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順縣環境保護局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我省環境保護法規、規章、技術政策;受縣人民政府委託,擬制和監督實施全縣環境保護技術政策和規章制度;擬定全縣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組織擬定和監督實施縣確定的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組織編制全縣環境功能區劃;參與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國土規劃、城市規劃和區域開發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永順縣環境保護局
- 地址:永順縣靈溪鎮大西街14號
- 郵編:416714
- 性質: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班子,政務公開,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監督方式,
主要職責
(一)負責環境保護各項標準的監督實施,編制全縣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環境狀況公報;參與編制我縣可持續發展綱要和生態縣建設綱要。
(二)負責全縣大氣、水體、土壤的環保工作,統一監督管理廢氣、廢水、廢渣、粉塵、煙塵、惡臭、放射性物質、有毒有害化學品、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電磁波輻射等污染的防治工作。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做好城市汽車尾氣的監測發證工作;協作配合有關部門管理交通噪聲和社會噪聲;組織制訂全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參與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登記和管理的有關工作。
(三)負責對全縣自然生態保護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監督管理;參與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區劃、規劃工作;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等工作;承辦縣內新建省級、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申報等有關工作;負責向縣人民政府提出新建的各類省、州級自然保護區的審
(四)批建議以及上報備案工作;協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破壞森林及野生動植物的違法行為。
(五)負責環境保護八大管理制度(“三同時”制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排污收費制度、排污申報登記制度、排污許可證制度、限期治理制度、污染事故報告制度、現場檢查制度)的監督實施。
(六)協調解決全縣環境污染糾紛;調查處理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協作配合礦產資源部門管理礦藏資源的開發利用與保護,負責因開發造成環境污染與破壞自然生態的管理工作;組織和協調縣內重點流域、水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負責環境監督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開展全縣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七)擬訂和組織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對轄區內一切新、改、擴建項目環境保護工作實行統一監督管理;按國家和省規定審查全縣開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並負責重點城鎮環境綜合整治及定量考核工作;監督管理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全縣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
(八)組織環境保護科技發展、科學研究和技術示範工程;管理全縣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和環境標誌認證的初審;做好環保技術、產品市場、環保施工隊伍的有關管理工作;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九)負責監督執行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負責環境統計及信息工作;制定全縣環保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環境科學技術研究與開發、引進;推廣套用保護環境的先進經驗和技術。
(十)負責全縣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參與核事故、輻射環境應急處理工作,對電磁輻射、核技術套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實行統一監督管理;對核材料的管制實施安全監督。
(十一)組織全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二)負責局機關及下屬機構編制與人事管理等有關工作;規劃和指導全縣環境保護培訓教育和本部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十三)承擔縣政府環境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協助完成縣人民政府同州政府簽訂的環保辦實事項目。
(十四)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各種文字材料擬辦、公務接待、上傳下達、考勤登記、會務辦理及會議記錄、宣傳報導、報刊及信函收發、計生綜治、各項檢查考核、後勤管理和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政工股
負責政工人事、文字資料的整理、立卷、歸檔和檔案管理以及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財務股
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全局財務收支工作,負責全局會計核算、財務報銷審核工作。
(四)環境監察大隊
負責環境污染糾紛投訴的辦理、回復工作;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意見、提案及上級相關部門督辦函件的辦理回復工作;負責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上報、調查處理和備案工作;負責環境違法行為查處和環境監管工作;參與建設項目選址和環保污染處理設施竣工驗收工作;負責節能監察工作;負責環境污染集中整治工作;負責環保專項行動;負責固體廢棄物、重金屬監管工作;負責排污申報工作;負責排污費徵收工作;負責飲用水源保護工作;負責環保法宣傳及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環境監測站
負責常規監測、污染源監測、污染糾紛監測和各種委託性監測工作,及時為環境管理和領導決策提供科學數據;負責環境統計工作;負責全縣環境質量報告書的編寫工作;完成全縣生態環境質量考核自查工作;對全縣新、改、擴建項目開展環境影響評價並做好服務工作;推廣套用環保新技術;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六)減排辦
負責污染減排、總量控制、縣域經濟環保考核、機動車輛環保綠色標識審核與發放等工作。
(七)污染管理股
負責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參與建設項目選址工作;負責建設項目“三同時”監管,牽頭污染防治處理設施環保驗收工作。
(八)輻射站
負責全縣核事故應急、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以及危險廢物的日常監管工作,積極推進全縣輻射環境監測能力建設。
(九)項目儲備辦
負責全局項目申報與儲備,做好項目資料上報工作,積極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自然保護股
