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興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 成立於:1979年
- 在職人員:147人
- 作用:進行服務和監管等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工作人員,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機構簡介
永興縣工商局成立於1979年。現下設3個分局、8個工商所,機關內設8個股室,2個掛靠社團組織。全局共有人員177人,其中在職人員147人,離崗人員3人,離退休人員27人。
我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對全縣451家國有集體企業、 510家私營企業、 8186戶個體工商戶及 44個集貿市場進行服務和監管。
1989年至2008年,全縣共查處各類違法違章案件7000餘起,罰款3000餘萬元,有力地維護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湧現了全國工商系統先進工作者6人,省先進工作者19人,全市先進工作者7人,縣勞模4人,縣級優秀黨員12人。縣工商局從2001至2008年連續8年被評為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先進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和辦法。
(二)、依法組織管理各類企業和在本地區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註冊,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核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
(三)、依法組織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違章行為。
(四)、依法組織監督檢查交易行為,組織查處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依法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實施規範管理和監督。
(六)、依法組織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組織。
(七)、依法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八)、依法對廣告進行監督管理,查處違法行為。
(九)、組織監督管理商標註冊、使用、印製工作和專用權的保護工作及指導企業商標工作,負責知名商標、著名商標、馳名商標的推薦工作,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行為。
(十)、依法組織監督管理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行為。
(十一)、對本系統工商行政管理的業務、行政、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及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實行領導。
(十二)、指導消費者協會等社團組織的工作。
(十三)、承辦上級工商行政管理局機關和當地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工作人員
姓名 | 性別 | 工作單位 | 職務 | 職責 | 辦公電話 |
1 | 劉顯桂 | 男 | 縣工商局 | 黨組書記、局長 | 主持全局工作。 |
2 | 肖曉平 | 男 | 縣工商局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機關黨委、人事教育、公平交 |
3 | 劉太宙 | 男 | 縣工商局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企業和個體私營經濟監管、政 |
4 | 鄧躍興 | 男 | 縣工商局 | 副局長 | 分管財務基建、信息中心、個協、 |
5 | 鄧達夫 | 男 | 縣工商局 |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 分管監察、督查、消費者權益保護 |
6 | 張治周 | 男 | 縣工商局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辦公室、市場規範管理、工商 |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內設股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負責重要檔案起草和文書檔案、綜合統計、機要、保密、信訪、行政事務管理、會議組織和機關安全保衛等工作。
政策法規股 內設股室 組織實施工商行政管理程式法規;承擔立法調研、行政複議、核審、聽證、立案登記備查等工作;承擔或參加與行政訴訟、行政賠償等工作;組織開展執法監督、執法檢查、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實施、執法證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培訓等工作;依法處理案件申訴、投訴。
財務基建股 內設股室 研究擬定本系統財務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編制系統經費預算和會計報表、組織收入;擬編基建項目方案及預決算的審查;組織管理全縣系統國有資產,負責管理全縣系統財務和票據工作。
商標廣告監管股 內設股室 組織實施商標和廣告管理的法律法規;負責縣屬廣告經營單位廣告經營資格、全縣性廣告活動的審批登記;組織實施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組織查處商標、廣告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協會的工作。
企業和個體私營經 內設股室 組織實施企業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負責對縣局登記註冊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登記註冊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組織查處違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法規的案件;指導本縣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本縣個體私營企業協會工作。
消費者權益保護股 內設股室 組織實施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組織宣傳普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知識;組織實施本縣消費者權益保護執法工作;負責本縣“12315”申訴舉報指揮中心工作;組織查處本縣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組織監督本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
人事教育股 內設股室 研究擬定本縣工商行政管理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協助局領導抓好工商所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局機關和本縣系統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評先表彰、勞動工資、社會保障和出國(境)管理等有關工作;指導本縣系統基層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市場規範管理分局 二級機構 組織實施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依法對各類市場(商品交易市場、生產要素市場和其他市場)的經營秩序和交易行為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本縣轄各單位主辦的各類商品交易市場和各類商品展銷會的登記和監督管理;組織查處契約欺詐;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組織管理紀人和經紀機構;負責對各類市場進行專項治理;負責本縣營運車輛的管理工作。
註冊登記分局 二級機構 組織實施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法律法規:核定註冊單位名稱,辦理縣局登記管轄範圍的內資企業、私營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及個體工商戶的登記註冊,核發證照;配合縣局有關職能部門對所登記註冊的企業實行監督管理。
公平交易分局(打 二級機構 組織實施制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的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組織協調和查處全縣市場交易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違章案件。
信息中心 內設股室 負責全局的信息化建設工作,縣局區域網路網路維護。
