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澄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汕頭市澄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汕頭市澄海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有關規定,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管理,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措施,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推動農民工有關政策的落實。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實施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政策及其城鄉社會保險標準和補充保險政策,加強全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全區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和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措施,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五)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規定;指導人才管理和開發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負責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七)貫徹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組織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措施,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八)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組織實施公務員法工作;組織實施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政府表彰獎勵制度。
(九)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監督實施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用人單位職工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有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協調、指導各鎮(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

現任領導

藍宗楷同志: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黨組、局全面工作。
陳松滿同志: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公務員股(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考試辦、軍轉辦、專技股、人才辦、職介所和金源工作。
林佩芸同志: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醫保股、培訓股、培訓中心、退管中心、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工作。
胡穎同志: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社保股、工傷股、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大隊、仲裁辦和信訪維穩、安全生產、依法行政工作。
陳偉強同志: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人秘股、財務基金股和局黨的建設、紀檢、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朱利松同志:主任科員,分管工資福利股、就業股、就業服務中心工作。
林東震同志:副主任科員,分管工會、青年、婦女工作。
金楚明同志:副主任科員,分管區機關幼稚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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