監管全縣自然生態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生物多樣性、野生動植物保護監督檢查工作,監督資源開發活動中的環保工作,指導生態復墾、生態破壞恢復整治工作,負責農村環境保護工作,參與指導生態縣(鄉、鎮、村)、生態農業建設工作。
領導班子
田明,男,中共黨員,1971年7月出生,土家族,畢業於湖南廣播電視大學中文系。1994年4月參加工作,先後任官壩鄉司法員、顆砂鄉黨委委員、武裝部部長、副書記、王村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顆砂鄉黨委書記、縣政府辦黨委委員副主任,現任縣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
田久蓋,男,中共黨員,1965年3月出生,土家族,畢業於衡陽農機校。1987年7月參加工作,先後任縣紀委監察局審理室主任、縣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2008年元月任縣環保局黨組書記,現任縣環保局副書記、副局長。
肖義武,男,中共黨員,1973年8月出生,土家族,畢業於益陽師專。1996年7月參加工作,先後任教於縣潤雅中學、永順四中、石堤鎮中學,現任縣環保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彭湘平,男,中共黨員,1967年9月出生,土家族,畢業於湖南省委黨校。1988年4月參加工作,先後任鹽井鄉人民政府副鄉長、萬民鄉人民政府鄉長、萬福鄉鄉長、縣統計局工會主席,現任縣環保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覃遵進,男,中共黨員,1972年10月出生,土家族,畢業於湖南農業大學環境工程專業。1994年7月參加工作,先後任縣環境監測站站長、辦公室主任,現任縣環保局工會主席。
肖家陽,男,中共黨員,1975年4月出生,土家族,畢業於湖南農業大學環境工程專業。1995年7月參加工作,先後任縣環境科研所所長、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現任縣環保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政務公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規定,為了更好地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特編制定本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本《指南》適時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永順縣人民政府網站上查閱。
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本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九、十、十一條之規定,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相關信息。信息分類如下:
1、組織機構,包括領導信息、機構職能、內設科室、直屬機構等。
2、工作動態,與本單位相關的領導活動、政務動態、會議信息、工作簡報、公告公示等。
3、法規公文,與本單位相關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檔案、政策解讀等。
4、計畫總結,包括專項規劃、工作計畫、工作總結等。
5、行政行為,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依據、標準;行政許可業務、非行政許可業務、行政處罰、辦事服務項目的依據、條件、程式等;規範自由裁量權相關制度,相關工作流程等。
6、統計信息,包括本單位相關統計數據、統計分析等。
7、財政信息,包括本單位財政預決算等相關信息。
8、其他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如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等。
(二)編排體系
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包括索引號、信息名稱、內容概述、發文字號、生成日期、發布機構、關鍵字。
索引號採用“前段碼/後段碼”的格式,前段碼為信息發布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後段碼為“4位數字年份”加上“5位數字流水號”,中間用“—”連結。
(三)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將主要通過永順縣人民政府入口網站。此外還通過報刊、電視等媒體、便民資料等形式公開
(四) 公開時限
屬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將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因特殊情況不能公開的,最遲不超過20個工作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需要環保局主動公開信息以外的信息,可以向縣環保局申請獲取,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除外。
縣環保局依申請提供信息時,只提供本部門保存的現有檔案或材料,沒有義務根據申請人的要求收集整理材料、研究分析數據或作其他處理。
(一)受理機構
本單位信息公開受理部門為政務公開辦公室。(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二)提出申請
1、信函、電報、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2、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處,當面提出申請,並填寫《永順縣環保局信息公開申請表》。
3、申請人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
(三)申請的處理
1、《申請表》的審查。本機關在收到申請後,將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應及時告知申請人予以補正。申請人單件申請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鑒於針對不同要求的答覆部門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
2、申請的處理。本機關對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當場答覆的,應噹噹場予以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如需延長答覆期限的,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1)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得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於部分公開的信息,告知申請人部分公開的理由;
(3)屬於不予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4)不屬於本機關的信息,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繫方式;
(5)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實際情況。
(6)申請更正。收到更正申請,本機關當場處理,當場不能處理的,最遲不超過10個工作日;本機關無權更正的,將轉達有權更正的行政機關。
3、答覆方式。按照申請人在《申請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紙質、光碟或其他介質形式的政府信息,並可通過自行領取、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答覆。
4、收費與減免。根據《條例》規定,縣××局依申請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時,按照實際發生的檢索、複製、郵寄、遞送等成本收取相關費用。具體收費標準以財政和價格管理部門確定的價格為準。
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本機關紀檢監督部門投訴。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機關在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