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縣科學技術局是永福縣政府部門,負責組織編制永福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編制和實施縣科技工程及科研基礎設施的計畫。
工作職責
、組織貫徹國家有關科學技術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提出縣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和措施;研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問題;研究確定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領域;研究提出永福產業技術政策;推動永福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永福科技創新能力。 2、組織編制永福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編制和實施縣科技工程及科研基礎設施的計畫。 3、研究提出永福科技體制改革的措施,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機制。 4、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籌措科技資金;負責管理和合理配備科技三項經費和科技事業費;會同有關部門運用財政、信貸、稅收等經濟手段,加強對全縣科技工作的管理。 5、研究制訂全縣基礎性研究、套用研究、高新技術研究及產業化發展的措施;負責組織縣重大基礎性研究計畫、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畫、科技創新工程計畫、科技攻關計畫、社會發展等科技計畫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6、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意見;組織、管理全縣科技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選拔、培養學術技術帶頭人;會同有關部門選派和管理科技副職;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創新工作。 7、指導和協同有關部門搞好科技三項的立項、論證、實施、鑑定工作。圍繞全縣社會、經濟發展的難點和熱點開展科技攻關,積極引進、推廣新技術、新品種,使科技成果迅速轉變為生產力,發展地方經濟,推動各行業的科技進步。 8、牽頭負責全縣的科技普及工作,制定全縣科普工作規劃,實行政策引導和進行督查檢查,推動科技普及工作發展;負責縣科普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組織、指導、督促全縣各有關單位搞好科技普及工作。 9、負責管理全縣科技信息和科技統計工作,指導民營科技企業和科技第三產業的發展;促進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 10、負責全縣科技成果的登記、鑑定、推廣及申報、獎勵、成果保密和建檔工作。 11、負責全縣科技和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審查、申報專利技術,協調和處理全縣專利保護、專利糾紛、專利侵權等工作。 12、完成縣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