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民公社大食堂
- 興起時間:1958年
- 全民所有制:人民公社
- 大躍進產物:人民公社大食堂
簡介
興起
1958年夏天,“大躍進”運動與日漸炎熱的天氣一樣,如火如荼,進入高潮。在部分農村,人民公社已然有了雛形。一些地方熱情很高,甚至直接宣布人民公社為全民所有制,可以作為“向共產主義過渡”的試點,所有個人財產和個人債務都一股腦兒“共了產”,分配上完全實行供給制。這樣的“共產風”背景下,作為人民公社建立的一項不可或缺的新生事物,公共食堂應運而生。
位於秦皇島海邊的北戴河,是中共中央領導人避暑和暑期辦公地。8月,黨中央在這裡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通過了《關於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把創辦公共食堂等上升到新的高度:“公共食堂、幼稚園、託兒所、縫衣組、理髮室、公共浴室、幸福院、農業中學、紅專學校等等,把農民引向了更幸福的集體生活,進一步培養和鍛鍊著農民的團隊精神思想。”
“吃飯不要錢,老少盡開顏;勞動更積極,幸福萬萬年。”這是當時人們對公共食堂的理解。媒體宣傳也的確把大辦公共食堂,上升為進一步解放勞動力,提高勞動生產率的有效措施。
既然是一項利國利民利集體的大好事,公共食堂的發展,就有了驚人的速度。廣大農村一下子湧現出數以百萬計的公共食堂。到了年底,全國共辦農村公共食堂340多萬個,在食堂吃飯的人口占全國農村總人口的90%。
當時有媒體專門針對如何辦好公共食堂發表文章,提出飯菜要多樣化,粗細搭配,有乾有稀,菜要多種,有菜有湯,儘量免費供應醬油、醋、蔥、蒜、辣椒等調味品。要注意改善一伙食,爭取每月吃兩三次肉,每逢節日會餐。食堂要講究衛生,要有自己的蔬菜基地,對年老社員、兒童、病員、孕產婦應在飲食上適當照顧,要利用舊有房屋改建飯廳或儘可能地新建簡易飯廳。
公共食堂為廣大農民勾勒出了夢想家園的美景,吃飯不限量,吃菜不重樣。在人們的概念里,只有“放開肚皮吃飯”,才能“鼓足幹勁生產”。但一下子有這么多人“放開肚皮吃飯”,一時間又能到哪裡去找可供填滿那么多肚皮的下鍋米和燒飯柴啊?於是,不少公共食堂便傾其所能,傾其所有。這樣的狀況實行不久,多數食堂已經寅吃卯糧了。
十二條提出
1959年,全國遭受大面積旱災和其他自然災害。1960年,又有五六億畝農田遭受不同程度的旱災、風災、澇災。雪上加霜,全國糧食產量再度大幅度下降。國家為了保證城鎮居民最低限度糧食供應,不得不在農村實行高徵購。這樣,農民的留糧便難以保證其最低生存需要。此時,公共食堂也時停時辦。為了便於生產,方便社員,公共食堂的規模得到調整,一般以生產隊為單位建立,並允許採取各種靈活辦食堂的辦法。
1960年8月10日,中共中央下發了《關於全黨動手,大辦農業,大辦糧食的指示》,除了提出堅決要從各方面擠出一切可能擠出的勞動力,充實農業戰線,首先是糧食生產戰線之外,還提出“農村人民公社的糧食,應當由基本核算單位統收統支,統一管理,全面管好。積極辦好食堂,堅持計畫用糧,反對秋收到手多吃多用,反對浪費;繼續實行口糧以人定量,指標到戶,糧食到堂,憑票吃飯,節約歸己的制度,獎勵社員節約糧食。”
顯然,“大躍進”帶來的弊端已露端倪,農村政策必須重新調控。為此,中央委託周恩來主持制訂《中共中央關於農村人民公社當前政策問題的緊急指示信》(即“十二條”),並經毛澤東審閱後,於1960年11月3日立即下發。“十二條”的核心,就是盡最大努力制止“共產風”,但對公共食堂,卻提出“應該積極辦好”。
