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橋鎮建設項目管理實施辦法

江橋鎮建設項目管理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我鎮建設項目管理,明確管理職責,規範基本建設程式,合理、有效地使用財政、集體建設資金,根據《嘉定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及有關檔案和規定,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管理範圍
1、鎮屬體制內建設項目。凡江橋鎮行政區域內涉及使用財政、集體資金在20萬元以上的單個建設項目(包括新建、擴建、改建、裝潢、綠化以及拆房和維修等工程項目)。
2、鎮屬體制外建設項目。凡在江橋鎮從事市政建設、廠房建造、房地產開發、建築裝潢、綠化施工等企業列入屬地管理範圍。
二、管理機構
為加強鎮建設項目管理,決定成立江橋鎮建設項目協調管理工作小組(由鎮建管辦、審計辦、財政所、經貿辦、規土所、司法所組成),工作小組是鎮建設項目管理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負責鎮建設項目管理政策的制訂和實施,負責鎮建設項目申辦手續的會審報批,負責鎮建設項目各項管理工作的檢查和考核,負責鎮建設項目資金使用的協調、審批,負責鎮屬體制內建設項目招投標、發包、工程質量和安全、審計等管理工作。
三、鎮屬體制內建設項目管理辦法
鎮屬體制內建設項目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由建設單位提交項目相關材料,經鎮“三重一大”審批同意,由鎮建設項目協調管理工作小組負責建設項目協調管理。建設、施工單位必須按規定程式辦理項目審批、工程報建、招投標、審計以及國家對行業規定的有關手續,涉及到區發改委立項的建設項目按區有關檔案、規定執行。具體管理辦法如下:
(一)建設項目審批管理
凡涉及使用財政、集體資金20萬元以下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經集體討論表決通過後實施。20萬元以上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經集體討論表決通過後(村集體需村民代表表決通過),報鎮領導班子集體決策審批。
1、項目預報預審。建設單位提交建設項目預報表、方案設計以及項目估算報告報鎮建設項目協調管理工作小組,由鎮建設項目協調管理工作小組進行會審,委託第三方審核投資估算,並出具預審報告。
2、項目決策。建設單位提交項目預審報告、預審會簽單,報鎮長辦公會議初審,初審通過後報鎮領導班子會“三重一大”決策審批。建設單位填報《江橋鎮“三重一大”事項決策會簽單》進行審批。
3、項目立項。建設單位提供方案設計、項目估算書等相關資料至區發改委辦理。(發改委無法立項的項目,20萬元以上建設項目以鎮“三重一大”事項決策會簽單為依據)。
4、項目報建。發改委立項的項目建設單位至區建管委報建視窗辦理項目報建,鎮“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的項目建設單位填報《江橋鎮建設項目報建審核表》至鎮建設管理辦及建設分管鎮長辦理項目報建備案。
(二)建設項目投資控制管理
1、建設項目嚴格執行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預算,預算控制決算的原則。
2、建設單位按照批准的投資概算進行投資控制。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客觀因素需調整項目投資概算的,建設單位報鎮建設項目協調管理工作小組進行聯合會審(附:建設項目超投資概算會審單),形成一致意見後由投資監理出具建設項目投資概算調整報告,再報鎮“三重一大”審批。
(三) 集體存量土地建設項目管理
凡涉及使用集體存量土地的建設項目,向鎮規土所等部門辦理報批手續,並按“建設項目審批管理”要求辦妥相關審批手續。
(四)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
鎮屬體制內建設項目由鎮建設項目招標工作領導小組按上海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法進行監督管理。
1、招投標範圍。 20萬元以上鎮財政、集體投資項目必須辦理公開招標。單體工程嚴禁拆分規避招標。除特殊情況,涉及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及公共危害的搶修、搶險等突發應急工程建設單位可以在招標入圍單位中直接委託施工,但必須由建設單位上報情況說明並執行一事一議原則經鎮建設項目協調管理工作小組會審審批。鎮財政性項目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設備、材料等採購必須經政府採購招標。
2、招投標管理。20-200萬元以下建設工程至鎮級平台辦理招投標程式。 如有特殊情況工程超200萬元以上,且發改委無法立項的項目,建設單位將情況說明上報至鎮建設項目招標工作領導小組審核,並由分管領導批准實施。
3、招投標監管。鎮招標辦審查招標檔案,對招投標過程進行全過程監督。
4、契約管理。建設單位與中標單位按照招標檔案和中標單位的投標檔案確定的內容訂立施工契約、安全協定和廉政協定。建設單位與鎮創雙優領導小組簽訂創“雙優”協定。施工契約由建設單位報送鎮司法所備案。
