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有關文化藝術、體育、旅遊等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江州區文化事業、體育、旅遊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內設機構,工作職責,
內設機構
辦公室、社文股、藝術股、民眾體育股、競技體育股、旅遊管理股。
工作職責
一、;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江州區文化、體育、旅遊發展戰略,協調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文化體制機制和體育體制改革,推進江州區體育公共服務改革;擬定江州區旅遊業發展戰略,編制發展旅遊業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江州區旅遊行業人才教育培訓規劃。
二、指導、管理江州區文化藝術事業,指導協調藝術研究與創作,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江州區性重大文化活動。
三、推進江州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區級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設施建設。
四、制定江州區文化藝術產業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推進對外文化產業交流,指導、管理江州區對外文化宣傳交流與合作。
五、貫徹落實國務院、自治區及崇左市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擬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六、指導、管理江州區社會文化事業,指導文化館(站)、藝術團和基層文化建設。
七、管理江州區文化市場,制定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江州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依法實施文化市場經營項目的行政許可;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在崇左市文化局的指導下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八、管理江州區藝術教育、文化科技研究工作,指導藝術教育體制改革;擬定江州區藝術教育、文化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江州區文化隊伍建設,發掘、培養青少年後備人才,推進文化科技信息建設,推動文化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廣套用。
九、負責制定江州區“掃黃打非”活動方案並組織實施。
十、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十一、統籌規劃江州區競技體育發展和運動項目設定與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競賽,研究和指導優秀運動隊伍建設、青少年體育以及後備人才培養工作。
十二、協同有關部門規劃、協調體育場館(地)和設施的建設及布局;擬定江州區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歸口管理並發展體育市場,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
十三、組織和指導體育宣傳和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關和成果推廣;制定體育教育規劃,發展體育教育;組織開展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十四、制定國內旅遊和入境旅遊的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江州區旅遊形象整體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推動國際間旅遊交流合作。
十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指導江州區各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十六、推進江州區旅遊信息化建設;監測旅遊經濟運行,負責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綜合協調、監督管理旅遊業安全,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十七、組織江州區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引導休閒度假;負責對旅遊景區、景點質量等級評定的申報工作;負責經營國際、國內旅遊業務旅行社的組織申報工作。
十八、承辦江州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