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江西總督

江南江西總督,官名。清朝順治四年(1647年) 置江南江西河南三省總督, 駐江寧(今南京)。順治六年(1649年)改稱江南江西總督。順治十八年(1661年),分別設定江南總督及江西總督。康熙四年(1665年), 將江南、江西總督合併為一;康熙十三年,仍分置江南總督江西總督;至康熙二十一年,再次合併,名為兩江總督,成為定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南江西總督
  • 駐地江寧(今南京
  • 性質:清代官名
歷史沿革
清朝順治六年(1649),改江南江西河南三省總督為江南江西總督,駐江寧(今南京)。順治九年短暫遷至南昌,時稱江西總督,不久復回駐江寧。順治十八年(1661年),分別設定江南總督及江西總督。康熙四年(1665年), 將江南、江西總督合併為一;康熙十三年,仍分置江南總督江西總督;至康熙二十一年,再次合併,名為兩江總督,成為定製。
康熙二十年末、二十一年初(1682),其時三藩之亂已平定。江西總督再次裁併江南。康熙二十年十二月癸卯(1682年2月1日):“升……直隸巡撫于成龍,為江南江西總督。”二十一年(1682)正月,“調江西總督董衛國,為湖廣總督。裁江西總督缺,歸併江南總督,為江南江西總督。”
此後江南總督的管轄範圍始穩定為江南江西兩省,稱江南江西總督,並確定駐劄於江寧府。在《清實錄》中,江南江西總督之省稱兩江總督始於康熙五十六年(1717),而江南江西總督之名最後一次出現,是在康熙六十一年(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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