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職能
根據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電子政務建設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務能力的實施意見》(汕府[2006]95號)的精神,設立汕頭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與市企業投資管理服務中心(加掛汕頭市企業投訴受理中心牌子)合署,為市政府直屬正處級事業單位,賦予行政管理職能。主要職責:
(一)組織各有關職能部門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及有關服務單位的事項在行政服務大廳實行“視窗”式聯合辦理、集中辦理,並對進、出大廳的辦理事項實施管理,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一樓式”辦公,“一站式”服務。
(二)負責行政服務大廳“視窗”及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制定大廳各項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檢查、監督“視窗”各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辦理情況,協調處理有關問題;協調、監督各“視窗”落實辦事承諾制度,遵循公開、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則對外服務。
(三)穩步推進行政服務大廳的電子政務和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公眾網站建設;負責大廳電子政務系統的管理、維護以及套用軟體的開發,提高行政許可(審批)工作效率和透明度。
(四)負責行政服務大廳“視窗”及工作人員的考評,考評結果作為所在單位對其年度考核等的依據。
(五)宣傳、介紹我市的投資環境和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參與市招商引資活動;組織、協調投資項目聯合審批和項目跟蹤服務,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負責汕頭市WTO事務諮詢服務處工作。
(六)受理企業投訴事項;協調解決企業在投資和生產經營中碰到的有關問題;組織調查研究,撰寫調查報告,為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成員
陳漢雄 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主任
張思祥 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副主任
翁文明 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副主任
黃若亮 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副主任
林少忠 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紀檢組長
劉文松 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調研員
鄭瑞和 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副調研員
機構設定
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內設5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與紀檢組、監察室合署)
負責內部行政管理,文秘,機關黨務,紀檢、監察,工會,宣教、人事、工資福利,檔案、保密,信息管理,計畫生育,財務,安全,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材料,編印內部簡報。
(二)協調管理科
負責做好與市各職能部門的協調和溝通;制定行政服務大廳各項制度並檢查、督促制度的具體落實;為辦事者提供辦事指南,檢查大廳“視窗”各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辦理情況,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做好情況統計、分析和歸檔工作;負責“視窗”及工作人員的進、出管理和考評工作;組織、協調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組織行風測評和文明服務活動。
(三)電子政務科
負責確定、調整進入行政服務大廳的辦事事項,適時調整大廳運作方式、最佳化辦事流程;負責大廳電子政務系統的建設、管理、維護以及套用軟體的開發;負責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公眾網站的建設、運作,宣傳政務公開和各項優惠政策等。
(四)投資服務科(加掛“汕頭市WTO事務諮詢服務處”牌子)
做好參與我市招商引資活動事項,提供有關投資政策及辦事程式的諮詢,編印有關資料;組織、協調投資項目的聯合審批工作,做好投資項目的跟蹤服務;負責WTO事務諮詢服務處工作。
(五)投訴督查科
貫徹《汕頭市市區企業投訴管理辦法》和有關政策法規,受理申辦人和企業的投訴事項,定期統計、通報大廳“視窗”辦事違規和企業投訴的受理情況;組織到基層企業調研,分析企業生產經營形勢和投資環境,及時掌握有關情況,協調解決企業在投資和生產經營中碰到的有關問題。
工作制度
一、 辦件管理制度(試行)
二、 工作人員準則(試行)
三、 考勤管理制度(試行)
四、 量化管理評議制度(試行)
五、 首席代表制度(試行)
六、 協調聯繫制度(試行)
七、 上班著裝制度(試行)
八、 工作人員守則(試行)
九、 學習制度(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