據解密的開放檔案顯示,“十二條”專門設章節談“安排好糧食,辦好公共食堂”問題。
其中第九條在談到雖然當年糧食大面積歉收,但國家徵購任務必須完成,種子必須按計畫留足,口糧和飼料的留量也必須按低標準落實之後,特別闢出段落強調,“公共食堂必須辦好。‘政治到食堂,幹部下伙房’,是辦好食堂的關鍵。食堂一定要由在食堂入伙的人民主管理。管理員、炊事員應該由品質好、作風好、成分好、辦事公平的人擔任,必須民主選舉,並且隨時接受民眾的監督。食堂賬目必須按月公布。堅決實行以人定量、指標到戶、糧食到堂、憑票吃飯、節約歸己的制度。個人節餘的糧食,願意要糧的發糧,願意要錢的發錢,堅決兌現。”
“公共食堂的制度必須堅持。但是,在北方,在嚴寒季節和燃料缺乏的地方,經過縣委批准,可以允許採取由食堂統一管理、由各戶分散做飯的臨時辦法,適應社員家庭取暖的需要。”
“食堂必須自己種菜,自己養豬,大搞副食品的生產,逐步做到:糧食由生產隊供應,油鹽柴菜從食堂自己生產和經營的副業收入中解決。食堂還必須大搞瓜菜和各種代食品,實行糧菜混吃,既節約糧食,又保證吃飽。”
“食堂種的菜、養的豬和打的柴草等等,不能在食堂與食堂之間無償調撥。必須進行調劑的時候,一定要按照自願兩利、等價交換的原則辦事。食堂自給有餘的蔬菜和柴草,可以到市場出售。”
研究之風
1961年是中國的辛丑年,也就是牛年。牛年好耕田,中央也確實將這一年的中心任務鎖定於農業問題。新年剛過,中央就在北京召開了八屆九中全會。李富春在作關於國民經濟狀況報告時強調,1961年國民經濟計畫的安排,必須更好地貫徹執行以農業為基礎,把農業放在首要地位的方針,並從這一年起,對國民經濟實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在這次會議上,毛澤東特彆強調要恢復實事求是的優良傳統,號召大興調查研究之風。
重新提出調查研究,事出有因。“十二條”下發以後,基層廣大幹部和社員民眾反響很熱烈,也出現了一些對公共食堂的負面反應。有人說,現在吃公共食堂,就要大鍋大灶,燒柴火也不節省,勞力也不省;小鍋小灶,婦女、弱勞力都可以做飯,現在非強勞力不可。搞了公共食堂,家庭用水也不方便。更有激烈的言辭說,興辦公共食堂的過程是消滅家庭的過程,也是對農民掠奪的過程。
究竟農村的實際情況如何,只靠聽匯報、看報表顯然了解不到真相,只有下到農村調查研究,走進社員家裡,才能掌握第一手真實材料。
而恰在此時,有一篇毛澤東在30年前寫的文章失而復得。對自己的文章,毛澤東並不是篇篇都喜歡,但這一篇他卻格外偏愛。1930年春季,紅四軍黨的第九次代表大會剛剛召開,針對當時紅軍中的教條主義思想,毛澤東寫下了這篇《調查工作》。但之後,這篇文章卻不見了蹤影,到處找也找不到,用毛澤東自己的話說,就像丟了自己的孩子一樣。後來,中國革命博物館到福建龍巖地委收集資料,找到了這篇文章,交給了毛澤東的秘書田家英。
看到這篇失散多年的文章,毛澤東喜出望外。這篇文章的主題是:做領導工作的人要依靠自己親身的調查研究去解決問題。毛澤東說,“這些年我們犯錯誤,首先是情況不明。我的經驗歷來如此,凡是憂愁沒有辦法的時候,就去調查研究,一經調查研究,辦法就出來了,問題就解決了。”現在正要大興調查研究之風,找到這篇文章,真是恰逢其時。於是,毛澤東馬上給田家英寫了一封信,讓田家英和胡喬木、陳伯達,分別各帶一個調查組,去浙江、湖南、廣東做農村調查。毛澤東本人和劉少奇、朱德、周恩來等中央領導也身體力行,親自深入各地農村,開展調查研究。