個體勞動者私營企 直屬事業單位 負責對個私勞動者進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開展文明經營、優質服務活動;維護合法權益,反映合理意見和要求,提供法律諮詢和信息服務;進行生產經營指導,開展業務技術培訓和國際交往與合;協助政府做好管理工作,組織進行自我管理;關心個私勞動者的生活,興辦福利事業,開展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引導個私經濟健康發展,提出政策和立法建議。
消費者協會 直屬事業單位 宣傳黨和國家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方針、政策;參與組織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受理和調解消費者投訴等。
(一)單位簡介
永興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位於永興縣大橋路21號,隸屬於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垂直領導的行政執法機關,擔負著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重要職能。全局共有幹部職工175人(其中離退休人員30人),平均年齡41.18歲,大專文化程度以上125人(其中本科學歷43名、研究生學歷1人),內設辦公室、人教股、財基股、消保股(含12315指揮中心)、企業個體監管股、註冊分局、公平交易分局、市管分局、機關黨委辦公室、監察室、商廣股、法規股、信息中心、督查室、工商學會、後勤服務中心16個股室,個私協、消協兩個掛靠社團組織,下設馬田、油市、湘陰渡、城關、城郊、金龜、柏林、鯉魚塘8個工商所,縣局設機關黨委,下設黨支部14個,共有中共黨員128名,其中,在職黨員77名、退休黨員22名、個協支部黨員29名。管轄各類市場主體9258戶,其中內資企業381戶、私營企業693戶、農民專業合作社90戶、個體工商戶8085戶。
永興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作為政府職能部門,行使市場經營主體的準入和市場監督管理的行政職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工作,領導下屬機構開展各項工商行政管理業務。
近年來,永興縣工商局在市工商局和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在以胡南香同志為首的領導班子的努力下,全局幹部職工精誠團結,積極探索,與時俱進,開拓創新,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一個中心(以促進縣域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為中心),力抓兩項創建(“紅盾三滿意”機關創建、“五無”監管區創建),探索三個創新(服務措施創新、監管手段創新、隊伍建設創新),實現四大突破(服務經濟促發展有突破、市場監管維秩序有突破、消費維權保民生有突破、隊伍建設樹形象有突破),努力建設學習工商、法治工商、數字工商、和諧工商、創新工商、人民滿意工商,各項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先後獲得了“全國商標工作先進集體”、“全國個私協會工作先進單位”、“湖南省‘消費與發展’年主題宣傳先進單位”、市級文明單位等榮譽,績效考核、“五無”創建、工商聯絡員等工作在全市工商系統名列前茅,被縣委、縣政府評為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先進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優秀領導班子、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優秀領導班子、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全縣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先進單位。
(二)單位領導成員及其工作分工
胡南香: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局工作
劉顯桂: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分管註冊登記、個私經濟監管工作
肖曉平: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人事、市場規範管理工作
劉太宙: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商標廣告、法制工作
鄧躍興:副局長,分管財務、信息、後勤、個私協工作
鄧達夫: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分管紀檢監察、消費者權益保護、督查、黨務、工會、消協等工作
張治周: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工商學會、公平交易工作
(三)單位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式、行政和法律、法規,領導全縣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行工作。
2、組織管理全縣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單位、個體工商戶的登記註冊,依法核定註冊單位名稱等登記事項,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依法對登記註冊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行監督管理。
3、組織檢查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和不正道競爭案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打擊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和經濟違法違章行為。
4、組織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組織查處市場管理和商標管理中的經銷摻假及假冒偽劣產品行為。
5、組織實施本縣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管理與監督,負責各類商品交易市場的登記註冊。
6、組織管理全縣經紀人、經紀機構。
7、組織實施全縣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組織查處利用契約進行的違法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
8、組織管理全縣商標工作;組織查處商標違法行為,監督管理商標印製單位、商標代理機構和商標評估機構。
9、組織管理全縣廣告資格的審批、監督管理廣告發布和廣告經營活動,查處違法違章廣告行為。
10、組織管理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為主投資設立的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私營獨資企業、私營合夥企業的經營行為。
11、負責本縣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派出機構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財務裝備、審計、紀檢監察、黨群工作及隊伍建設、基層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12、指導掛靠的協會、學會、消費者委員會等社會團體的工作。
13、承辦省局、市局和中共永興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縣工商局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類別 | 序號 | 名 稱 | 制定機關 | 生效時間 | |||
法 律 | 1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2007.6.1 | |||
2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2006.1.1 | ||||
3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 | 全國人大 | 2011.3.15 | ||||
4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2000.10.31 | ||||
5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2000.10.31 | ||||
6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2007.7.1 | ||||
7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 | 全國人大 | 1988.8.1 | ||||
8 |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2000.1.1 | ||||
9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1995.2.1 | ||||
