
- 分類:機構
主要職責
科室職能
負責機關文電、信息、值班、檔案、保密、政務公開、議案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機關政務督辦工作;負責機關幹部、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管理;負責機關財務管理、財務審計和安全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停撤辦的具體工作。
(二)經濟運行科
負責工業經濟發展的政策研究;負責工業經濟運行監測、統計分析,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建議;負責重點行業、企業運行的評價和重點企業的培育及評選;負責生產要素(煤、電、氣、油、運輸等)的協調及調度;負責提出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的安排意見;負責原工業系統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協助推進全區工業企業安全標準建設,參與工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及提出應急物資的生產組織和調度工作;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流通監督管理;承辦企業維權投訴工作,督促協調有關單位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處理;負責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承擔區工業強區領導小組和區企業治亂減負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負責化工(醫藥)行業的協調管理等工作。
(三)規劃投資科
研究擬訂工業經濟發展規劃,會同相關科室編制專項規劃和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建設投資規模、方向和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重點技術改造項目計畫,跟蹤實施重大投資項目;指導工業和信息化投資項目招投標工作,對重大技術改造項目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協調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作;負責辦理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核准與備案手續;負責推進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指導企業加強設備管理;協調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項目、新產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重大技術裝備研發、傳統產業改造提升等工作;指導推進工業企業質量管理、品牌建設和標準化工作;組織申報國家、重慶有關重大專項並促進項目實施;推進產學研合作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工作。
(四)中小企業發展科
擬訂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經濟運行的統計分析和考核;負責小企業創業基地、都市工業園(樓宇)和特色產業基地的指導和服務;負責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相關工作;擬訂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專業人員和技術工人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督促企業加強工業衛生、職稱評定、勞資等工作;負責管理鄉鎮企業投資公司;承擔區非公有制經濟領導小組和區食品工業管理的具體工作。
(五)綜合科
指導企業加強管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協調企業(含城鎮集體經濟成份企業)實施改制重組、關閉破產及遺留問題處理等工作;組織實施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工作;負責企業留守人員及國有資產管理(含清算組);負責船舶行業管理和船舶建造質量安全監管等工作。
(六)能源科
負責推進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工作;負責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工作;負責節能監察、能效管理、契約能源、節能培訓、節能技改等工作;組織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審;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參與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負責全區天然氣、電力行政管理和煤炭行業管理;負責全區節約能源,天然氣、電力、煤炭、清潔生產等行政執法;負責冶金行業的協調管理,負責協調本區公共管網線纜設施保護、節約能源和“三電”工作。
(七)民眾工作科
負責受理、承辦、督辦信訪穩定事項和接待;指導督促檢查企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排查分析信訪穩定工作情況,開展調查研究,及時提出工作方案和處理意見。
(八)產業發展科
宣傳貫徹落實國家產業政策,指導產業結構、產品結構調整工作;負責工業經濟對外開放及招商引資工作;圍繞裝備製造業、汽摩產業、材料工業、包裝印刷業、食品加工業等主導產業的發展情況和發展方向,提出招商引資工作重點;負責生產企業進出口和工業外資項目的綜合管理工作;協調工業園區辦理建設手續,為園區以外入駐的工業企業代辦建設手續;負責提供經濟信息和創業、管理、法律、財務等諮詢服務;推進輕工、食品、紡織、家電等消費品產業發展等工作。
(九)信息產業科
擬訂全區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社會信息化、經濟信息化工作的推進,對全區信息化工作進行指導和考評;負責信息化建設項目、信息化安全的監督和管理;負責財政投資的信息化項目審核、績效評估工作;負責信息化知識的宣傳培訓和信息技術的套用推廣工作;負責電子信息產業、計算機和通信產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無線電的協調管理;引導和規範生產性服務業發展,促進服務業和製造業融合,推進創意產業等生產性服務重點領域發展和重大項目建設等工作。
(十)融資服務科
貫徹執行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金融政策;搭建中小企業與金融機構溝通平台,收集中小企業融資需求信息,組織開展中小企業融資工作;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擔保、政策、法律諮詢服務;引進和拓展金融資源,協調銀行和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的金融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