根據毛澤東的意見,從1961年3月11日開始,東北、華北、西北三個地區的負責人,中南、西南、華東三個地區的負責人要分別開會,討論人民公社體制問題。前者稱三北會議,後者稱三南會議。
1961年3月13日清晨,毛澤東給劉少奇、周恩來、陳雲、鄧小平、彭真以及參加三北會議的同志寫了一封信,強調要認真調查人民公社內部兩個平均主義的問題。並希望小平、彭真兩位同志在會後抽出一點時間(例如十天左右),去密雲、順義、懷柔等處同社員、小隊級、大隊級、公社級、縣級分開(不要各級集合),調查研究一下,使自己心中有數,好做指導工作。
為了讓三北會議和三南會議口徑一致,兩會最終合併,於3月15日至23日在廣州召開。毛澤東主持會議,討論並通過了《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簡稱農業“六十條”。並提出要將此草案發給全國農村黨支部和人民公社全體社員,在討論和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切實解決人民公社中的問題。
調研
在這樣的大背景下,鄧小平、彭真同志率五個調查小組分赴北京郊區農村進行調研。其中,公共食堂問題是重要的調查內容。
1961年4月,楊柳剛剛吐綠,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的鄧小平一行,便來到北京郊區順義縣。短短一個月,小平同志先後召開了五次座談會,分別與縣委、公社以及大隊書記、生產隊幹部和手工業、供銷社幹部等進行了交流座談。每次座談會之後,當時的工作人員都對談話錄音包括小平同志的插話進行了系統整理,再現了當時座談會的原貌。錄音稿現保存在順義縣(已改為順義區)檔案館。
第一個座談會是召集縣委領導開的,1961年4月8日上午9∶00開始,一直持續到中午13∶30。小平同志希望大家能夠敞開思想,把對“六十條”的意見都充分發表出來,當然也包括公共食堂問題。
“六十條”已經定了調子,按照其中對公共食堂確定的“積極辦好”的方向,小平同志最初的指導方針還是要按照檔案規定去辦。“公共食堂問題是一個大問題,現在民眾的議論很多,要注意一下,正是困難時候,不能一鬨而散。總的方針還是積極辦好,自願參加。”
他還特別指明:“‘六十條’關於這個問題寫得很靈活,從辦到不辦,形式也允許多樣。總之要把食堂辦好,把優越性體現出來。要把食堂當作一個企業來經營管理,這是一門學問。可否單獨搞經濟核算?食堂占用的勞力(包括食堂種菜、養豬、磨麵等勞力)不能多了,多了就不上算,強勞力多了也不上算,不能超過總勞力的10%。”隨後,他又提醒大家:“在考慮公共食堂時,還要注意到這樣兩個新條件,一是貫徹‘六十條’後,工分值錢了,一是食堂已有自己的菜地,這兩個條件都會影響到人們對食堂的態度。總的是把生產搞好,將來生活富裕了,食堂可能比現在更好辦些。”
1961年4月12日,小平同志又召集八個公社和大隊書記座談了整整一上午。涉及食堂問題時,木林公社書記王心田匯報:民眾對食堂問題議論很多,念“六十條”時,念到這一條就念不下去了。主要是大夥吃不到實足定量,成本高,占用勞動力多。小平同志對此很能理解:“由原糧搞成熟食,增加成本50%,這樣民眾是不會贊成,有很大的剝奪。一個五六十戶的食堂,占用十幾個勞動力太多了。糧食加工是否可以採用半機械化呢?這樣可以節省成本和勞力。一個縣用五噸煤,有沒有辦法不燒煤?一堂多灶怎么樣?”
