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著生命危險,去佛國(今印度)取經,稱之為 “捨身求法”。
摘要,現代記錄,
摘要
我國最早到印度取經的是在東晉隆安三年(公園399年)先驅者為法顯與慧景,他們從長安出發,經玉門關,進入沙漠地帶,以枯骨做路標,昨晚沙漠,翻閱冰山,告別蔥嶺,終於進入異境登上了蘇萊曼山北端的小雪山。可惜慧景倒斃路旁,法顯只好毅然獨進,路徑30國,最後到達佛教聖地摩揭陀國(進印度東部),見到了佛經原本,又經3年梵文學習,在天竺歷時11年,又泛海去獅子國(今斯里蘭卡)遊學兩年,然後乘商船從海道返國。回途因遇風暴,迷失航向,又船漏水涌,所攜之物拋去殆盡,唯視經卷重於生命,終於完整帶回。回國後,法顯南下東晉都城建康,在道場斯開始譯經,譯出經卷6部,24卷,後再荊州的辛寺繼續翻譯,前後共譯出100多萬字。法顯還將自己求法見聞寫成《佛國記》(原名《游天竺記傳》),它成為今日研究南下次大陸各國古代史地的重要著述之一,也是中國關於海上航行的最早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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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記錄
現在,在斯里蘭卡首都科倫坡外80公里的地方有個石村,名叫“法顯石村”。還與當地名勝法顯洞。1981年6月,這裡又建起“法顯石村碑”和“法顯廟碑”,法顯的名字,現已成為中斯兩國人民友誼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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