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建立汕頭市低收入群體補貼與物價上漲應對機制的議案(第46號)辦理方案的決議

汕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建立汕頭市低收入群體補貼與物價上漲應對機制的議案(第46號)辦理方案的決議

《汕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建立汕頭市低收入群體補貼與物價上漲應對機制的議案(第46號)辦理方案的決議》是2011年4月26日汕頭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的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汕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建立汕頭市低收入群體補貼與物價上漲應對機制的議案(第46號)辦理方案的決議
  • 頒布時間:2011年04月26日
  • 實施時間:2011年04月26日
  • 頒布單位:汕頭市人大常委會
(2011年4月26日汕頭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汕頭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市政府《關於建立汕頭市低收入群體補貼與物價上漲應對機制的議案(第46號)辦理方案的報告》和市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的初審報告。會議同意市政府的議案辦理方案報告和市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的初審報告。
會議認為,物價問題涉及民生民安,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和社會和諧穩定,抑制物價過快上漲是巨觀調控的首要任務。面對2010年下半年起農產品市場價格出現持續上漲、通脹預期加劇的嚴峻形勢,市政府積極應對,建立由副市長任總召集人的“汕頭市市場價格調控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價格調控監管工作的組織協調。採取有力措施,著力加強價格監測調控監管,穩定物價,實現了年度預期調控目標。落實保障民眾基本生活的各項政策規定,保障民眾特別是低收入群體的基本生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市價格調控,保障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方面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市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價格監督檢查力度,加大財政投入,對低收入群體實施補貼和多種形式的幫扶救助,及時緩解價格上漲對低收入民眾基本生活的影響,保持社會和諧穩定。
會議要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根據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落實好各項工作措施,儘快建立汕頭市低收入群體補貼與物價上漲應對機制。
會議強調,當前,要把穩定物價總水平作為我市巨觀調控的首要任務。市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議案辦理工作,作為為民辦實事,建設幸福汕頭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加強領導和組織協調,確保議案辦理方案工作措施的落實,真正辦出成效。要加強調研和充分論證,合理測算低收入群體的補貼標準和範圍,儘快啟動符合我市實際、可操作的低收入群體臨時價格補貼與價格上漲聯動機制,減輕價格上漲對低收入民眾基本生活的影響,保持社會和諧穩定。要落實好“米袋子”、“菜籃子”負責制,加強農副產品生產基地建設,確保主副食品的市場供應。要以維護市場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為目標,加大價格監督檢查力度,重點加強對農副產品市場價格監管,整頓生產、流通、零售各環節的價格秩序。要加強行業管理,防止串通惡意漲價。要多方籌措資金,建立救助基金。一方面要積極向上級爭取資金和加大本級財政資金投入。另一方面發動社會各界和企業、個人參與社會慈善事業,扶貧濟困。要加快平價商店的建設,穩定主要農副產品價格水平。要探索加大對低收入群體的水、電、燃料、公共運輸等基本生活必需費用的減免和優惠力度,儘可能降低其基本生活成本,提高生活水平。
市政府要在年底前將議案辦理方案落實情況及成效向市人大常委會作專題報告。
地方性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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