牛山公社書記王志儒接過話茬說:我們也研究過,一個作業組二三十戶,建一個食堂。但這樣又有了新問題,炊管人員占的更多了,炊具也不足,燒柴成本高,因此還是贊成辦四五十戶的食堂。小平同志聽了點點頭表示贊同:“這也有道理。看起來農忙辦食堂,冬天分家吃好,要不民眾也得燒火。”
辦農忙食堂的辦法,在1961年4月15日下午召開的木林公社五個生產隊幹部座談會上,又被重點提了出來。
座談會從下午3∶00開始,持續了四個小時。在談完生產問題後,小平同志專門提出“議論一下食堂”。上輦生產隊支部書記孫舉說:“民眾對食堂議論較多,大多願意辦季節食堂。也就是從9月15日開始辦,辦到11月底,等開春4月再開始辦,辦到7月中旬,一年共辦六個半月。”孫舉接著分析,這樣辦符合農村的特點。因為冬天冷,老百姓從食堂打回來的飯都涼了,還得熱了才能吃。再說,冬天老百姓要燒炕,反正都得生火。如果冬天讓老百姓回家自己做,也能為大隊節省燃料開支。而到了7月中旬,新麥子下來了,想吃細糧、新糧的民眾可以自己在家裡做。小平同志馬上追問了一句:“還有五個半月,辦食堂的管理員和炊事員乾什麼去?”孫舉說,管理員可以留下,炊事員可以參加生產第一線。小平同志接著問:“如果這樣辦,民眾能滿意嗎?”孫舉說,這樣的話,一部分富裕戶可能會在家吃。小平同志問:“如果一部分人出去,一部分人留在食堂,那菜地怎么樣?”孫舉說:“這個問題還沒有討論,不過目前還沒有人出去,他們還拿不定主意。”小平同志很理解地說:“恐怕他們是怕別人議論他,怕不在食堂,有便宜占不著,想法是不是很多?”同去調研的卓琳同志接過話:“幹部在食堂,社員出去就會不放心。”小平同志沉思了一會又說:“現在工業用煤不足,火車都沒有煤,食堂用煤更是問題。辦農忙食堂,可以解決六個半月的問題,那五個半月的燒煤問題就節省了。”
木林公社仇家店生產隊支書仇配忠接著說:“我們有一個想法還沒有跟社員商量。社員都願意吃熱飯,辦五六十戶的大食堂賣飯就得一個鐘頭,後面來買的飯菜都涼了。可以試辦三四個小食堂,每處十五六戶的規模,配兩個炊事員,一個做飯,一個輔助,並且都由一個管理員統一管理。這樣,社員隨來隨吃,打飯回家也可以,就能吃到熱飯了。但這樣用煤就更多了,很矛盾。”
小平同志考慮了一下說:“食堂多種多樣,方針是辦好,辦得更節約。食堂是一個大問題,一個吃,一個住。將來我們富裕了,就好辦了。”
通過幾天的調查,小平同志對現階段辦食堂有了一定的想法,在相隔幾天的縣委匯報會上,他明確提出:“搞農忙食堂是定下來了,搞六個月,食堂要辦好。搞好食堂家底是個關鍵問題。但有人入食堂,有人不入食堂,養豬、菜地怎么分配還要研究一下。”小平同志還特別提到白廟生產隊的一個八九十戶的食堂,“太大了,不容易辦好。”“食堂鞏固的道路就是企業化,把食堂辦成一個大核算單位中的小核算單位,自負盈虧。食堂要種好菜地,養好豬,搞好家底,支付養豬、種菜、炊管人員的工資。開始,大隊要幫助食堂搞家底、搞積累、創造條件,食堂搞成企業化。食堂做飯的、養豬的、種菜的也都要實行定額,超額獎勵。食堂家底大了,積累多了,還可以少量補貼入伙人員。這樣食堂就能鞏固了,不願意在食堂入伙的就可以不攤工分了。食堂怎樣實行企業化管理,有什麼新問題,怎么解決,要定出辦法,交由社員很好討論,搞出典型經驗來。總之,要使吃食堂的人,占點便宜。這樣,就能辦好食堂,鞏固好食堂。現在是食堂過渡時期,可以自由一下。積極辦好一批食堂。農忙食堂搞六個月或六個半月,其餘的時間,社員回家做飯吃,可以解決社員取暖、燒炕,可以節省一些煤。農閒不辦食堂,糧食也要管起來,由食堂負責分糧。”
