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日彩(1570–1625年)。明朝官吏,官至太僕寺少卿(正四品)。於明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中舉人,翌年(1607年)進士及第,任江西金溪知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日彩
- 出生地:福建泰寧縣城關
- 出生日期:1570
- 逝世日期:1625
- 職業:江西金溪知縣進士及第
- 所在時代:明朝
人物簡介,為官清正,生平履歷,人物軼事,冒死上陳,掌管糧餉,
人物簡介
他為官清廉,謝絕請客和謁見,大治虐民的鄉紳。升任浙江監察御史,專劾貪官污吏,嚴懲各地豪強。明萬曆末年,奉命行使欽差職權,巡視山西、陝西、河南等地,目睹久旱不雨,赤地千里,餓殍遍地的慘景,冒死上陳《為三省免加派疏》。幾經爭論,三省終於奉免加派,民感再生之德,山西運城為他建立生祠。江日彩調任太僕寺少卿兼管遼東大小鹽池期間,努爾哈赤雄踞東北,已攻下遼西重鎮廣寧,山海關也正告急。日彩乃力薦他所熟悉的原邵武知縣袁崇煥,於明天啟二年(1622年)以兵部職方司主事出守寧遠兼遼東監軍,頂住強敵。同時,他又針對時弊上奏《議兵將疏》,詳論養兵與統兵之道,未被採納。此後,參與讞定宮中“冊立、梃擊、紅丸”三大案,日彩堅持務實求真、情法兩平的主張,獲得上下嘉許,朝廷頒給“殿中執法”匾額一面,以旌其功。
天啟五年(1625年),江日彩以太僕寺少卿卒於北京官舍,時年55歲。其子江豫、江復,俱諸生,明朝覆亡時,率眾在石輞寨起義抗清,先後殉國,被譽為“滿門忠烈”。
為官清正
江日彩為官清正,富有同情心,極受故老鄉親的愛戴,所到之處皆有政聲,民間流傳著許多有關他的傳說。他曾推薦當時還只是邵武知縣的中國歷史名人袁崇煥出守遼東,後來歷史證明,袁崇煥是明代最卓越的軍事將才之一。江日彩與袁崇煥志同道合,心趣相投,曾在一起共事過。後來袁崇煥屈死於崇禎皇帝的“凌遲”刑下,江日彩早他五年前就已入土為安了。據說江日彩還曾參與審理了明宮“冊立、梃擊、紅丸”三大案。
生平履歷
1570年十一月初十生於泰寧城關。
1606年秋,鄉試中舉。
1607年春,會試中進士。
1608年,初授江西金谿縣令。
1615年,任浙江道監察御史。
1619年,任河東鹽場巡鹽御史。
1621年,奉調都察院守院御史。
1622年,提督直省援遼軍餉事務監察御史。
1623年,任太僕寺少卿。
1624年,奉使江南。
1625年,十二月死於京邸,終年55歲。
人物軼事
巧斷案件
傳說江日彩中進士之後,剛到江西省金谿縣當縣令不久,便有地方紳士欺他年輕,故意戲弄他。他們從眾紳士中選出二人,一個裝扮成漁翁,一個打扮成菜農,他們兩人一個要天晴,一個要天陰,兩人爭吵不休,相扭到縣衙擊鼓升堂。一個便喊:老爺我要天晴,我好曬魚;一個便叫:老爺我要下雨,我要種菜。兩人爭先恐後,互不相讓。江日彩想起母親在家的家訓,一看兩人吵鬧不同,用意奇巧,且眼神中流露出藐視之意,便明白是怎么回事。於是便立即斷案說:“上午天晴下午陰,曬得魚乾菜又青,何必欺我年紀輕,各打四十做點心”。判完欣然退堂。
冒死上陳
萬曆(1573~1619年)末年,江日彩奉命任欽差,巡視山西、陝西、河南等地,兩年中,目睹三省久旱不雨,赤地千里,鹽業荒廢,餓殍遍地的慘景,同時地方官吏仍以遼東戰事緊迫為由,加額徵派兵餉、賦役和鹽稅,逼使饑民揭竿而起。江日彩乃於天啟元年(1621年),冒死上陳《為三省免加派疏》,指出當時“真有鄭俠寫不出之圖(流民圖),賈誼流不盡之涕”,“迫之以誅求,驅之以鞭撲,民安得不盜而亂耶?”“今日加派,明日搜刮,民已亂矣,誰為應之?”認為:朝廷每年開支浪費至少有幾百萬兩白銀,皇帝冠、婚所費更多,只要稍減一些就盡可不必向下加派。奏疏上達,幾經論爭,三省終於奉免加派,民感再生之德,山西運城為其立生祠。
掌管糧餉
後江日彩調任太僕寺少卿兼管遼東大小鹽池。其時,努爾哈赤雄踞東北,已攻下遼西重鎮廣寧,山海關告急。經江日彩力薦,原邵武知縣袁崇煥於天啟二年(1622年)以兵部職方司主事出守寧遠,兼遼東監軍,抗禦強敵。江日彩又針對時弊,上《議兵將疏》,詳論養兵與統兵之道,建議恢復民兵制,寓兵於農,保衛地方;各地募練新兵之後,隨原將校編入正規軍,不必另設監軍,以免互相牽制。因閹黨當政,建議不被採納,反而派江日彩督餉遼東,兼管兩京十三省軍務糧餉事宜。江日彩上任後,力除弊端,清核出各級侵冒的軍餉銀數十萬兩,並奏請嚴處有貪污行為的地方官員和武弁。但其他措施,未被採納。此後,又參與讞定宮中“冊立”、“梃擊”、“紅丸”三大案,江日彩堅持實事求是、情法兩平的主張,獲得上下嘉許,朝廷特頒“殿中執法”匾額,以旌其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