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汕頭市委、汕頭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汕頭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汕發〔2009〕14 號),設定汕頭市統計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汕頭市統計局負責服務業統計、現代產業體系統計和農民收入調查統計方面的相關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汕頭市統計局
- 外文名:SHANTOU Municipal Bureau of Statistics
- 地址:汕頭市躍進路28號市政府大樓
- 局長:陳捷鋒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地理位置,
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服務業統計、現代產業體系統計和農民收入調查統計方面的相關職責。
(三)加強能源統計調查,組織實施對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情況的統計監測。
(四)加強對全市統計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統計數據發布的管理。
(五)加強生產總值下算一級和統計數據下管一級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規,擬訂統計工作規劃和調查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和制度的實施,指導全市統計工作。
(二)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計畫、方案,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對外經濟、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科技、人口、勞動力、農村住戶、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六)組織全市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實施服務業統計制度。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審批市直有關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九)指導全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從業資格認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全市各區縣政府統計部門由中央、省和市級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
(十)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指導全市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的實施工作,指導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統計局設6個科(室):
(一)辦公室(與監察室合署)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管理機關行政財務和國有資產;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全市各區縣政府統計部門由中央、省和市級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負責統計部門由財政撥款的基本建設投資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監察、紀檢、黨群等工作。
(二)綜合統計科
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管理和提供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管理綜合統計資料庫;負責統計數據發布和統計新聞宣傳;指導綜合統計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及區縣生產總值,組織全市投入產出調查;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監督管理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工交科技統計科(能源統計科)
組織實施工業、能源、交通、科技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郵政業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市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相關統計分析。
(四)農村與投資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農業普查、農林牧漁業、農村基本情況的統計調查;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相關統計分析。
(五)人口社會統計科(服務業統計科)
組織實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力調查和工資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人口、勞動力和工資進行動態監測和分析;組織實施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負責市級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的統計監測和全市社會發展水平評估;綜合整理和提供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統計數據;組織實施服務業統計制度;收集和綜合整理相關服務業統計數據,負責第三產業中相關服務業的統計調查;組織實施批發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綜合整理和提供外貿、外資、對外經濟合作及旅遊業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相關統計分析。
(六)法制科。
指導全市統計改革、法規制度和地方統計業務建設;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承辦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各類統計制度和統計年報制度;承辦依法審批市直有關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的工作;組織協調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從業資格認定工作。
人員編制
市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27 名。其中:局長1 名、副局長 3名,總統計師1 名,科長(主任)6名、副科長(副主任)6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數 3名。
地理位置
地址:汕頭市躍進路28號市政府大樓6,7樓
汕頭市統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