(五)項目建設管理
1、項目建設單位是建設項目工程進度、質量、造價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的主體。項目建設單位根據工程規模、難易程度等實際情況可委託工程監理單位進行全過程監督。
2、項目建設單位嚴禁拆分工程,施工單位嚴禁轉包工程。
3、施工單位需對民工工資發放、安全文明施工、稅收屬地繳納等作出承諾並切實履行。
4、鎮建設管理辦對建設項目進行行業監督管理。實行“工程備案制”、“安全文明施工承諾制”、和“民工工資發放承諾制”等管理措施。
5、竣工驗收。建設項目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組織施工、設計、監理及有關部門進行驗收,監理單位出具驗收合格監理報告,建設單位依據江橋鎮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評定表報鎮建管辦備案。
6、檔案管理。建設單位是檔案管理責任主體,按照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健全保管建設項目全過程檔案、影像資料,主要包括
鎮“三重一大”決策單、報建審核表、中標通知書、各類契約、竣工驗收表、審計報告等,及時做好檔案整理、歸檔等工作。
(六)市政項目建設管理
鎮市政管理辦是鎮區道路路政許可管理的實施主體,鎮農村公路管理站負責日常道路管理、監督檢查、道路(綠化)掘路許可受理視窗單位。
1、凡需掘路施工的單位必須持相關有效證件、資料到鎮公路站辦理行政許可手續,受理審批時間5個工作日,並對施工單位實行預留工程總價3%保證金制度。因發生管線事故需緊急掘路進行搶修的,當事人必須自掘路之時起24小時內補辦申請掘路許可手續。(附:江橋鎮道路(綠化)掘路申請表)
2、掘路修復工程由鎮公路管理站委託鎮道路養護單位實施,修復費用由養護單位與掘路施工單位雙方協商確認,並由掘路施工單位承擔。工程完工後及時組織由路政、綠化、建設等相關單位進行工程驗收,並將竣工資料交鎮公路站備案。
(七)建設項目信息管理
鎮屬體制內建設項目均屬建設工程網路監管範疇。根據嘉江府發(2011)20號文,按照監管平台建設的“立項(決策)”、“招投標”、“資金管理”、“審計”、“評估”五個階段,由鎮建管辦負責工程招投標階段信息錄入,鎮審計辦負責工程資金管理、審計、評估階段信息錄入,項目建設單位提供相關數據和信息配合完成監管平台工程信息管理系統信息錄入和日常維護工作。
(八)建設項目審計管理
鎮屬體制內建設項目必須經社會中介審計機構進行竣工決算審計,建設項目審計由鎮審計辦負責協調、監督,建設項目審計必須委託區審計局認定的審計機構進行審計。
1、對單項5萬元以上的工程,必須進行工程審計。工程審計須提供施工契約、工程決算、竣工圖紙、技術核定單等資料,由建設單位報送鎮審計辦。
2、施工契約的計價方式和調整方法必須符合上海市行業有關檔案的規定以及鎮有關規定。
3、工程審計價原則上不得超過工程契約價。
4、工程審計價格超過契約價格10%以上,但未超立項(鎮“三重一大”)投資總額的項目,建設單位須向鎮審計辦報送書面報告說明情況,並由鎮審計辦將核審結果報送項目分管領導審批。
5、鎮審計辦全程參與、監督工程審計,審計報告需加蓋審計辦印章並負責審計結果的論定。
6、工程審計結束後,建設單位應將審價報告報送鎮審計辦備案;對於財政性投資項目,還須報鎮財政所備案。
(九)鎮屬體制內建設項目資金管理
1、鎮屬體制內建設項目按資金來源、用途應向鎮財政所、審計辦報批,資金審批辦法根據《江橋鎮財務審批的若干意見》規定執行。
2、建設單位須按單個建設項目內容實行獨立核算,建設工程款支付應嚴格按建設項目契約規定的時間、金額付款,在未完成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前,建設工程款支付的額度不得超過契約價的80%。
3、鎮財政所對20萬元以上建設項目未辦理招投標的項目,不予以撥款。
四、鎮屬體制外建設項目管理
鎮屬體制外建設項目管理由鎮建管辦配合區建管所、安質站對我鎮範圍內的屬地化管理建設工程進行行業監管。
1、建設工程備案制。建設工程開工前須進行備案,備案時提供施工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證書及任命書、施工許可證、施工契約和監理單位等相關資料。由鎮建管辦、鎮城管中隊等部門會同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召開現場交底協調會。
2、安全文明施工承諾制。在交底協調會上,提出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渣土管理以及環境衛生等具體要求。由項目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雙方承諾並履行。
3、民工工資發放承諾制。為貫徹落實各級清欠會議精神,維護用工雙方的合法權益,定期組織民工用工規範檢查、民工工資發放備案管理,由項目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雙方承諾並履行。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如上級有新的政策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