成立制度
這次調查,小平同志了解了很多情況。在當時情況下,要把食堂辦下去並且辦好,雖然可以想一些辦法,但是問題還是很多。他的一個強烈感受就是,要讓民眾滿意,提高大家的勞動積極性,辦不辦食堂、入不入食堂都要由社員自己決定,決不能強加於人。
1961年5月18日,根據小平同志和彭真同志調研的結果,中共北京市委就農村食堂問題的調查,給中央和華北局上報了一份內容詳細、分析透徹的調查報告。
據北京市檔案館解密檔案顯示,這份報告起筆就開門見山地指出:北京郊區農村廣大幹部和社員對公共食堂議論紛紛,情況相當複雜。
過去的公共食堂大多是幾天之內一哄而起的,並沒有經過社員的充分醞釀,所以許多人吃食堂都很勉強。“六十條”出台後,已經解散了一批,全郊區一萬一千一百四十個食堂,解散了一千二百四十五個,占11%。各區縣情況各有不同:近郊收入多、食堂辦得好並且允許一些小自由的生產隊,願意入伙吃食堂的社員就多一些。社員們都有自己的小算盤,收入高、工分值錢的生產隊,大夥願意入食堂,可以節省時間多出工,多掙工分。那些單身漢或家裡沒人做飯的也願意入伙。還有的社員自家缺煤少柴,又擔心在家做飯,用糧不能控制,孩子們多吃了幹活的大人的定量,所以,他們入伙也有一些積極性。而那些家裡有老人或半勞力可以做飯,家境不錯想吃好一點的,擔心食堂給的分量不足又沒有泔水和糠粃可供養豬的,就不大願意加入食堂。
報告在詳細談了這些現象之後,提出建議:當前的關鍵是,必須徹底走民眾路線,一切經過民眾充分醞釀和討論,完全按照民眾自願的原則辦事。
報告最後,還附上了中共北京市委關於食堂問題給農村黨員的一封信。信中表明了市委在食堂問題上的態度:吃不吃食堂完全是社員自己的事情,應該完全由社員自由選擇,一點也不能勉強。吃食堂合算不合算,要讓農民自己充分考慮。要反覆解除民眾的顧慮,充分向社員說明,吃不吃食堂都完全自願,都好,都光榮,都給予便利。只要入了社,積極參加集體勞動,吃不吃食堂都是擁護社會主義。在這個問題上,一定要堅持完全自願的原則,這樣,才能讓民眾滿意,心情舒暢。
北京方面的意見與其他領導人在各地的調查結果完全一致,劉少奇、周恩來、朱德等也分別向毛澤東匯報,提出解決公共食堂和供給制問題的意見。
為此,中央在5月21日至6月12日召開的工作會議上,對“六十條”草案進行了修改,形成《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這個檔案改變了過去要求每個生產隊都辦公共食堂、社員口糧分到食堂的硬性規定。
第三十六條明確指出:“在生產隊辦不辦食堂,完全由社員討論決定。凡是要辦食堂的,都辦社員的合夥食堂,實行自願參加、自由結合、自己管理、自負開銷和自由退出的原則。這些食堂,都要單獨核算,同生產隊的財務分開。生產隊對於社員辦的食堂,應該給予可能的支持和幫助,但是在經濟上不應該有特殊的待遇。對於參加和不參加食堂的社員,生產隊都應該同樣看待,不能有任何的歧視。社員的口糧,不論辦不辦食堂,都應該分配到戶,由社員自己支配。口糧分配到戶的辦法,可以在收穫後一次發,也可以分期發。”
顯然,這樣的決定大得人心,社員們廣泛擁護。隨著檔案的貫徹,在全國農村勉強維持三年之久的公共食堂,按照農民的意願相繼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