10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2009.6.1 | ||||
11 |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2000.9.1 | ||||
12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2006.11.1 | ||||
13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2007.8.30 | ||||
14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2004.8.28 | ||||
15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2004.8.28 | ||||
16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2007.12.29 | ||||
17 | 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2009.8.27 | ||||
18 |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2009.10.1 | ||||
19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2003.1.1 | ||||
20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2001.5.1 | ||||
21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1996.8.29 | ||||
22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2008.5.1 | ||||
23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1985.9.6 | ||||
24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2001.12.1 | ||||
25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權益保護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1994.1.1 | ||||
26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2004.8.28 | ||||
27 |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2001.12.1 | ||||
28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1993.12.1 | ||||
29 |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1989.4.1 | ||||
30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2006.1.1 | ||||
類別 | 序號 | 名 稱 | 制定機關 | 生效時間 | |||
法 律 | 31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1995.1.1 | |||
32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1998.3.1 | ||||
33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2009.1.1 | ||||
34 |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1998.5.1 | ||||
35 |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2006.7.1 | ||||
36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2001.1.1 | ||||
37 |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1995.10.1 | ||||
行 政 法 規 | 38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 國務院 | 1988.7.1 | |||
39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 | 國務院 | 2007.6.1 | ||||
40 | 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合夥企業管理辦法 | 國務院 | 2010.3.1 | ||||
41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 國務院 | 2006.1.1 |
42 | 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 | 國務院 | 2007.7.1 | ||
43 |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 | 國務院 | 2011.3.1 | ||
44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 | 國務院 | 1992.1.1 | ||
45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 | 國務院 | 2001.4.12 | ||
46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 | 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 1995.9.4 | ||
47 |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各方出資的若干規定 | 對外經濟貿易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1988.3.1 | ||
48 | 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 | 國務院 | 1988.7.1 | ||
49 | 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 |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1999.6.23 | ||
50 | 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 | 國務院 | 1987.9.1 | ||
51 | 廣告管理條例 | 國務院 | 1987.12.1 | ||
52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國務院 | 2004.7.1 | ||
53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 國務院 | 2009.7.20 | ||
54 |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 國務院 | 1998.7.20 | ||
55 | 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 國務院 | 2002.11.15 | ||
56 | 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管理規定 | 國務院 | 1990.11.22 | ||
57 | 旅行社管理條例 | 國務院 | 2009.5.1 | ||
58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國務院 | 2011.12.1 | ||
59 | 出版管理條例 | 國務院 | 2011.3.19 | ||
60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 | 農業部 | 1993.10.5 | ||
61 | 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 | 林業部 | 1992.3.1 | ||
62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 | 國務院 | 1997.7.1 | ||
63 | 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 國務院 | 1997.7.3 | ||
64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 | 國務院 | 1994.3.26 | ||
65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 國家計量局 | 1987.2.1 | ||
66 | 糧食流通管理條例 | 國務院 | 2004.5.26 |
地理位置
地址:城關大橋路21號
永興縣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