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縣審計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永豐縣審計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此報告發表於2013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豐縣審計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類型:工作年度報告
  • 地點:永豐縣
  • 工作:加強組織領導,確保信息公開依法
總則,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情況,申請行政複議、提出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總則

《永豐縣審計局二0一三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省、市、縣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關規定編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概述


   二0一三年,我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不斷拓展公開內容、創新公開方式,關注輿情民意,積極推進審計公開工作,審計工作的開放性和透明度逐步增強,信息公開的作用不斷顯現,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信息公開依法、規範和有序進行。
根據《通知》要求和永豐縣人民政府相關檔案精神,我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二0一三年,繼續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構,落實“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職能股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指定專職人員,熟悉掌握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流程,形成從檔案信息的審簽到公開之間的緊密銜接,以保證可公開的信息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社會公布,進一步規範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工作,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開展。
(二)建立健全制度規範,落實和制定相關配套制度。
我局嚴格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從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經辦人提出,由辦公室相關人員初定,統一上報分管領導審批後,予以公開。建立並堅持“首辦責任制”和“首問責任制”,防止敷衍塞責、推諉扯皮現象的發生;建立並堅持領導辦公審理制度,提高辦理質量和水平。制定《永豐縣審計局二0一三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計畫》和相關配套制度,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就政府信息公開進行研究和部署,從而明確了工作目標和措施,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有序開展。
(三)加大審計信息公開力度,不斷增加審計的透明度。
二0一三年我局加大審計信息公開力度,並逐步完善審計新聞發布等制度,充分利用網路發布信息,不斷拓寬審計公告途徑,主動接受社會對審計工作的監督。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1、我局認真對政府信息進行梳理,將政府信息分為主動公開、不予公開兩類;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做好信息公開工作。
2、對於主動公開的信息,我局主要採取單位信息公開網站網上公開的形式。具體情況為:一是利用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提高查詢服務;二是通過信息欄等其他公開方式公開政府信息。在主動公開信息中,盡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規、政務動態及時通過各種渠道對外公布。除信息網站上公布之外,需要查閱相關的檔案依據等可以直接到我局檔案室進行查閱。
3、二0一三年,我局按照有關規定主動公開信息範圍,按要求發布或更新信息。2013年來,從未出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截至二0一三年累計主動公開信息總量為330條。其中:部門規範性檔案14條,政務動態294條,機構領導4條,執法依據6條,其他有關檔案20條。二0一三年度總共發布了21條。

依申請公開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截止2013年我局無依申請公開信息。審計報告、審計結果報告、審計決定為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今後,對審計報告逐步進行公開(經政府審批同意)。

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情況


   我局2013年度未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情況,不存在違規收費情況。

申請行政複議、提出行政訴訟情況


   我局2013年度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行政訴訟案和申訴案(包括信訪、舉報)。

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政府信息公開是一項牽涉審計方方面面的具體工作,是政策性、技術性、可操作性都很強的、嚴謹的系統工程。2013年,我局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還存在一些不足:審計公開的內容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些差距、有些信息更新還不夠及時、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指導力度還有待加強。今後將重點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逐步加大審計公開力度。根據要求,逐步加大審計公開的探索力度,對確定公開的審計報告、結果報告,經縣政府審批後,及時在網上公開。逐步規範信息公開管理和審核工作,確保能夠按規定及時公開審計信息。
2、強化落實,自覺接受公眾監督。進一步增強政府信息公開責任意識,及時有效地收集、報送信息,確保應公開信息全部及時、準確地得以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邀請有關方面對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檢查,同時,通過監督電話和舉報信箱,接受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另外加強內部監督,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及時調查處理各類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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