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自然資源局

江油市自然資源局

江油市自然資源局是江油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江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於2019年3月掛牌成立,為正科級,加掛江油市林業局的牌子。市自然資源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自然資源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綿陽市委、江油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油市自然資源局
  • 辦公地址:江油市太平鎮白玉路與天台路交匯處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城鄉規劃等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決策部署,擬訂全市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等地方性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職責範圍內的有關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按照規定許可權,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
(三)承擔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調查、確權登記、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承擔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和資產核算工作。組織實施全市自然資源定期調查監測評價工作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政策。負責市轄區內自然資源權屬爭議調處。
(四)負責實施最嚴厲的耕地保護政策。承擔全市耕地保護的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組織實施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指導和監督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耕地開發工作。組織實施自然資源用途管制、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徵用,負責用地的審核、報批工作。
(五)負責建立全市空間規劃體系建設。負責組織編制、調整、報批江油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分區規劃、近期建設規劃、詳細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組織編制、調整、報批江油市城鎮體系規劃、建制鎮的總體規劃、詳細規劃,負責全市城鄉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風景名勝區和園林規劃管理工作。參與編制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建設計畫,參與編制江河流域規劃、區域規劃。組織編 制並監督實施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計畫。承擔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審核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址保護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六)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監督管理城鄉建設用地供應、政府土地儲備、土地開發和節約集約利用。擬訂並實施年度土地供應計畫、土地價格、土地資產管理政策。建立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等政府公示地價制度。
(七)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執行國家、省、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制定自然資源地方性合理開發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考評工作。規範和監管自然資源依法利用,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八)承擔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濕地、森林公園的規劃、管理及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管理工作。
(九)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造林綠化、森林資源保護、濕地保護、荒漠化防治、陸生野生動植物等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及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市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負責全市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
(十)負責全市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市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林木採伐管理,木材經營、加工、運輸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全市濕地保護規劃,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負責推進全市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貫徹執行有關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區、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見和政策並監督實施。貫徹落實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組織指導林權管理。指導林地林木承包經營及有關契約管理、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監督管理林權流轉交易,調處契約、權屬糾紛。負責退耕(牧)還林還草和天然林保護工作。指導全市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工作。
(十一)承擔地質環境保護的責任,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排查、詳查。組織、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組織實施礦山地質環境、地質遺蹟保護,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承擔城市地質、農業地質、旅遊地質的勘查與評價工作。
(十二)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和地圖管理。組織實施地方測量標誌的設立和保護。
(十三)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和服務便民化工作。
(十四)承擔經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 落實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 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
2.統籌推進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所屬事業單位不再承擔行政職能。市土地礦產市場管理所不再承擔土地礦產市場管理的職責。市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站不再承擔調運森林植物及植物產品的行政執法職責。上述行政職能交由市自然資源有關內設機構承擔。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 審批事項分工。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成都市武侯區等地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試點工作方案的批覆》(川府函〔2016〕25 號)和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市行政審批局與市自然資源局的職責分工:市行政審批局負責履行管轄範圍內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職責;負責將審批事項信息及時向市自然資源局通報;負責範圍內需上級相關部門審批的項目,由市行政審批局牽頭上報。市自然資源局負責本行業發展規劃、相關政策和行業標準等的制定和實施,組織推動行業發展,提供公共服務,強化市場監管,承擔管轄範圍內的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職責;負責實施本行業內所有審批事項(含市行政審批局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職責;負責將涉及本部門行政審批的法律、法規的更新情況和上級部門下發的涉及行政審批相關事項的檔案及時轉送市行政審批局;負責協助市行政審批局完成行業範圍內需上級業務部門審批的報批事項。
2. 自然災害防救職責分工。市應急管理局牽頭組織編制全市綜合應急防災減災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承擔應急預案街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並落實。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較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全市應對重大及以上災害指揮部工作,負責組織重大及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全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市應急管理局會同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信息。組織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鍵綜合監測預警,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市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並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及森林防火和防護標準;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和森林防火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組織、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必要時,市自然資源局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接待、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起草工作規劃、計畫、總結和重要講話、檔案;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綜合協調工作;承擔宣傳、安全、保密、創衛、檔案、後勤管理、計畫生育、政務公開及工、青、婦等工作;擔本局信息化和信息資源公共服務工作;承擔機關效能建設、績效考核和督查督辦工作;承擔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障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等工作;承擔內部監督工作。負責局黨委的日常工作。
