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人防辦是地方行政機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山人防辦
- 性質:地方行政機關
主要職責
根據上述職責調整,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民防局)的主要職責是:平時負責組織全市人民防空(民防)建設,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人民防空(民防)建設的政府規範性檔案,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督促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依法督促檢查城市建設、基本建設中貫徹執行人民防空要求的情況。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以及國防建設需要,編制人民防空(民防)建設規劃和計畫,參與地下空間規劃編制。
(三)牽頭制定《江山市突發公共事件人員防護保障行動預案》,協調各成員單位工作,落實人員防護行動。
(四)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制定城市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方案;指導並督促各相關部門、重點鎮、社區等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制定和落實;負責制定人民防空演習計畫、方案。
(五)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重點防護目標的擬定和審報工作,指導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制定防護措施和戰時搶險搶修方案。
(六)組建訓練通信、防化防疫、醫療救護、搶險搶修、消防、治安、運輸等民眾防空組織;指導人民防空志願者隊伍建設。
(七)負責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與管理;依法落實人民防空警報試鳴制度,開展通信警報建設和防空警報試鳴工作;負責人防警報設施拆除、遷移審批。
(八)負責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審查、項目審批、質量監督和管理;負責地下空間開發兼顧人防要求審批;負責人防工程改造、拆除和報廢的審批;負責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和平時的開發利用、戰時平戰功能轉換;指導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工作。
(九)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負責制定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計畫,落實人民防空教育內容;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教育;協調有關市應急主管部門做好管理人員以及專業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組織人民防空幹部和志願者的業務培訓及民眾的教育培訓;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和學術交流,推廣套用科研成果。
(十)負責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管理。依法籌集和管理人民防空建設經費,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負責人民防空國有資產管理。
(十一)承辦市政府、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和上級人民防空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戰時根據上級決定,頒布人民防空的有關命令、指示,適時開設防空指揮所,對全市人民防空實施有效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