(二)耕地保護監督股。擬訂耕地保護、耕地開發、耕地占補平衡、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國土整治、建設用地管理辦法,根據我市國土空間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近期建設計畫、全市發展戰略和重點項目計畫,指導編制土地年度徵收計畫;負責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安排;負責建設用地的綜合審查和農用地轉用方案、土地徵收方案、補充耕地方案、臨時用地、集體土地占用審查報批工作;負責設施農用地備案工作;指導和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耕地保護責任落實和耕地占補平衡考核有關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基本農田保護、占用耕地補償制度落實和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負責耕地保護政策與林地、草地、濕地等土地資源保護政策的銜接;擬訂耕地、林地、草地、濕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政策和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
(三)綜合規劃股。負責市轄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及其他專業專項規劃政策研究、標準制訂、規範化管理以及數據成果管理運用。組織編制、審查、報批、修訂市轄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和相關專業專項規劃,推動專業專項規劃、城市設計等規劃成果與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統籌銜接,並開展落實指導、實施評估、執行監管。負責重點工程、重大項目的前期規劃論證工作。負責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建設工程規劃管理以及道路、管線工程規劃管理及放線、驗收、建設用地界線覆核管理及建設用地批後實施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臨時用地和臨時建設工程規劃管理及參與對違法用地、違法建設進行查處;負責城市地下空間的規劃;負責承擔基礎測繪任務和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組織實施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管理地理信息數據。監督測繪和地理信息行業市場秩序。負責指導監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組織實施地方測量標誌的設立和保護;參與本地區地圖管理、審核。指導全市村鎮規劃和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村鎮建設中長期發展建設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綜合管理全市村鎮規劃編制工作。
(四)自然資源調查確權登記股。指導全市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不動產測繪、權籍調查、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的實施意見。承擔指導監督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負責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建設與套用,管理登記資料。依照國家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負責全市自然資源定期調查監測評價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性自然資源基礎調查、變更調查、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開展水、森林、草原、濕地等專項調查監測評價工作。承擔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匯交、管理、維護、發布、共享和利用監督。組織實施自然資源利用變更調查專項工作。承擔江油市第三次土地調查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管理股。監督實施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制定執行自然資源市場交易規則,負責全市自然資源交易平台和市場調控工作。承擔自然資源處理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市自然資源市場監督管理和動態監測,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信用體系。配合省廳、綿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綿陽市林業局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開展全市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組織擬訂並實施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執行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有關標準,開展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核發、監督檢查自然資源開採憑證。負責相關直接機構職業資格資質審查上報及執業情況監管工作;依法對自然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進行監督管理。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進出口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及其專用標識、疫源疫病監測。負責推進全市自然資源改革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林權管理。負責退耕(牧)還林還草和天然林保護工作。指導全市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工作。執行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六)生態空間修復股。承擔空間生態修復政策研究工作,宣傳貫徹執行國土空間修復的法規和措施,擬訂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承擔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土地復墾、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國土綠化、植樹造林、封山育林、荒漠化治理等工作。承擔生態保護補償相關工作。組織開展耕地開發、和國土整治項目立項審查、報批、驗收;審核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指導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工作。承辦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濕地、森林公園保護工作。負責市轄區內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的保護管理。擬訂和組織實施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負責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協調和組織實施較大地質災害防治;指導地質災害動態監測、評價和預警;監督管理地質災害工程治理;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保障工作。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六)國土空間規劃股。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國土空間規劃相關政策,擬訂全市國土空間規劃相關政策措施,負責全市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研究,組織編制、審核、報批和修訂全市國土空間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以及風景園林規劃、礦產資源和基本農田等自然資源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一張藍圖”並負責動態維護。開展市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市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負責組織編制城市近期建設規劃,協調國土空間規劃與年度建設計畫的銜接問題。負責市轄區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管理工作,指導、監督鎮(鄉)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管理工作。
(七)財務與資金運用管理辦公室。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完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配合財政部門按規定承擔自然資源和規劃規費征管工作;承擔國家、省、市財政安排的有關工作經費、專項資金、基金的使用管理和部門預決算、國庫集中支付等工作,接受並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和審計。負責全系統的國有資產管理和統計工作。
(八)政策法規股(信訪工作辦公室)。負責自然資源政策調研及普法宣傳教育;組織起草市自然資源管理、城鄉規劃等地方性規範性檔案;承擔對自然資源管理業務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工作,組織行政處罰案件、行政許可事項的聽證,承擔行政調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的有關工作;監督檢查自然資源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組織開展對自然資源局行政行為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自然資源違法案件。負責本市自然資源系統信訪工作情況調研分析;負責接待、處理民眾來信來訪;負責本市自然資源信訪事項的複查、覆核;督查督辦重大信訪案件;牽頭協調處理群體性突發事件。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

人員編制

市自然資源局行政編制 24 名,其中:局長 1 名,副局長 2 名,機關黨總支書記1名,總工程師 1 名,總規劃師 1名;內設機構職數 12 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 2 名。

所獲榮譽

2021年10月,被評為2021年度自然資源報刊讀報用刊工作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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